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76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目錄

 國用部彙考四

  宋二神宗熙寧六則 元豐六則 哲宗元祐三則 元符三則 徽宗二則 徽宗建

  中靖國一則 崇寧四則 大觀二則 政和一則 重和一則 宣和四則 欽宗靖康一

  則

食貨典第二百四十四卷

國用部彙考四

宋二

神宗熙寧元年詔置裁減局尋罷之以奉宸庫珠鬻價買馬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六月丙寅。命司馬光、滕 甫裁定國用。 按《食貨志》:「神宗嗣位,尢先理財。熙寧 初,命翰林學士司馬光等置局看詳裁減國用制度, 仍取慶曆二年數比今支費不同者開析以聞。後數 日,光登對言國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 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必須陛下與兩府大臣及 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術,磨以歲月,庶幾有效,非愚 臣一朝一夕所能裁減。」帝遂罷裁減局,但下三司共 析

按《文獻通考》:神宗以國用不足,留意理財。熙寧元年, 謂文彥博等曰:「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邊,府庫 不可以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乃命翰林學士司 馬光、御史中丞滕甫同看詳裁減國用制度。

按《容齋三筆》:元年,以奉宸庫珠子付河北緣邊四榷 場,鬻錢銀準備買馬,數至二千三百四十三萬顆。 熙寧二年,詔諸路金帛輸內藏庫者,三司拘催條例 司計諸路常平、廣惠倉貫石之數,始置三司條例。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十一月乙丑,命韓絳制置三 司條例。 按《職官志》:熙寧中,王安石制置條例,建官 設局。 按《食貨志》:神宗臨御之初,詔立歲輸內藏錢 帛之額,視慶曆上供為數,嘗謂輔臣曰:「比閱內藏庫, 籍文具而已,財貨出入,初無關防。舊以龍腦、珍珠鬻 於榷貨務,數年不輸直,亦不鉤考。嘗聞太宗時,內藏 財庫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凡名物不同,所用錢色 亦異,他人莫能曉,匣而置之御閣,以參驗帳籍」中定 數。晚年,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今守藏內臣 皆不曉帳籍關防之法。即命幹當御藥李舜舉領其 事。繼詔諸路金銀輸內藏庫者,歲以帳上三司拘催。 按玉海作熙寧二年 又按志:王安石執政,議置三司條例司, 講修錢穀之法。帝因論措置之宜,言:「今財賦非不多, 但用不節,何由給足?宮中一私身之奉有及八十千 者,嫁一公主至費七十萬緡。沈貴妃料錢月八百緡。 聞太宗時,宮人惟繫皂紬襜。元德皇后嘗用金線緣 襜,太宗怒其奢。仁宗初定公主奉料以聞。獻穆再三, 始言初僅得」五貫爾,異時中宮月有止七百錢者。時 天下承平,帝方經略四夷,故每以財用不給為憂,日 與大臣講求其故,命官考三司簿籍,商量經久廢置 之宜,凡一歲用度及郊祀大費,皆編著定式。有司請 造龍圖、天章閣覆欄檻青氈四百九十,帝謂「禁中諸 殿欄檻率故弊,不必覆也。」既而并延福宮覆檻氈罷 之。後呂嘉問復建議省儀鸞司,供禁中綵帛。是歲詔 內外勿給土木工作。非兩宮倉廩武庫皆罷省 按《玉海》,二年六月一日,詔左藏歲撥金三百萬、銀五 十萬兩入內藏。 又按《玉海》,二年九月丁卯。條例司 言「今諸路常平廣惠倉略計千五百萬貫石。」

熙寧三年,停罷諸費,增內外吏祿,罷條例司。

按《宋史神宗本紀》:三年五月甲辰,詔罷制置三司條 例歸中書。 按《食貨志》:三年,儀鸞司闕氈三千,三司 請命河東制之。帝曰:「牛羊司積毛數萬斤,皆同糞壤。 三司不取於此,而欲勤遠民乎?」金州歲貢斑竹簾,簡 州歲貢綿紬,安州市紅花萬斤,梓州市碌二千斤。帝 皆以道遠擾民,亟命停罷。制置司言:「諸路科置上供 羊,民費錢幾倍。而河北榷場博買契丹羊歲數萬,路 遠抵京,皆瘦惡耗死,公私費錢四十餘萬緡。」詔著作 佐郎程博文訪利害。博文募民有保任者,以產為抵, 官預給錢,約期限、口數、斤重以輸,民多樂從,歲計充 足。凡供御膳及祀祭與泛用者,皆別其牢棧,以三千 為額,所裁省冗費十之四。其後又用呂嘉問、劉永淵 之言,治竈藏冰,以省工費。帝嘗患增置官司費財,王 安石謂:「增置官司所以省費。」帝曰:「古者什一而稅,今 取財百端。」安石謂古非特什一而已。帝又以倉吏給 軍食,多侵盜,詔足其概量,嚴立諸倉丐取法。中書因 請增諸倉主典、役人祿至一萬八千九百緡,且盡增 選人之祿,均其多寡,令「祿增至十五千,司理至簿、尉、 防、團、軍監推、判官增至十二千,其後又增中書、審官 東西、三班院、樞密院、三司、吏部流內銓、南曹、開封府 吏祿,受財者以倉法論。」安石蓋欲盡祿天下之吏,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