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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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氏為《量,改》「煎金錫則不耗,不耗然後權之,權之然 後準之,準之然後量之,量之以為鬴,深尺內方尺而 圜其外,其實一鬴。」其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 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鐘之宮,概而不稅。其銘曰: 「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 茲器維則。」

臣按:先儒謂栗之為義有堅栗難渝之義,使四方觀之以為則,萬世守之以為法,以立天下之信,無敢渝焉,所以名工謂之栗氏也。夫三代之量以金錫為之,外圜而內方,以象天地,後世則改用木而內外皆方,失古意矣。古昔先王所以垂典則於子孫以示四方,信後世者既有所謂大經、大法而於器物之製作又「皆各有成法焉。然又恐其歲久而易壞也,又必鎔煉金錫而鑄為之器,權其輕重之劑,準其高下之等,既精既堅,無餘無欠,刻為銘文,以為世則,置之王府之中,以示天下之式,以垂後世之範,使其是遵是用,不敢有所渝易焉。」 以此為防,末代乃有以公量收,私量貸,以暗收人心,潛移國祚,如齊陳氏者,然後知古先哲王於巡守之時,必同度量衡於行政之初,必審權量。非故為是屑屑也。其為慮一何遠哉!

《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 步。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 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臣按:孟子言仁政必自經界始,所謂經界者,治地分田經畫其溝塗封植之界也。後世田不井授,凡古之溝塗、封植之界限盡廢,所以經界者不過步其遠近、量其廣狹、分其界至以計其頃畝之數焉耳,然欲計之而無所以經畫之尺度可乎?大江以北地多平原廣野,若欲步算固亦無難,惟江南之地多山林險隘、溪澗阻隔,乃欲一一經畫之,使無遺憾,豈非難事哉!古人丈量之法,書史不載,惟《王制》僅有此文,然正言古今尺、步畝里之數,而不具其丈量之法。今世量田用所謂步弓者,不知果古法否?然傳用非一日,未必無所自也。是法也,施於寬廣平衍之地,固無不可,惟於地勢傾側紆曲尖邪之處,其折量紐算為難,小民不人人曉也。是以任事之人易於作弊。宋南渡初,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首行於平江,然後推及於諸郡,當時亦以為便,惟閩之汀、漳、泉三郡未及行。朱子知漳州,言於朝,力主行之,然竟沮於言者。或曰:「宋人經界之法可行否?」 歟曰:「何不可之有?使天下藩服郡縣皆得人,如李椿年」 、朱熹、鄭昭叔,斯行矣。雖然,猶未也。苟非大臣有定見,得君之專,以主之於上,豈能不搖於群議,而終於必行哉?

《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正權概。 仲秋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臣按:古先盛王凡有施為必順天道,是以《春秋》二仲之月晝夜各五十刻,於是乎平等,故於此二時審察度量權衡以驗其同異,或過而長、或過而短、或過於多、或過於少、或過於重、或過於輕,皆有以正而均之,使之皆適於平焉。後世事不師古,無復順時之政,雖有度量權衡之制,一頒之後聽民自為,無復審察校量之令,故有累數十年而不經意者矣。況一歲而再舉乎?「民偽」 所以日滋,國政所以不平。此亦其一事也。

《論語》:「謹權量,四方之政行焉。」

臣按:饒魯謂民間權量關係尚淺,最是,官府與民交涉便易得加增取盈,今之苗斛皆然。嗚呼,豈但一苗斛哉?苗斛之弊比其他為多爾,凡官「府收民貢賦,其米麥之類則用斗斛,布帛之類則用丈尺,金銀之類則用權衡,三者之中,丈尺為害較淺,惟斗斛之取盈,積少成多,權衡之按抑,以重為輕,民之受害往往積」 倍蓰以至於千萬,多至破家鬻產以淪於死亡,用是人不聊生而禍亂以作。武王繼商辛壞亂之後,即以「謹權量」 為行仁政之始。言「權量」 而不言「度」 ,非遺之也,而所謹尤在於斯焉。謂之「謹」 者,其必丁寧慎重,反覆詳審,而不敢輕忽也歟!

《前漢律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本起 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 黃鐘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 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夫度者,別於分,忖為寸,蒦於 尺,張於丈,信於引。引者,信天下也。」職在內官,廷尉掌 之。

臣按:以上言度,五度之義,分者可分列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張也,引者信也。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鐘》之 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 龠,以井水準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 斗為斛,而《五量》嘉矣。夫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 聚於斗,角於斛也。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