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4 (1700-1725).djvu/120

此页尚未校对

軍副都統諸臣詳察,「果窮乏者,於去歲海運米二萬石中動支一萬石,計會散給,令可食至秋成,此一萬石散給而有餘者,平價糶之。若此則兵民均有利益。又諸地有告糧乏者,遣城守尉部員之賢能者,併散給以賑之。如一萬石不足,散給,發糶速具聞請旨。」

康熙三十五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三寶、羅察、席爾登」、

「去歲霸州等處州縣曾運通州之米與被災百姓減價平糶,閭閻甚為得濟。今年水災更甚,應如去歲運米於各州縣平糶。可敕直隸巡撫沈朝聘,何州何縣當運米若干與民懋遷之。其作速詳察,即繕滿字摺子具奏毋緩俟開印時也。」 康熙三十六年。

四月十六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據山西巡撫倭倫,以去歲山西」

數州縣歉收今米價甚貴奏聞「頃噶爾丹殲滅天下悉已無事惟愛養兵民是為要務山西米價騰貴民生困苦朕聞之中懷軫惻扈從前來大臣侍衛官員執事人自船站坐來」 船隻現有水手至湖灘河朔時此船隻若逆流牽挽回至寧夏甚難曾諭總督吳赫就此船隻將湖灘河朔積貯米或三千石或再加多「量行裝載。遣賢能官順流而下,運至保德州,比時價減少糶賣於民大有裨益。此事爾等議之,待至湖灘河朔奏聞。」

康熙三十七年

正月二十六日

上諭內閣:「運往朝鮮國米石,敕侍郎陶岱共運致三」

萬石以一萬石賞賚。《朝鮮國》以二萬石平糶。《特諭》

二月二十五日

上諭內閣:「遣戶部《曾經保舉司官》二員於被水災沿」

河之保定、霸州、固安、文安、大城、永清、開州、新安等州縣截留山東、河南漕糧、每處運致一萬石以備積貯。米價騰貴時平值糶賣。敕戶部速議具奏。

康熙三十八年

三月初七日

上諭戶部:「朕君臨天下、期於黎民樂業、各獲其所。」凡

「興利除害之事靡不舉行蠲免賑濟之恩靡不下逮比年以來因淮揚所屬地方疊罹水患業已歲蠲額賦賑恤頻施又動支數百萬帑金責令在河諸臣於應挑應築之處酌量修理務使氾濫之水匯歸入海被淹之廬舍田畝盡皆涸出用底幹寧乃錢糧竟爾虛費卒不能使積淹有歸田廬未涸、民生未遂朕聞之惻然軫懷值茲四方無事之時欲將一切修舉事宜詳閱指示用是躬親臨幸沿途審視黃河水勢」 咨訪地方父老比至歸仁堤高家堰量度地形高下應挑應築一一明示河臣惟是被淹地方米價騰涌生計維艱朕目擊民依深用廑念著將漕糧截留十萬石於高郵寶應興化泰州鹽城山陽「江都受災七州縣,各留一萬石,悉較時價減值發糶。餘米三萬石,著於邳州留八千石;宿遷、桃源、清河、安東四縣,各留五千五百石,亦較時價減糶。此各州縣發糶之米,著就道交與漕運總督。河道總督,邳州著遣司官一員前往監視。再截留米十萬石,於揚州、淮安各收貯五萬石。這應留漕糧不論」 何處米石、著就近截留。爾部即遵諭行。

康熙四十八年

七月初七日

上諭內閣九卿等:「偏沅巡撫趙申喬、湖北巡撫陳詵。」

「頃有奏摺至詳問來人稱湖廣通省早稻豐收又江西巡撫郎廷極奏摺至亦稱江西稻田甚茂及問米價卻不甚賤從上江運下之米極多而江浙米價反愈貴朕為小民生計無時不軫念籌畫所以不禁上江販米令其發下者正欲江南浙江米價稍減耳今富豪人等將湖廣江西糧米大加收買各於有名馬」 頭房屋堆貯江楚糧米雖有發下之名而糶賣之米益少此於貧民所關甚大爾大學士九卿大臣等皆係國家倚托之人其念切民生者必與朕同今應作何措處方於民有益可一體同心詳加講求速議具奏。此處所有大臣亦著議奏。

康熙四十九年

七月二十日

上諭戶部:「各省事務果有濟於兵民,地方官籌畫至」

當即應舉行,王度昭請於鎮。發庫銀三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