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22

此页尚未校对

同,財貨未能遠通。其制更令國寶散於穰歲而上不 收,貧弱困於荒年而國無備。豪人富商,挾輕貲,蘊重 積,以管其利。故農夫苦其業,而末作不可禁也。今者 省徭務本,并力墾殖,欲令農功益登,耕者益勸,而猶 或騰踴,至於農人並傷。今宜通糴,以充儉法。主者平 議,具為條制。」然事竟未行。久之,立常平倉,豐則糴,儉 則糶,以利百姓焉。北魏孝文太和中,詔求安民之術。 李彪上言,「請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 之餘,各立官司,豐年糴貯於倉,時儉則加私之一糶 之於民。如此,民必力田以買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 登則常給,歲凶則直給。」帝覽而善之,尋施行焉。自此 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不為災也。至魏武帝西遷,連 年戰「爭,河、洛之間,又並空竭。天平元年,遷都於鄴,出 粟一百三十萬石,以振貧人。是時六坊之眾,從武帝 而西者,不能萬人,餘皆北徙,並給常廩,春秋二時賜 帛,以供衣服之費。常調之外,逐豐稔之處,折絹糴粟, 以充國儲。於諸州緣河津濟,皆官倉貯積,以擬漕運。 自是之後,倉廩充實,凶饑之處,皆仰開倉以振之。」元 象、興和之中,頻歲大穰,穀斛至九錢。至文宣、河清三 年,定令墾租之外,別有義租五斗,墾租送臺,義租納 郡,以備水旱。墾租皆依貧富為三梟:上梟輸遠處,中 梟輸次遠,下梟輸當州倉,三年一校焉。又置富人倉, 初立之日,准所領中下戶口數,得支一年之糧,穀賤 斟酌充入,貴則下價糶之,賤則還用所糶之物,依價 糴貯。是時頻歲大水,州郡多遇沈溺,穀價騰踊。朝廷 遣使開倉,從貴價以糶之,而百姓無益,饑饉尢甚,重 以疾疫相乘,死者十四五焉。後周創制六官司倉,掌 辨九穀之物,以量國用。國用足,即蓄其餘,以待凶荒, 不足則止。餘用足,則以粟貸人,春頒之,秋斂之。隋文 帝開皇三年,朝廷以京師倉廩尚虛,議為水旱之備。 於是於衛州置黎陽倉,洛州置河陽倉,陝州置常平 倉,華州置廣通倉,轉相灌注,漕關東及汾、晉之粟以 給京師。五年,工部尚書長孫平奏曰:「古者三年耕而 餘一年之積,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儲。雖水旱為災,而 人無菜色,皆繇勸導有方,蓄積先備故也。去年亢陽, 關內不熟,陛下哀愍黎元,運山東之粟,置常平之官, 開發倉廩,普加賑賜,少食之人,莫不豐足。鴻恩大德, 前古未比。其強宗富室,家道有餘者,皆競出私財,遞 相賙贍,此乃風行草偃,從化而然。但經國之理,須存 定式。」於是奏令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 倉。收穫之日,隨其所得勸課,出「粟及麥,於當社造倉 窖貯之,即委社司執帳簡校,每年收積,勿使損敗。若 時或不熟,當社有饑饉者,即以此穀賑給。」自是諸州 儲峙委積後,義倉貯在人間,多有費損。詔曰:「本置義 倉,止防水旱,百姓不思久計,輕爾費損,於後乏絕。又 北境諸州,異於餘處,所有義倉雜種,並納本州。若人 有旱儉,先給雜種及遠年粟。」十六年,又詔「社倉准上 中下三等稅,上戶不過一石,中戶不過七斗,下戶不 過四斗。」其後山東頻年霖雨,皆困水災,所在沉溺,天 子遣使開倉賑給,前後用穀五百餘萬石,遭水之處, 租調皆免。自是頻有年矣。嗟乎,賑饑莫要乎近其人, 《隋義倉》取之於民不厚,而置倉於當社,饑民之得食 「也,其庶幾乎儲備如此。他日關中大旱,民猶不免食 粟糖豆屑,帝親帥之,如洛陽就食,況素無備乎?百姓 知擠於溝壑耳。後世義倉之名固在,而置倉於州郡, 一有凶饑無狀,有司固不以上聞也,良有司敢以聞 矣。」比及報可,委吏屬出,而文移反覆,給散艱阻,監臨 胥吏,相與侵沒,其受惠者大抵近郭力能自達之人 耳。縣邑鄉遂之遠,安能扶攜數百里以就龠合之廩 哉?能賑者其弊如此。若逄迎上意,不言水旱,坐視流 散,無矜恤之心,則國家大禍繇此而起。如王莽之末 年,元魏之六鎮,煬帝之四方,魚爛河決,不可收壅矣。 必欲有備無患,當以隋文當社置倉為法,而擇長民 之官,行勸農之政,民其庶有瘳乎!唐初有社倉以備 凶荒。貞觀中,戴胄建議:「自王公以下,計壅田秋熟所 在為義倉,歲凶以給民。」太宗善之,乃詔畝稅二升,粟 米秔稻隨土地所宜,寬鄉斂,以所種狹鄉,據《青苗簿》 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商賈無 田者,以其戶為九等,出粟有差,下下戶及夷獠不取 焉,歲不登則以賑民,或貸為種子,至秋而償。其後,洛、 相、幽、徐、齊、并、秦、蒲州又置常平倉,粟藏九年,米藏五 年;下濕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於令。自太宗 時置義倉及常平倉,以備凶荒。高宗以後,稍假義倉 以給他費,至神龍中略盡。元宗即位,復置之。其後第 五琦請天下常平倉皆蓄本錢。德宗時,趙贊又言:「自 軍興,常平倉廢垂三十年,凶荒潰散,餧死相食,不可 勝紀。陛下即位,京城兩市置常平官,雖頻年少雨,米 不騰貴,可推而廣之,宜兼儲布帛。請於兩京、江陵、成 都、揚汴、蘇洪置常平輕重本錢,諸道津會置吏,閱商 賈錢以贍常平本。」德宗納其粟,屬軍用迫蹴,亦隨而 耗竭,不能備常平之積。時劉晏為轉運使,於諸道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