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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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言,以商計財利為事也。賈之為言,以網羅財利為 心也。夫以利相交,人己相形,不能無私己之心。故一 物也,賣則欲多,買則欲寡,彼此競為虛誑,爭辯於是 乎起,然猶自己之物,弊端未甚也。至於有商賈,則專 以牟利為事,旦暮孳孳,凡可以利己而生息者,無所 不至;濫惡偽飾,凡可以欺人而覓利者,無所不為。於 是山野之甿,不得不資於市,而其受屈則有無所控 愬者。至於「天患民病,乘急踊價,眾方以為災禍,而彼 獨以為樂幸;孤寡貧窮,假貸稱責,此」方以為困苦,而 彼乃以為資息。又大利所在,則奸細於是而竊窺,大 眾所萃,則奇衺於是而聚集。故可以利民者莫如市, 而可以害民者亦莫如市也。為民父母,均吾赤子,可 以無處治之法與轉移之方哉?是故肆長陳其貨賄, 而美惡不可以混淆;賈師奠其價值,而貴賤不得以 任意;司稽巡其犯禁,胥師察其飾行儥慝,而詐偽不 得以相欺。有胥以掌其坐作出入,則事不亂。有質人 以為之質劑,則人心信服;同度量,一淳制,而物有所 準。司虣禁虣亂,司稽執盜賊,而強暴無所容。凡此皆 治於未亂之前也。其有犯禁而事覺,梗化而成訟者, 小則胥師、賈師聽之,大則市師聽之。則夫民之入市 者,交易而退,何有不得其所者哉?至於市中之物,有 利於人而不厭其多者則使之阜,為害於人而不可 有者則使之無。又有罕用而不可無,宜有而不可多 者。故無則使之有,多則使之少。蓋或有無其征廛,或 低昂其價直,以示夫去取輕重之意,無非欲以利吾 民而已。然此不過以民間貨物為轉移之方耳,猶末 見夫君民一體之意也。民有貨物不適於用,市而不 售者,雖賤而亦樂輸也,則以其價買之,事居積者不 得抑其價而取焉。及市中既乏,而民欲買者,雖貴而 亦樂從也,復以其價賣之,擁富資者不得高其直而 與焉。是以市中無甚賤之物而民之有貨者不傷,亦 無甚貴之物而民之有用者不困也。然此猶有交易 之意也。至於民有喪祭大事,適空乏而不能卒辦,聽 其從官賒用,事過即還。蓋民有急而無措,官有餘而 無用,賒而與之,有益於彼而無耗於此,所謂「惠而不 費」者也。然此猶欲其還也。至於民有極貧者,則遂貸 而與之,以其不可以為繼,故以國服為之息。蓋力者, 民之所自有而無待於外。公事者,上之所不能無而 心欲假之於民者,故貸之而使服國事。下之用物者 若食其力,上之與物者若假之直,與焉而不損,周焉 而可久,以是而保息乎貧民市法之善,莫有大於是 也。後之人,心量既非古人之心量,俗儒或以時政而 妄釋《經》語纎人,或屈聖經以便己私,因有「禁貴儥斂 滯貨」之云,遂為均輸之說,賤則買之,貴則賣之,使富 商大賈不得牟大利,人主乃自為商賈而牟利焉。因 「國服為息」之云,遂有放錢收息之舉,惡豪民之取息 病民,人主乃自為豪民以病民焉。彼瞽聾者遂因而 訾《聖經》,謂之何哉?愚嘗因是而推原夫聖人制利之 心矣。蓋利者人所同欲也,多亦「何用?財者,本無所用 也,竭則廢事。」故聖人者,立為政教,使愚夫之自足其 用,亦不能不取之於民,以足國之用耳。豈有立為巧 法,人棄我取,以陰奪民利,又為之固財自守,坐視民 之困窮而不救,復愚弄之,使之借而出息哉?故夫商 功計利,奪彼與此,日積月累,以肥其家者,匹夫之行 也。以宇內為家,通有無,同憂樂,以均平為事,而不使 有一夫之不獲,此天子之事也。故君猶天也,覆載生 成,豈有利於物?相之於天下也,乃家事也;君民一身, 豈有助君以為斂於民?且古者貨惡其棄於地也,不 必盡藏於己,於後而有借。孔子曰:「有馬者,借人乘之。」 借而收息。乃周衰已後事。註疏一差,荊舒因執之以 殃民,然亦未有能推聖人公天下之心以明《經》旨而 服其心者,愚是以不能無遺喙也。彼賈人之子,篡弒 之流,皆不足道,嘗因是而反復熙寧之事,以謂安石 承宋室削弱之弊,欲起而振之,是矣。謂當時之務莫 急於強兵,強兵莫先於富國,亦未為失。但謂富國須 取之於民,此念一興,其謬何啻千里,遂以市井之心, 用市井之人,行市井之事,且操君相之勢,執平治天 下之說而行之,視彼禦人之劫奪而猶有所畏忌者, 殆加數等矣。後之人猶以其文章制行,而不敢非之。 夫文以載道,失道而文亦何所用?行檢而失其大經, 亦《陳仲子》之流耳,何足道哉!

古今治平略一

《三代貯糴》

《王制》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 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 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 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夏箴》曰:「小人無兼 年之食,遇天饑,妻子非其有也。大夫無兼年之食,遇 天饑,臣妾輿馬非其有也。戒之哉!弗思弗行,至無日」 矣。不明開塞禁舍者,其如天下何?《周書》曰:「有十年之 積者王,有五年之積者霸,無二年之積者亡。」生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