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4 (1700-1725).djvu/94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察使條流,量州縣大小,及道路要僻,各置本錢,逐月

收利。前觀察使、刺史前任臺省官不乘館驛者,許量 事供給,其前便以留州留使及羨餘錢充。每至季終, 申觀察使,不得輒配。所由人戶,並限赦書到後一月 內處置訖聞奏。虛立名目,妄破官錢,依錢科配,並同 入己枉法贓處分。縣令已下親故以家口同行者,並 須以料錢供給,不得擅配店戶祇供。如有犯者,並以 贓論。仍委御史臺及所在巡按,常加察訪。」

宣宗大中六年以邊塞粟麥踴貴省司和糴艱難禁斷京西北今年夏秋斛斗入京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大中六年五 月敕:「自收關隴,便討黨項,邊境生人,皆失活業,連屬 艱食,遂不寧居,兼軍儲未得殷豐,宜多贍助。今年京 畿及西北邊稍似成熟,乃京畿人家競搬運斛斗入 城,收為蓄積,致使邊塞粟麥依前踴貴,兼省司和糴, 亦頗艱難,其弊至深,須有釐革。其京西北今年夏秋 斛」斗,一切禁斷,不得令入京畿兩界。其年六月敕:「近 斷京兆北斛斗入京,如聞百姓多端以麪造麴,入城 貿易,所費亦多。切宜所在,嚴加覺察,不得容許。」

懿宗咸通五年置潭桂江陵等處驛路本錢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咸通五年五 月丁酉詔:「如聞湖南桂州是嶺路口,諸道兵馬綱運, 無不經過,頓遞供承,動多差配,凋傷轉甚,宜為恩宥。 潭桂兩道各賜錢三萬貫文,以助軍錢,以充館驛息 利本錢。其江陵、江西、鄂州三道,比於潭桂徭配稍簡, 宜令本道觀察使計其閑劇,准此例與置本錢。」 咸通七年,戶部奏「《開和糴,敕》擇人峻法釐弊。」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七年八月,戶 部奏請開和糴。敕曰:「自數年江淮頗為饑歉,今年稼 穡稍似豐穰。國家比為傷農,是開和糴。如聞積弊繼 在多端,善價不及鄉閭,美利皆歸司局,徒為名目,不 益公私。委戶部自此擇人,深須峻法,稍循前弊,必罪 所司。」史官曰:「和糴之文,累朝承弊。」

後唐

莊宗同光三年以京東物價騰踴令於京西收糴諸道州府不得輒稅斛㪷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同光三年

閏十二月十九日敕:「今歲自京已東,水潦為患,物價 騰踴,人戶多於京西收糴斛㪷。近聞京西諸道州府, 逐㪷皆有稅錢,遂不通行,乃同閉糴。宜令各下京西 諸道州府,凡收糴斛㪷,不得輒有稅率,及經過水陸 關坊鎮縣,妄有邀詰。」

同光四年,以「時物踴貴,令廣通和糴。」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 壬戌詔曰:「輦轂之中,郊甸之內。時物踴貴,人戶饑窮。 訪聞自陝已西,遐及邠鳳,積年時熟,百穀價和。縱未 能別備於貢輸,亦宜廣通於和糴。近聞輒有稅索,已 曾降敕指揮。尚恐關鎮阻滯行塗,增長物價,仰所在 長吏切加檢御,以濟往來。推救災卹患之心,明奉國 憂人之道。」又京圻之內,自張全義制置,已數十年,每 聞開墾荒蕪,勸課稼穡,曾無歉歲,甚有餘糧。公私貯 蓄,及多收藏,未肯出糶,更俟厚價,頗失眾情。宜令中 書門下條流,「應在京及諸縣有貯斛㪷,並令減價出 糶,以濟公私。如不遵行,即仰聞奏,別具檢括。仍委河 南府切詳敕命處分。」

明宗天成二年六月中書舍人張文寶請復常平倉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天成四年,張昭遠奏:「今秋糴賤傷農,請加估折納斛 斗以便民。」不報。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九月, 左補闕張昭遠奏:「切見今秋物價絕賤,百姓隨地畝 細配錢物,名目多般,皆賤糴供輸,極傷農業。既未能 減放貯,請加估折納斛斗,稍便於民。又國朝以來,備 凶年之法,州府置常平倉,饑歲以賑貧民。請於天下 最豐熟處,折納斛斗,以倉貯之,依常平法出納,則國 家常有粟,而民不匱也。」疏奏,不報。

長興元年盧導請置常平義倉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元年 五月,右司郎中盧導奏請置常平義倉,以備凶歲。 長興二年,以太子賓客裴皋言,放地頭錢置場買草 賣之。」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四月, 「太子賓客裴皋上言,以京師牛馬多草,價貴,請畿內 種禾者放地頭錢,及甸服之內舟船所通,沿河置場 買草,每至春夏,即官中出賣。」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敕令沿淮渡口鎮鋪不得止淮南人糴易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廣順元年 四月敕:「天災流行,分野代有,苟或閉糴,豈是愛人。宜 令沿淮渡口鎮鋪,不得止淮南人糴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