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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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會一歲之入,正其舊籍,削去虛額,「擇諸路監司之 愛民而知財計者,俾之稽考調度,蠲其煩重,以寬民 力」,朝廷未克行。今之為郡者,但能撙節用度,譏察滲 漏,使歲計無乏,已號過人,無復及民之政矣。

公使庫者,諸道監帥司及州軍邊縣與戎帥皆有之。 蓋祖宗時以前代牧伯皆斂於民,以佐廚傳,是以制 公使錢以給其費,懼及民也。然正使錢不多,而著令 許收遺利,以此州郡得以自恣。若帥、憲等司,則又有 撫養、備邊等庫,開抵當,賣熟藥,無所不為,其實以助 公使耳。公使苞苴,在東南為尢甚,揚州一郡,每歲饋 遺見於帳籍者,至十二萬緡。江浙諸郡酒每以歲遺, 中都官歲五六至,至必數千瓶。淳熙中,王仲行尚書 為平江守,與祠官范致能、胡長文厚,一飲之費,率至 千餘緡。時蜀人有守潭者,又有以總計攝潤者,視事 不半歲,過例饋送,皆至四五萬緡,供宅酒至二百餘 斛。孝宗怒而絀之,然其風蓋未殄也。東南帥臣、監司 到罷,號為「上下馬」,鄰路皆有饋,計其所得,動輒萬緡。 近歲蜀中亦然,其會聚之間,折俎率以三百五十千 為準,有一身而適兼數職者,則併受數人之饋,獻酬 之際,一日而得二千餘緡,其無藝如此。頃歲陳給事 峴為蜀帥,馮少卿憲為成都漕,就以所遺元物報之。 陳怒,奏其容覆贓吏,朝廷移之,逮陳敗,乃得直。時芮 國器侍郎、趙子直丞相相繼為江西漕,凡四方之聘 幣皆不入於家,斥其資置養濟院於南昌,以養貧者。 朱少卿時敏為潼川守,受四方之饋,每以其物報之, 趙德老鎮成都,受而別儲之,臨行以散宗室之貧者。 此皆廉節之可紀者也。惟總領所公使錢以料次取 於大軍庫,故斂不及民。然正賜不多,而歲用率十數 萬,每歲終,上其數於戶部,輒以「勞軍、除戎器」為名,版 曹知而不詰也。所謂公使醋錢者,諸郡皆立額,白取 於屬縣,縣斂於民,吏以輸之小邑,一歲亦不下千緡, 人尢以為怨。謂宜罷互送而損遺利,使上下一體而 害不及民,則合祖宗制公使之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