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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四十七卷目錄

 國用部彙考七

  元二武宗至大四則 仁宗延祐三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泰定三則 致和一

  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元一則 至正三則

  明一總一則 太祖洪武八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四則 英宗正統六則

  代宗景泰二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五則 孝宗弘治八則 武宗正德三則 世

  宗嘉靖八則

食貨典第二百四十七卷

國用部彙考七

元二

武宗至大元年詔停一切不急之費其奏請金銀者罪之又裁省冗員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二月乙未,中書省臣言, 陛下登極以來,賜賞諸王,恤軍力,賑百姓,及殊恩泛 賜,帑藏空竭,豫賣鹽引。今和林、甘肅、大同、隆興兩都 軍糧,諸所營繕及一切供億,合用鈔八百二十餘萬 錠。往者或遇匱急,奏支鈔本。臣等固知鈔法非輕,曷 敢輒動。然計無所出,今乞權支鈔本七百一十餘萬 錠,以周急用,不急之費姑後之。」帝曰:「卿等言是,泛賜 者不問何人,毋得蒙蔽奏請。」秋七月庚申,敕以金銀 歲入數少,自今毋問何人以金銀為請奏,及托之奏 者,皆抵罪。十一月,丁卯,中書省臣言:「今錢糧之法盡 壞,廩藏空虛。中都建城,大都建寺,及為諸貴人營私 第,軍民不得休息。邇者用度愈廣,每賜一人,輒至萬 錠,惟陛下矜察。」又言:「錢糧諸司乞毋干預。」帝曰:「已降 制書,令諸人毋干中書之政。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 內降文記及傳旨至中書省,其執之以來,朕將加罪。」 己巳,中書省臣言:國用不給,請沙汰宣徽、太府、利用 等院,籍定應給人數,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 至大二年,臣僚請禁芻粟、藥材、坊苑諸費,及隔越中 書省徑行錢穀事,又請以「至元鈔本給國用,以至大 鈔糴糧儲。」並從之。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三月「甲辰,中書省臣言,國家 歲賦有常,頃以歲儉,所入曾不及半,而去歲所支鈔 至千萬錠,糧三百萬石。陛下嘗命汰其求芻粟者,而 宣徽院孛可孫竟不能行,視去歲反多三十萬石。請 用知錢穀者二三員於宣徽院,佐而理之。從之。六月 庚午,中書省臣言,奉旨既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鷹坊 諸役,乞并罷。又太醫院遣使取藥材於陜西、四川、雲 南,費公帑,勞驛傳。臣等議,事干錢糧,隔越中書省徑 行,乞禁止。」並從之。九月己亥,尚書省臣言:「今國用需 《中統》鈔五百萬錠,前者嘗借支鈔本至千六十萬三 千一百餘錠。今乞罷《中統》鈔,以至大銀鈔為母,至元 鈔為子,仍撥《至元》鈔本百萬錠,以給」國用。甲辰,尚書 省言:「每歲芻粟,費鈔五十萬錠,請廢孛可孫,立度支 院,秩二品,設使、同知、僉院、僉判各二員。」從之。十一月 辛丑,尚書省臣言:「臣等竊計,國之糧儲,歲費浸廣,而 所入不足。今歲江南頗熟,欲遣使和糴,恐米價暴增, 請以至大鈔二千錠分之。江浙、河南、江西、湖廣四省, 於來歲諸色應支糧者,視時直予以鈔,可得百萬,不 給,則聽以各省錢足之。」制可。

至大三年,發鈔供億朝會。以尚書省言,「減汰頒賜財 物及後宮飲膳,復增鈔本,以備急須。」

按《元史武宗本紀》:三年二月丁卯,尚書省臣言,「今夏 朝會上都供億,請先發鈔百萬錠以往。」從之。八月己 巳,尚書省臣言,「今歲頒賚已多,凡各位下奉聖旨懿 旨、令旨,賜財物者,請分汰。」有旨:「卿等但具名以進,朕 自分汰之」冬十月丁巳,尚書省臣言:「宣徽院廩給日 增,儲㣥雖廣,亦不能給,宜加分減。」帝曰:「比見後宮飲 膳,與朕無異,有是理耶?其令伯荅沙與宣徽院官覈 實分減之。」十一月辛巳,尚書省臣言:「今歲已印至大 鈔本一百萬錠,乞增二十萬錠,及銅錢兼行,以備侍 衛及鷹坊急有所須。」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諭太府監:「自今賜與,雖微物必 請」,又停罷不急浮費及土木營繕。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三月庚寅,即皇帝位。己亥,諭 太府監臣曰:「財用足則可以養萬民,給軍旅。自今雖 一繒之微,不言於朕,毋輒與人。」十一月辛丑,李孟奏: 「錢糧為國之本。世祖朝量入為出,恆務撙節,故倉庫 充牣。今每歲支鈔六百餘萬錠,又土木營繕百餘處, 計用數百萬錠,內降旨賞賜,復用三百餘萬錠,北邊 軍需又六七百萬錠。今帑藏見貯止十一萬餘錠,若 此安能周給!自今不急浮費,宜悉停罷。」帝納其言,凡 營繕悉罷之。

仁宗延祐二年十二月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庫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四年六月己未,給嶺北行省經費鈔九十萬錠, 雜綵五萬匹。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