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41

此页尚未校对

咎人也。乃編氓怨嗟,眾口嗷嗷,則以舊歲大歉,翹首 望蠲,蠲既不得,賦且益增。「每石米加銀至於四錢。詢 其故,為往者行《條鞭》之法,輸納稱便,即倉糧每石折 價六錢,軍民兩利。近乃被攬納刁戶,欲肆侵漁,妄訴 上官,勒民上米。」夫軍民一體,義無異視,米賤則折銀 以便軍,米貴則索米而虐民,肥瘠不均,法令莫一,此 其不便一矣。況倡為此說者,亦只攬納斗級,奸猾之 雄者耳。軍「人支米,既憂浥爛,復苦侵剋,不如得銀反 為實落,借名便軍,實則害軍,此其不便二矣。輸米上 倉,舟車轉運,費既不貲,衙門之常例,收納之折耗,率 一石而致五斗,此其不便三矣。窮鄉下戶,不能自致, 率歸之大戶,大戶歸之攬納,多科名色,廣張騙局,窮 民扼腕,靡究其說。今擔米上倉,科銀一兩八錢,三倍 於往年,無敢誰何」,此其不便四矣。省下「常豐倉,猶轉 輸輻輳,官府稽覈,收支雖費,積貯尚存。其福清之萬 安倉則雖云上米,徒有空名,攬納之囊橐既充,糧官 之溪壑亦滿,但懷私計,寧補公儲?」此其不便五矣。往 者歲稔,既皆折銀,陡遇荒凶,便令納米,尫羸之人而 壓以千鈞,顛蹶可虞,號呼難忍,「此其不便六矣。夫軍 人即欲得米,不過以米貴耳。今誠徵價於民,倍往之 十五,民猶稱便也。而必欲強民所難,剜饑寒之肉,以 實奸猾之腹,此其不便七矣。民既安於折銀,而卒更 其法,必不樂從,拘呼之擾,四及於窮鄉;鞭扑之威,日 逞於賤隸,官民俱困,上下相讎,此其不便八矣。即此 一事,其利害難」以俱陳。大略如斯,已自可見,而上人 必欲行之,或自有說,非草野之所能窺。但鄙見愚衷, 竊意為政之道,惟求利民。民利為興,民害為除。即有 害於民,而事不得已,亦當委曲調劑,求公私兩利之 策。矧凶荒之後,人情大擾,禍亂之生,多在乎此。為民 上者欲設法拯濟,勢誠未易。惟當日夜撫循,除煩去 苛,使下民曉然知上人所以愛我之心,而無可奈何, 即至死亡,不忍為亂。此弭災安民之至急者也。今倉 糧一事,誠未知當道之意何如?但下民無知,怨聲載 道,咸謂公門萬里,民隱莫通。即使積貯難虛,倉廩當 實,然何不先徵於粒米狼戾之秋,而驟賦於半粟不 登之日?又何不少需於來歲豐稔之「後,而遽責於今 年凶歉之時,揆之事情,誠有難解。今《常豐倉》業已起 解,而《萬安倉》猶可調停,下邑民情,誠在倒懸,不勝祈 禱。」去此意外之征,便是法中之仁,仁人君子,能無動 念。即如「常豐倉果不可已,亦當通融斟酌,令有米之 處輸米,而無米之處納銀。補偏捄弊,安民止怨,或在 乎此。惟覽察而裁施之,窮民幸甚。」

《平準論》
鍾惺

平準之法,是武帝理財盡頭之想,最後之著,所以代 一切興利之事,而救告緡之禍,所謂窮而變,變而通, 其道不得不出於此者也。何也?文景殷富,而武帝以 喜功生事,化而為虛耗之世。鬻爵鬻罪,而鬻爵鬻罪 不效也;鹽鐵而鹽鐵不效也;鑄錢制皮幣,而錢幣不 效也;酎金而酎金不效也;風示百姓,分財助縣官,而 「分財不效也;募徙民,而徙民不效也。」非惟不效而已 矣,而又曰「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曰吏道雜而多端;官 職耗廢,曰見知之法生;窮治之獄用」,曰「縣官大空;而 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曰「公卿大人諂諛取容。」一篇 之中,三致意焉,則形已見而勢已窮矣。至於告緡之 令,下以天子而同於盜與兵,天下囂然,喪其樂生之 心,不思以解之,且求為秦之季世而不可得矣。桑弘 羊晚出,乃始為平準之法,籠天下財物歸於縣官,而 相灌輸,貴即賣之,賤即買之。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 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踊,雖所謂「不加賦而天下用 饒」,是利臣籠絡人主之語。而賞賜帛百餘萬疋,金錢 巨萬計,皆取足,大農不復告緡,不復告緡,此即平準 之效也。或曰:是又以天子而同於負販矣。以天子而 同於負販,不猶愈於天子而同於盜與兵乎?且告緡 之禍可以亡平準,非救窮以救亡也。故曰:平準者,所 以代一切興利之事,而救告緡之禍,其道不得不出 於此者也,其道不得不出於此。然則史遂無說乎?曰: 惡得無譏?漢文、景之天下,何以遂化為武帝之天下 也?睹時觀變,史蓋有深悲焉,非悲平準也。悲其所以 不得,不出於平準之故也。

《平糶》
沈蘭先

「平糶,無他法強抑之,不如順導之。官司出示減價,此 強抑之也;米少則價騰,米多則價自減,此順導之也。」 宋范忠宣公為襄邑宰,歲大旱,度米年歉,於是盡籍 境內客舟,誘之運粟,許為主糶,明春客米大至,襄邑 賴以無饑。今欲客舟之來,則不必強抑其價,彼知吾 邑價少,他郡或有貴賣之處,則商販不來,不若聽其 自然,客舟必集。辛亥歲大歉,巡撫范公遣官糴米數 十萬石,杭城米價不至騰躍。今每遇凶歲,官司多方 處置,糴於豐熟之邦,使穀粟相繼,自無甚貴傷民之 患。所謂百千萬斛在市,則價自平者此也。會稽董暘 曰:告糴於有米省分,上臺遣官齎銀前往平糴,務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