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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本部委司務公同清查明白方許離任起送。如有 不明侵欺等項奸弊,聽部參究。

嘉靖七年、點僉大戶、登記「經收錢糧」於印簿、完日、差 員繳部

按:《明會典》。「七年,令巡撫官嚴督所屬點僉大戶,拘之 公所。每日將收過錢糧登記印信文簿。完日選佐貳 官解部。」

嘉靖八年、令歲差科道查盤各處錢糧。造冊奏繳、建 節慎庫

按:《明會典》「八年,令每年差給事中、御史各一員,於內 府內承運等庫并各監局巡視監收,禁革姦弊。先將 各衙門見在各項錢糧,會同該管人員逐一查盤明 白,作為舊管。」每年終,通將舊管收除實在數目,磨筭 無差,造冊奏繳。

按《續文獻通考》八年題准,修葺工部舊庫名「節慎庫」, 改皮作局官為庫官,鑄給印信。改架閣庫并匠科吏 為庫吏,照戶部太倉例,專定本部侍郎一員提督,仍 輪委員外郎一員管理。提督侍郎,年終將收過錢糧 造冊奏繳,若有虧弊,參奏處治。其管理員外郎,後定 坐虞衡司。十四年改主事,二十二年仍輪委員外郎。 二十六年題准、罷提督侍郎註選。虞衡司主事一員、 專管每三年、奏差科道官各一員、及本部別委官查 盤。其主事三年滿日、交盤明白、送吏部改用

嘉靖十年、令折徵物價、召商上納外。以餘銀送太倉 銀庫備用

按:《明會典》十年題准:「今後各處起解京庫物料,果係 本地無產者,許於批文內明開某物若干,折徵價銀 若干,到京召商上納。如有餘銀,通融幫補;再有餘剩, 送太倉銀庫交收,以備支用。」

嘉靖十一年題准每日給發工匠口糧之數。朱閏巡 視內庫,查出內使侵蝕。王希文論織造太監重複支 用工食腳價。霍韜請減文武官員藩封內臣,以節國 用。

按《續文獻通考》:「十一年秋,給事中丘九仞題准,本局 軍民人匠止留二千七百八十五名,每日上工匠口 糧,軍匠四合,民匠八合。已而戶科給事中朱閏巡視 內府甲丁等庫織染等局,查出本局織匠王祐、楊錡 支出光祿寺應給工匠口糧,該米三千五百九十三 石零,赴局交與管庫內使韋訓等收貯支放。」時上工 軍民人匠止五百三十餘名,實支食米一千六百石, 餘皆為占用。又內使浦智等占用人匠共二百餘名, 皆受役私室,放閒,冒支月米,共一千九石有零。杜昇 不占用人匠,支米三十三石,餘七百四十石零,王祐 等乾沒入己。又浦智等侵買柴薪煉染銀共四百餘 兩。由此觀之,局多廢匠,所以積欠上「用之物,能使各 匠占用者盡拘之役,侵費者盡歸之官,則何工不完, 何事不濟?」又南科給事中王希文論「織造太監李政 既支廩給,又每日取兩縣下程銀八錢,歲計幾三百 兩。兵部既撥軍餘一百名,又取旗手衛夫四名,羽林 衛夫四名,府軍衛夫錦衣衛夫五名,中兵馬司夫三 名。其參隨冠帶舍人」八名,既支廩給口糧,又日取工 銀四分。廚子二名,洗白匠二名,火頭裁縫二名,刊字 褙裱二名,書筭八名,各日支工銀四分。皂隸二十二 名,各日支工銀二分。每日撥運米夫四百一十一名, 扣腳價銀一十一兩零。每日撥運柴夫五百一十三 名,扣腳價銀一十五兩零。又名《渠梵線》。動支應天府 八縣「里甲銀一千三百八十兩。」梵線者,織機之梭線 也。又工部買絲料,歲支銀三萬兩。正統以來,天下歲 徵稅糧,凡三千六百三十二萬一千餘石,內三百二 十萬九千石,折銀八十一萬四千餘兩。戶口商稅除 折米外,并船料鈔折銀,可得四十三萬九千餘兩。兩 淮鹽場鹽課銀不下數萬千兩。各處稅糧「折徵共一 百三萬餘兩;雲南閘辦三萬餘兩,各鈔關船料四萬 餘兩,馬草折徵三十二萬餘兩,鹽課折徵二十餘萬 兩;每年入數共二百四十三萬兩,送內庫成造等項 十餘萬兩或二十萬兩;官軍俸銀三十三萬六千五 百餘兩,宣府、大同、遼東、陝西年例共四十萬兩。若有 聲息緊急奏討,加添四十」五萬兩或三二十萬。聖旦 千秋等節用三十九萬一千八百餘兩。親王、王妃、公 主及上用及天下王府銀盆水罐儀仗等用共十三 萬七千五百餘兩,每年出數共百餘萬兩。正德以來, 天下親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鎮,將軍至中尉二千 七百,群臣文職二萬四百餘員,武職十萬餘員,衛所 七百七十「二,旗軍八十九萬六千餘,廩膳生員三萬 五千八百二十二名,吏五千餘,各項俸糧約千萬。浙 江等十三布政司并南北直隸,額派夏秋糧稅,大約 二千六百六十八萬四千五百五十餘石,出多入少, 故王府久缺祿米,衛所缺月糧,各邊缺軍餉,各省缺 俸給。今上即位之初,錦衣衛旗校革三萬一千」八百 餘,歲省京儲一百六十八萬石。又霍韜上言:「洪武初 年,戶一千六百萬有奇,口六千五十四萬有奇。時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