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5 (1700-1725).djvu/92

此页尚未校对

平方臘,則加斂於東南,取燕山,則重困於北方。而西 師凡二十年,關陜尢病,然後靖康之難作矣。方大元 帥建府於河北,而張慤任饋餉之責者,鹽鈔數十萬 緡而已。及來維揚,而黃潛善、呂頤浩、葉夢得之流,汲 汲乎皆以榷貨自營,而「收舊經制錢」之議起矣。況乎 大將殖私,軍食自制,無復承統,轉運所至,划刷攫拏, 朝廷科降大書文移,守令丞佐持巨校將五百追捉 鄉戶,號痛無告,贓貪之人,又因之以為己利。而經、總 制之窠名既立,添酒、折帛、月樁、和糴皆同常賦。於是 言「財之急,自古以來莫今為甚,而財之乏少不繼,亦 莫今為甚也。自是以後,辛巳之役,甲申之役,邊一有 警,賦斂輒增,既增之後,不可復減。嘗試以祖宗之盛 時所入之財,比於漢、唐之盛時一再倍,熙寧、元豐以 後隨處之封樁,役錢之寬剩,青苗之結息,比治平以 前數倍,而蔡京變《鈔法》以後,比熙寧又再倍矣。」王黼 之《免夫》至六千餘萬,緡,其太半不可鉤攷。然要之渡 江以至於今,其所入財賦,視宣和又再倍矣。是自有 天地,而財用之多,未有今日之比也。然其所以益困 益乏,皇皇營聚,不可一朝居者,其故安在?夫計治道 之興廢,而不計財用之多少,此善於為國者也。古者 財愈少而愈治,今者財愈多而愈不治;古者財愈少 而有餘,今者財愈多而不足。然善為國者,將從其少 而治,且有餘乎?多而不治,且不足乎?而況於多者勞 而少者逸,豈惡逸喜勞而至是哉?故臣請陳今日財 之四患:一曰經總制錢之患,二曰折帛之患,三曰和 買之患,四曰茶鹽之患。四患去則財少,財少則有餘, 有餘則逸。有餘而逸,以之求治,朝令而夕改矣。 按《玉海》,十年八月,輔臣奏封樁庫錢及三千萬餘緡, 及奏內外樁積緡錢四千七百餘萬。

按:《續文獻通考》:十年,宰執奏「封樁庫見管錢物已及 三千餘萬緡。」上曰:「朕創此庫,以備緩急之用,未嘗敢 私也。」先是,上以諸路財賦浩繁,令兩侍郎分路管認。 是年,王佐為尚書,又請於次年四月將諸路監司守 倅所起上供錢比較,以定賞罰,自是罕有拖欠。 淳熙十一年九月,詔義倉不得侵隱他用。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淳熙十二年。以左藏西上庫為名。諸路歲發緡錢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十二年正月三日。 以左藏西上庫為名。諸路歲發錢一百九十八萬餘 緡。

淳熙十三年,淮東、西、湖廣等路具到見錢會子總數, 內撥樁管者,非朝旨不得擅支。詔輔臣以每月《財賦 冊》進呈。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十三年九月己未。 詔輔臣以每月財賦冊進呈。欲知豐耗。」

按《續文獻通考》:「十三年,淮東總所具到江鎮所部大 軍庫見錢會子內,依去年例取撥一千萬貫,付封樁 庫收納。淮西總所具到池州大軍庫見錢會子五十 萬四千五十五貫有奇。詔令於池州酒息會子內取 撥二萬貫,就本州總數樁管。湖廣總所具到襄陽府 大軍庫見錢會子二十一萬九千九百二十一貫有」 奇。詔「於內取撥會子一萬貫,就本府認數樁管,非朝 旨不得擅行支使。」

淳熙 年,以「軍賞」為名,撥封樁庫物入內。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末。往往以犒 軍或造軍器為名。撥入內庫。有司不敢執。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命考封樁庫以聞。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六年二月壬戌,下詔傳位皇太 子。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

按《玉海》。「十六年六月。命有司稽考封樁庫以聞。」

光宗紹熙元年置紹熙會計錄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元年春正月「壬午,何澹請置 紹熙會計錄,詔何澹同戶部長貳檢正都司,稽考財 賦出入之數以聞。」

按《玉海》,元年五月甲戌,置《紹熙會計錄》,命戶書葉翥 等為之,仍自宮掖始,以慶曆、隆興為法。從戶侍趙彥 逾之請也。

紹熙二年,詔修《紹熙會計錄》。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詔修 《紹熙會計錄》。先是祕書郎鄭湜轉對。為上言。「今黃老 三宮衛卒動以百數。外戚家廟防護之兵。多於太廟。 額外將校之俸錢。半於正額。外庭百執之費。不足當 閣門醫職近侍之半。請明詔大臣。裁定經費。上自乘 輿。下至庶府。除奉宗廟事。兩宮給兵費之外。一切量 事」裁酌,罷其不急,損其太過。戶部亦請稽攷內外財 賦,置《紹熙會計》,俟見大概之後,命戶部宰屬同共詳 議,而一二大臣公心葉意,為之斟酌,以其所減損以 與民,因命戶部尚書葉翥等同為之,後亦未聞有所 損也。

紹熙三年,以兩浙犒賞酒庫隸戶部,復隸諸州,歲以 四十萬緡為額。是歲,支銷四川經理總制錢四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