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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福殿庫閱金帛。謂左右曰:「此庫金帛雖多。朕不敢 私用。自今非時取索。並經三司出納。」

咸平三年。十一月壬午。鹽鐵使陳恕上占額圖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咸平五年,詔三司比較天下錢穀。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五年四月。「詔三司 每年比較天下錢穀數。於次年條奏。」

咸平六年九月丙申,出內府繒帛市穀實邊。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 年令三司歲較天下耗登以聞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中。令三司每 歲較天下稅帳耗登以聞。

大中祥符二年併錢金等物為一庫提舉內藏庫劉承珪新修庫簿周密詔獎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二年,併 錢、金、銀、絲、綿為一庫。 又按《玉海》,二年四月戊戌,提 舉劉承珪新修庫簿,出納周密,詔獎之,賜馬及器幣。 大中祥符三年,與三司使丁謂言國儲之備。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三年八月甲寅,召 近臣觀書於龍圖閣,閱元和國計圖。三司使丁謂進 曰:「唐朝自江淮歲運米四十萬至長安,今江淮歲運 米五百餘萬,即今府庫充實,倉庾盈衍。」上曰:「民康俗 阜,誠賴天地宗廟降祥,而國儲有備,亦自計臣宣力 也。」

大中祥符五年,重修諸庫,發禁錢佐邊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真宗再臨幸,作 銘刻石。大中祥符五年,重修庫屋,增廣其地,既而又 以香藥庫、儀鸞司屋益之,分為四庫,金銀一庫,珠玉、 香藥一庫,錦帛一庫,錢一庫。金銀珠寶有十色,錢有 新舊二色,錦帛十三色,香藥七色。」

按《玉海》,「五年六月癸丑,發禁錢佐邊糴。」

大中祥符七年,併諸庫物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七年,併生帛、雜色 二庫為生熟疋段庫。又以祗候庫宣索之物件併入。 大中祥符九年,林特上會計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九年正月辛酉,林 特上《會計錄》,凡三十卷。詔獎之,仍付祕閣。」特前為三 司使,奉詔纂大中祥符八年天下戶口財賦,凡戶八 百四十二萬二千四百三,口一千八百八十萬一千 九百三十。計入兩稅錢帛、糧斛二千二百七十六萬 四千一百三十三,綿絲鞋草二千二百八十三萬六 千六百三十六。茶鹽酒稅榷利錢帛金銀二千八百 萬二千

天禧二年出內藏緡錢二百萬給三司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天禧 年,天下財物出入之數。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天禧末,上供惟 錢帛增多,餘以移用頗減舊數,而天下總入一萬五 千八十五萬一百,出一萬二千六百七十七萬五千 二百,而贏數不預焉。」

仁宗天聖元年詔有司節省浮費較歲入登耗以聞立計置司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春正月癸未,命三司節 浮費,遂立計置司。三月甲申,詔自今營造,三司度實 給用。」 按《食貨志》:「初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號富強, 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儉簡易,天下 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 甚熾,外無金繒之遺,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為巧偽放 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 益廣,吏員益眾,佛老、外國,耗蠹中土,縣官之費,數倍 於昔,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仁宗承之, 經費寖廣。天聖初,首命有司取景德一歲用度,較天 禧所出,省其不急者。自《祥符》《天書》一出,齋醮糜費甚 眾,京城之內,一夕數處。至是,始大裁損,京師營造,多 內侍傳旨呼索,費無藝極。帝與太后知其弊,詔:「自今 營造所須,先下三司度功費然後給。」又減內外宮觀 清衛卒及工匠,分隸諸軍八作司。舊殿直已上,雖幼 未任朝謁,遇乾元、長寧節皆賜服,至是亦罷給。故事, 上尊號、諡號,隨冊寶物並用黃金,帝曰:「先帝、太后用 黃金,若朕所御,止用塗金。」時洞真宮、壽寧觀相繼災, 宰相張知白請罷不急營造,以答天戒。及滑州塞決 河,御史知雜王鬷復以為言。既而玉清昭應宮災,遂 詔諭中外,不復繕修。自是道家之奉有節,土木之費 省矣。

按:《玉海》元年正月癸未,命中丞劉子儀等與三司議 裁省冗費。 又按:《玉海》元年,詔「三路軍儲,出山澤之 利,移用不足,二府大臣其經度之。」遂置計置司。 又 按:《玉海》元年正月丁亥,命官較茶、鹽、礬稅歲入登耗 以聞。三月甲申,詔:「比者營造土木,多內侍傳宣,不關 有司,工費無節。自今先由三司度實用,然後給之。」 天聖四年。十月辛巳。出緡錢二十萬糴軍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