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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稅部紀事一

《管子幼觀篇》:三會諸侯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賦百取 二,關賦百取一,毋乏耕織之器。」

《大匡篇》:桓公問管仲將何行?管仲對曰:「公內修政而 勸民,可以信于諸侯矣。君許諾。」乃輕稅㢮關市之征, 為賦祿之制。

《小匡》篇:桓公通齊國之魚鹽,東萊使關市譏而不征, 㙻而不稅,以為諸侯之利,諸侯稱寬焉。 《霸形篇》:「管子曰:『齊國百姓,公之本也。人甚憂飢而稅 斂重,人甚懼死而刑政險,人甚傷勞而上舉事不時。 公輕其稅斂,則人不憂飢;緩其刑政則人不懼死;舉 事以時,則人不傷勞』。」桓公曰:「寡人聞仲父之言,此三 者聞命矣,不敢擅也。將薦之先君。」于是令百官有司 削方墨筆,明日皆朝于太廟之門。朝定令于百吏,使 稅者百一鍾,孤幼不刑。澤梁時縱,關譏而不征,市書 而不賦,近者示之以忠信,遠者示之以禮義。行此數 年,而民歸之如流水。

《左傳》文公十一年,宋武公之世,鄋瞞伐宋,司徒皇父 帥師禦之。耏斑御皇父充石,公子穀甥為右司寇,牛 父駟乘,以敗狄于長丘,獲長狄緣斯,皇父之二子死 焉。宋公于是以門賞耏斑,使食其征,謂之耏門。 《韓子外儲》說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簡主曰:『勿輕 勿重,重則利入于上,若輕則利歸于民,吏無私利而 正矣』。」

《越絕書》:「會稽山上城者,句踐與吳戰,大敗,棲其中,因 以下為目魚池,其利不租。」

《說苑指武篇》:「魯哀公問于仲尼曰:『吾欲小則守,大則 攻,其道若何』?仲尼曰:『若朝廷有禮,上下有親,民之眾 皆君之畜也,君將誰攻?若朝廷無禮,上下無親,民眾 皆君之讎也,君將誰與守』?于是廢澤梁之禁,㢮關市 之征,以為民惠也。」

《政理篇》:公儀休相魯,魯君死,左右請閉門。公儀休曰: 「止!池淵吾不稅,蒙山吾不賦,苛令吾不布,吾已閉心 矣,何閉于門哉?」

《漢書蕭何傳》:「何為相國,為民請曰:『長安地陿,上林中 多空地棄,願令民得入田,毋收槁為獸食』。上大怒曰: 『相國多受賈人財物,為請吾苑』。」乃下何廷尉,械繫之。 數日,王衛尉侍前問曰:「『相國何大罪,陛下繫之𣊻也』? 上曰:『吾聞李斯相秦皇帝,有善歸主,有惡自予。今相 國多受賈豎金,為請吾苑,以自媚於民,故繫治之』。」王、 衛尉曰:「夫職事苟有便於民而請之,真宰相事也。陛 下奈何乃疑相國受賈民錢乎?且陛下距楚數歲,陳 豨、《黥布》反時,陛下自將往。當是時,相國守關中,關中 搖足,則關西非陛下有也。相國不以此時為利,乃利 賈人之金乎?」上不懌。是日,使使持節赦出,何何年老 素恭謹,徒跣入謝。上曰:「相國休矣!相國為民請,吾苑 不許。我不過為桀紂主,而相國為賢相。吾故繫相國, 欲令百姓聞吾過。」

《史記南越王趙佗傳》:高后時,有司請禁南越關市鐵 器。佗曰:「高皇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聽讒臣,別異蠻 夷,隔絕器物,此必長沙王計,欲倚中國,擊滅南海而 并王之,自為功也。」於是佗乃自尊號為南越武帝,發 兵攻長沙邊邑,敗數縣而立焉。

《平準書》,上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見郡國多 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賈貴,或彊令民賣買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筭事,上由是 不悅卜式。

《漢書。景十三王傳》:「趙敬肅王彭祖擅權,使使即縣為 賈人榷會,入多於國租稅。以是趙王家多金錢,然所 賜姬諸子亦盡之矣。」

《翼奉傳》:「元帝初即位,奉上封事,上以奉為中郎。是歲 關東大水,郡國十一,饑疫尤甚。上迺下詔,江海陂湖 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稅。」

《翟方進傳》:「方進為相九歲,上賜冊曰:『朕惟往時之用 與今一也,百僚用度各有數,君不量多少,一聽群下 言,用度不足,奏請一切增賦稅,城郭堧及園田過更, 筭馬牛羊,增益鹽鐵,變更無常,朕既不明,隨奏許可。 後議者以為不便,制詔下君,君云賣酒醪,後請止,未 盡月,復奏議令賣酒醪。朕誠怪君,何持容容之計,無 忠固意,將何以輔朕』?」方進即日自殺。

《匈奴傳》:漢護烏桓使者,告烏桓民毋得復與匈奴皮 布稅。匈奴以故事遣使者責烏桓稅匈奴人民婦女 欲賈販者,皆往隨焉。烏桓距曰:「奉天子詔條,不當予 匈奴稅。」匈奴使怒,收烏桓酋豪,縛到懸之。酋豪昆弟 怒,共殺匈奴使及其官屬,收略婦女馬牛。單于聞之, 遣使發左賢王兵入烏桓,責殺使者,因攻擊之。烏桓 分散,或走上山,或東保塞。匈奴頗殺人民,敺婦女弱 小且千人,去置左地,告烏桓曰:「持馬畜皮布來贖之。」 烏桓見略者親屬二千餘人,持財畜往贖,匈奴受留 不遣。

《後漢書劉盆子傳》:「帝憐盆子,賞賜甚厚,以為趙王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