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4 (1700-1725).djvu/49

此页尚未校对

輸納,而商販之徒乘時射利,物價騰踊數十倍。加有 不肖官吏夤緣為奸,計民所費,朝廷得其千百之什 一,其餘悉肥下人。今宜切戒此弊,凡合用之物,必于 出產之地計直市之。若仍蹈故習,一概科派,毒」民者 罪不宥。初,大內西湖受房山之水,流經城南,出注海 子,凡三十餘里。官常往來,遣人巡視,禁民不得取魚 而並緣為姦者。其旁近之草及灌田之水,民皆不得 取。至是,上命吏部悉罷之。謂尚書蹇義曰:「古者山澤 之利,皆與民共之。朕之心,凡可推以利民者,雖府庫 不吝,況山澤所產哉?」仁宗以京師人眾而蕘薪,嘗採 於數百里外,詔:居庸關以東,與天壽山相接,宜禁樵 採,餘聽人採勿禁。宣德元年,錦衣衛力士甯直言:「山 西中條山產膽礬,乞令有司採進。」上曰:「膽礬何切於 用?使民耕則有粟充饑,桑則有帛禦寒。礬如山積,何 益饑寒乎?若礬可利民,聽其自採。」上諭工部尚書吳 中等曰:「朕聞陝西去歲薄收,軍民艱食,而修襄陵、樂 平二王府,漢中運茶及採紅花、茜草之類,皆用民力。 今東作之時,何暇及此?宜遣人馳驛諭所司,姑停止 所遣人,令還京。」二年正月,綿竹民奏:「世以採捕為業, 歲辦麂皮。初地荒林密,人少獸多,採納常足。今以屯 戍廢地,皆為良田,獸少捕之難得,歲久逋多,乞賜寬 恤。」上諭吳中曰:「田野闢,人民眾多,此美事也。雖羽毛 齒革以資國用,若果難得,理當除減,不宜以此困民。」 三年,上聞廣東都司言,番禺民有私取礦砂,煮之可 得白金鉛錫,請官開冶。命巡按御史同三司官開驗。 因謂尚書夏原吉曰:「朕料鉛砂之烹,所得無幾。若果 有厚利,置冶烹煉,豈待今日?彼小民或竊取以求毫 末之利,無足怪,朕已宥之不問。其令有司悉填坑洞, 免民逐末之弊。」四月,戶部奏:「內府供用庫歲用香、蠟、 銀硃凡三萬餘斤,當下郡縣支錢辦之。」上曰:「所買太 多,侈其會稽,可省者省之。其開買物支官錢,近時緣 有司剋減,屢有告訐者。必令從公,毋蹈前弊。」福建尤 溪縣銀屏山,自永樂間縣民朱得立開採納銀。宣德 間設官局,後奉詔罷局封坑,而坑首額戶猶照舊納 銀。布、按二司以為言,英宗曰:「生財有道,不在坑冶,況 厲民以為益乎?其即罷之。」初,洪武間,福建各場歲課 銀二千六百七十餘兩,浙江歲課二千八百七十餘 兩。永樂間,福建增至三萬二千八百餘兩,浙江增至 八萬二千七十餘兩;宣德間,福建又增至四萬二百 七十餘兩,浙江又增至九萬四千四十餘兩。自是地 方竭而民不堪矣。英宗初即位,下詔封坑冶,民大蘇 息。至是,有盜礦脈相鬥殺者,福建藩臣各言開銀場 則利歸於上,而盜無所容。事下二處三司議,奏曰:「開 場雖一時之利,然凡百器具皆出民間,恐有司橫加 科斂,人心搖動,其患尤深。為今之計,莫若責官典守, 嚴禁加捕,則盜息矣。」朝廷是其言。而刑科給事中陳 傅復請中貴與言利之官相與附和。乃命戶部侍郎 王質往經理,令福建歲課銀二萬一千一百二十餘 兩,浙江歲課四萬一千七十餘兩。蓋比宣德時減半, 而比洪武時已十倍矣。至「於內外官屬供億之費,殆 過公稅。於是豪猾貪利,互相殺奪,遂使鄧茂七、葉宗 留之徒,乘勢作亂。」至正統十四年,王師戡定,民始安 戢。成化十年,時,內費日侈,帑金漸乏,乃命寶慶等府 武陵等縣開原額金場,淘煎以進。巡撫等官命所屬 十二縣開二十二場,歲役民夫五十五萬有奇。而武 陵之民,傷於蛇虎,死於大水者無算,僅得金三十五 兩。巡撫等官奏「工多金少,徒害生民,請有司取贓罰 銀易金應用。」從之。嘉靖中,備新禋祀,兼造方丘朝夕 壇。大禮須珍寶青黃玉,屢行採取。奉行者耗,庫藏不 貲。至萬曆二十五年,二殿災,大工並作,經費浩煩。上 用指揮千百戶王允中、鄭一麒等言,分遣內臣「陳奉 等往湖廣、浙江、雲南、山東等處開採礦銀,屢旨不許 擾民。內臣不能遵守,信任群小,抑勒酷詐,而陳奉尤 甚。至參逮分巡僉事馮應京,因激變地方,殺傷多命, 百姓諠譁,甘心於奉。」奉避匿楚府,得免。又疑撫臣支 可大庇護,焚燒都院公廨。科道連章奏請,未下。尋以 湖口征稅太監李道奏,始令撫「按差官伴送陳奉回 京處分,而以守備內官杜茂兼理礦稅。時又有以浙 江土產回青獻者」,事下礦監劉忠,委官搜索,金華之 東陽,紹興之新昌、衢州之江山,所至騷然。時儒士程 守訓假開採之名,所至乘傳橫索民財,陵轢州縣。言 官交章論奏,守訓反誣奏按臣云。嗣神宗廉知其弊, 漸就停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