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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籍不盡申戶部,戶部不能盡天下錢穀之數。欲乞 令戶部尚書兼領左右曹,其舊三司所管錢穀財用 事有散在五曹及諸寺、監者,並乞收歸戶部。」推「其本 意,蓋欲使天下財用出納卷舒之柄,一歸戶部,而戶 部周知其數而已。今戶部既已專領財用,而元豐帳 發,轉運司常以計帳申省,不為不知其數也。雖更盡 收諸帳,亦徒益紛紛,無補於事矣。臣謂帳法一切如 舊甚便,乞下三省公議,然後戶部施行。」 左司郎中 張汝賢復請下諸路轉運司會計,「自熙寧以前一歲 出入之數,及常供泛用之差,并熙寧復參攷焉。具條 畫某事之費,因某法而用,今某法既改,則某費可罷, 要亦省不急之用,量入為出,則無不足之憂。」從之。 按《玉海》元年閏二月丙辰,罷提舉常平官依舊常平 倉法。時天下免役坊場積羨餘五千餘萬緡,穀帛二 千八百餘萬石匹。 又按《玉海》「元年四月十八日,左 正言朱光庭請置局,取戶部天下一歲出入與三年 郊費、四夷歲賜凡百經費會計可省者省之,量入為 出,著為令式。」詔戶部相度。

元祐二年,始詔編閱內藏庫物。戶部侍郎蘇轍言:「戶 部積財無益,當令州郡有餘,始為理財良法。」戶部請 修《元祐會計錄》。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元祐元年,監察 御史上官均言:「自新官制,蓋有意合理財之局,總於 一司,故以金部右曹主行內藏受納,而奉宸內藏庫 受納又隸大府寺。然按其所領,不過關通所入名數, 為之拘催而已,支用多寡,不得轉質,總領之者止中 官數十人。彼惟知謹扃鑰、塗窗牖以為固密爾,又安 能鉤考其出入多少與夫所蓄之數哉?宜因官制之 意,令戶部大府寺於內藏諸庫皆得檢察。」明年,詔內 藏庫物聽以多寡相除。置庫百餘年,至是始編閱云。

按《蘇轍傳》:二年,轍為戶部侍郎,因轉對言曰:「財賦」

「之原,出於四方,而委於中都,故善為國者藏之於民, 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餘則轉運司常足,轉運司既 足則戶部不困。」唐制,天下賦稅,其一上供,其一送使, 其一留州,比之於今,上供之數,可謂少矣。然每有緩 急,王命一出,舟車相銜,大事以濟。祖宗以來,法制雖 殊,而諸道蓄藏之計,猶極豐厚。是以斂散及時,縱舍 「由己,利柄所在,所為必成。自熙寧以來,言利之臣不 知本末之術,欲求富國,而先困轉運司。轉運司既困 則上供不繼,上供不繼而戶部亦憊矣。兩司既困,故 內帑別藏雖積如丘山,而委為朽壤,無益於算也。」 按《文獻通考》:蘇轍《元祐會計錄·收支敘》曰:「古者三年 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則九年之 蓄,可跂而待也。」今者一歲之入,金以兩計者四千三 百,而其出之不盡者二千七百;銀以兩計者五萬七 千,而其出之多者六萬;錢以千計者四千八百四十 八萬,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萬;紬;絹以疋計者 一百五十一萬,而其出之不盡者七十四萬;草以束 計者七百九十九萬,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萬。 然則一歲之入,不足以供一歲之出矣。故凡國之經 費,折長補短,常患不足,小有非常之用,有司輒求之 朝廷,待內藏茶鹽而後足。臣身典大計,以為是媮歲 月可也,數歲之後,將有不勝其憂者矣。」是以轍嘗推 原其故。方今禁中奉養有度,金玉錦繡,不逾其舊;宮 室不修,「犬馬不玩。有司循守法制,謹視出入之節,未 嘗有失也,而其弊安在?天下久安,物盈而用廣,亦理 之常也,顧所以處之如何耳。」臣請歷舉其數:宗室之 眾,《皇祐》節度使三人,今為九人矣;兩使留後一人,今 為八人矣;觀察使一人,今為十五人矣;防禦使四人, 今為四十二人矣;百官之富,《景德》大夫三十「九人,今 為二百三十人矣;朝奉郎以上一百六十五人,今為 六百九十五人矣;承議郎一百二十七人,今為三百 六十九人矣;奉議郎一百四十八人,博士,今為四百 三十一人矣;諸司使二十七人,今為二百六十人矣; 副使六十三人,今為一千一百一十一人矣;供奉官 一百九十三人,今為一千三百二十二人矣;侍禁三 百一十六人,今為二千一百一十七人矣;三省之吏 六十人,今為一百七十二人矣。其餘可以類推,臣不 敢以遍舉也。」昔者郎止前行,卿有定員,今之大夫、朝 議,皆無限法。尚書侍郎,歷改三曹,而今之正議、銀青, 合而為一,官秩并增,不知其義。夫國之財賦,非天不 生,非地不養,非民不長,取之有法,收之有時,止於是 矣,而宗室官吏之眾,可以禮法節也。祖宗之世,士之 始有常秩者,竢闕則補,否則循資而已,不妄授也。仁 宗末年,任子之法,自宰相以下無不減損。英宗之初, 三載考績,增以四歲。神宗之始,宗室袒免之外不復 推恩,袒免之內以試出仕。此四事者,使今世欲為之, 將以為逆人心,違舊法,不可言也,而況於行之乎!雖 然,祖宗行之不疑,當世亦莫之非。何者?事勢既極,不 變則敗,眾人之所共知也。今朝廷履至極之勢,獨持 之不敢議,臣實疑之。誠自今日而議之,因其勢,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