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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 原」郡穀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又白增海 租三倍,天子皆從其計。

元帝初元元年詔減太官諸宮館及太僕少府水衡諸用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元年六月,以民疾疫,令太官 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九月,關東郡國十 一大水,饑。詔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 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按《翼奉傳》:「元帝初即位,奉上 封事,上以奉為中郎。是歲關東大水,郡國十一,饑疫 尤甚。上迺下詔,太僕小府減食穀馬水衡,省食肉獸。」

成帝元延元年谷永請停減大官導官等所掌諸用度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谷永傳》:「永遷光祿大夫, 給事中,元延元年,為北地太守。時災異尤數,永當之 官,上使衛尉淳于長受永所欲言,永對曰:『臣願陛下 勿許加賦之奏。益減大官導官,中御府均官,掌畜廩 犧用度,止尚方織室。京師郡國工服官發輸造作,以 助大司農』。」

後漢

後漢以大司農掌經費,少府給私用,中藏府令掌內 庫物。

按《後漢書百官志》:「大司農卿一人,掌諸錢穀金帛諸 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其逋未畢,各具別 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 足。部丞一人,主帑藏。少府卿一人,掌中服御諸物,衣 服寶貨珍膳之屬。」

《漢官》曰:少者,小也,小故稱少府。王者以租稅為公用,山澤陂池之稅,以供王之私用,《漢官儀》曰:「田租芻槁,以給經用。凶年山澤魚鹽市稅,少府以給私用也。」

中藏府令一人,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

明帝永平五年作常滿倉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晉書食貨志》:「顯宗即 位,天下安寧,民無橫徭,歲比登稔。永平五年,作常滿 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草樹殷阜,牛羊彌 望,作貢尤輕,府廩還積。」

章帝元和 年以經用不足張林上均輸諸法朱暉奏言不可施行弗聽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朱暉傳》:「暉元和中拜 尚書僕射。是時穀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尚書 張林上言:『穀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 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 不須,官可自鬻。又宜因交、阯、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 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於是詔諸尚書 通』」議。暉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寢。後陳事者復重 述林前議,以為於國誠便,帝然之,有詔施行。暉復獨 奏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之家 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 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姦盜,誠非明主所當 宜行。」帝卒以林等言為然。

殤帝延平元年太后敕減大官諸費用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延平元年六月己未,詔曰:「今新 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 導官、尚方內者,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 按《和 熹鄧皇后紀》,殤帝生始百日,后乃迎立之,尊后為皇 太后。太后臨朝,減大官導官、尚方內者服御珍膳靡 麗難成之物。舊大官湯官經用歲且二萬萬,太后敕 止曰:「殺省珍費。」自是裁數千萬。

《漢官儀》曰:「內者主帷帳」,並署名也。

順帝永建元年令安定北地及隴西金城儲穀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順帝永建 元年,令安定、北地、上郡及隴西、金城常儲穀,令周數 年。」

永和元年以西羌反叛二十年餘兵連師老軍旅之費三百二十餘億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永和六年春正月。詔貸王侯國租一歲。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漢安二年冬十月又貸王侯國租一歲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桓帝延熹五年以濯龍中藏錢換王侯租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五年冬十月,換王侯租以 助軍糧,出濯龍中藏錢還之。」

靈帝建寧元年太后敕中藏府調諸物增助軍費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 按《段熲傳》,「建寧元年,竇 太后臨朝,敕中藏府調金錢綵物,增助軍費,拜熲破 羌將軍。」

齊王正始元年詔以金銀物銷冶以供軍用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正始元年「秋七月詔曰:《易》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