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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四十六卷目錄

 國用部彙考六

  宋四理宗端平一則 嘉熙二則 淳祐一則 寶祐一則 度宗咸淳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熙宗天眷一則 皇統一則 海陵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七則 章

  宗明昌二則 承安三則 泰和一則 宣宗貞祐二則 興定三則 哀宗正大二則

  元一總一則 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二十九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九則

食貨典第二百四十六卷

國用部彙考六

宋四

理宗端平元年詔尚書省計簿房置局稽考國用編端平會稽錄臣僚請倣周制命相臣制國用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端平元年, 都省言,「近來戶部財賦。會計不明。用度無節。」詔令尚 書省計簿房置局稽攷。委都司官同樞密院編修官 編類《端平會計錄》。仍令條具來上。權置檢閱文字二 員。尋差宣教郎趙與時、承事郎趙汝暨。時。臣寮奏,「古 者冢宰制國用。必於歲杪。視年豐耗。量入為出。願陛 下特命宰臣兼制國用,以參知政事同知,使人主不 得越制過取,有司不得違制擅支,上下一心,君臣同 德,會計有局,檢閱有官,庶幾財用日益,則國用濟矣。」 從之。侍御史李鳴復奏,略曰:「古者冢宰制國用,必於 歲之杪,視年之豐耗,量入以為出。夫量入為出,一有 司事耳,而必為之制,必歸之冢宰,何也?」蓋天下之財, 其入也有豐耗之不常,則其出也有增損之各異,權 其多寡之數,酌其費用之宜,是之謂制。此制一定,雖 人主不得越制而過取,有司不得違制而擅支。制與 不制之間,而國計之盈虧,民生之休戚,天下之理亂 係焉,此豈一有司所能辦哉?《周官》天官之屬六十,宮 衛之賤士則領之,魚腊「醯醢之微物則領之,次舍幄 帟裘服之末用則領之,以至宮寺嬪御使令之冗役 則又領之。是王宮之事,無貴賤無巨細,皆隸之冢宰 也。」國朝財用,雖掌之三司使,而制國用之說,憂國者 每每及之。張方平論支費數廣,則乞下中書、樞密院 審加圖議;范鎮論財匱民困,則乞使中書、樞密院通 知兵民財利大計。至孝宗乾道間,則又特命宰相帶 兼制國用使,參政同知國用事,當時雖九重邃密之 地,亦未嘗不朝夕在念也。今日之財用匱矣,問之戶 部,戶部莫之知;問之宰相,宰相亦莫之知。戶部不以 白宰相,宰相不以告陛「下,府庫已竭而調度方殷,根 本已空而蠹耗不止,廟堂之上,縉紳之間,不」聞他策, 惟添一「撩紙局,以為生財之地。窮日之力,增印楮幣, 以為理財之術。楮日益多,價日益減,號令不足以起 其信,繼以稱提;稱提不足以強其從,重以估籍。估籍 之令行,而民不聊生矣。往者會計有局,檢閱有官,在 上者若致思于國計矣。然置郵旁午,徒撫空文,歲月 遷延,莫究實效,是雖為而何」益?論造楮有疏,論省費 有疏,在下者若致憂于國用矣。然位卑言高,聽之者 未必信;事大體重,聞之者未必行,是雖言而何補?臣 愚欲陛下遠體周人制國用之遺意,近法孝宗任宰 執之成規,明詔大臣條陳經畫,何道而可以足一歲 之用?何術而可以致九年之蓄?所入不足,于何而取 辦?所出不敷,于何而減損。揆事理之當然。度時宜而 裁酌。當必有轉移闢闔之用。以副陛下之責望者。

嘉熙元年初置財用司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嘉熙元年 正月初置財用司。按太祖、太宗設三司主計,有度支 之目,又有提舉帳司、磨勘理欠等司,皆為會計財用 也。唐李吉甫嘗錄元和國計,著為成書。宋景德、皇祐、 治平、熙寧、元和主計者皆有錄上之。其戶口之籍,輿 地之圖,調度之多寡,錫予之厚薄,莫不畢具。各內藏 與「天下封樁,非三司所領者不與焉。」《元祐會計錄》,蘇 轍所著,蓋取元豐八年會計之實而別其五:曰「收支, 曰民賦,曰課入,曰儲運,曰經費」,謂一歲之入不足以 供一歲之出。且論宗室為節度、防禦、觀察者,數倍於 皇祐,百官為大夫者,數倍於景德,稍裁減宗室及百 官任子恩澤,見任者無損,方來者有限,亦至計也。自 罷三司,理財既無法,而渡江以來,典籍散漫,會計之 事,一切委而不講,苟支目前,議者惜焉。

嘉熙四年,以與懽提領戶部財用。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熙四年五月。與 懽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提領戶部財用。」

淳祐七年詔祀明堂概從省約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淳祐七年 四月詔「今歲明堂。惟事神儀物。諸軍賞給。悉循舊制。 其乘輿服御。中外用度。並從省約。有司條具以聞。」

寶祐四年朱熠請汰冗員以節費從之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四年九月甲寅,監察御史朱 熠言,「境土蹙而賦斂日繁,官吏增而調度日廣。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