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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翼       張家口:

《殺虎口      》。天津關。舊為「河西務。」 康熙元年改。臨清關、      淮安關。

揚州關      。鳳陽關。

蕪湖關      。滸墅關。

北新關      、《贛關》。

湖口關。舊為「九江關」 ,康熙二十一年改。 太平橋關。西新關。      《江南》海關。

浙江海關     、福建海關。

廣東海關

魚課 各省河泊所有專設所官者,有歸併有司兼理者,其稅課或徵之漁戶,或編入地丁,例載於後。

「見設河泊衙門。」 湖廣「磧磯湖河泊所、黃岡湖河泊所、湋源湖河泊所、華家湖河泊所、沌河蒲潭河泊所、桑臺湖河泊所、長江局河泊所、樟松湖河泊所、安鄉河泊所、魚苗洋河泊所、楮塘湖河泊所、九潭湖河泊所 、江西楊林河泊所、鶴問寨河泊所 、福建晉江河泊所 、廣東官窯河泊所、湴湖河泊所、新安河泊所、吉安河泊所,東壟河泊所,鮀浦河泊所。」

刑部《戶律課程》:「私礬 ,凡私煎礬貨賣者,同私鹽法論罪。」

匿稅 :凡客商匿稅及賣酒醋之家不納課程者,笞五十,貨物酒醋,一半入官。於入官物內,以十分為率,三分付告人,充賞務官攢攔。自獲者不賞。入門不弔引,同匿稅法。其造酒醋自用者,不在此限。若買頭匹不稅契者,罪亦如之。仍於買主名下追徵價錢,一半入官。一、在京、在外稅課司局批驗茶引所,但係納稅去「處,省令客商人等自納。」 若權豪無藉之徒,結黨把持,攔截生事,攪擾商稅者,徒罪以上,枷號二個月,發附近充軍。杖罪以下,照前枷號發落。

《舶商匿貨 》,凡泛海客商舶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盡者,罪亦如之。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兩。

《人戶虧兌課程 》:「凡民間週歲額辦茶鹽商稅諸色課程,年終不納齊足者,計不足之數,以十分為率,一分笞四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追課納官。若茶鹽運司、鹽場、茶局及稅務、河泊所等官,不行用心辦課,年終比附上年課額虧兌者,亦以十分論,一分笞五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所虧課稅,著落追」 補還官。若有隱瞞侵欺借用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關稅,凡差官監督,順治元年題。」

准各關專差戶部漢司官一員、照例撰給

《敕書精微批文》 又定「左右兩翼差馬法」筆帖式張

家口差滿官收稅

雜賦順治元年定,凡貿易牲畜,按價值、每兩納銀三分。

刑部《戶律市廛》,順治元年定。「凡佔踞市行,與民爭利,虧損國稅者,定置重典。」

順治三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蘆課,凡官員管理。順治三年差。」

滿、漢部員,管理蘆政。

雜賦順治三年題准當鋪每年納稅五兩。宛大二縣大行店鋪照當稅例、每年徵銀五兩、不許混派小鋪 。又題准民間食用米麥、俱停收稅。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關稅,凡差官監督,順治四年題。」

准荊關、通惠河、中河、清江廠,杭州、蕪湖、龍江、蘆政等關差,歸併戶部,兼差滿洲、漢軍、漢官雜賦順治四年,議准嚴禁州縣抽取落地稅銀名色,及勢官、土豪、不肖有司設立津頭、牙店,擅科私稅,違者治罪 。又覆准:凡買田地房屋,必用契尾,每兩輸稅銀三分。

順治五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關稅,凡差官監督。順治五年差。」

滿司官徵贛關稅

凡考核。順治五年題准、關差考核稱職、方准回部。有不稱者、該總督據實題參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戶部課程:「關稅,凡差官監督。順治七年定。」

《獨石口》《殺虎口》,差滿官筆帖式收稅。

《蘆課凡丈量》,順治七年,令各督撫遴委屬員,將沿江蘆洲舊額新漲詳查報官,如有徇情隱漏,督撫一併議處。

順治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