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大獸公之,小禽私之。」
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 后、世子之膳羞。
凡計數之,薦亦進也。備品物曰薦,致滋味乃為羞。王言「薦」 者,味以不褻為尊。鄭司農云:「鮮謂生肉,薧謂乾肉。」
共祭祀之好羞。
謂四時所為膳食。若荊州之䱹魚,青州之《蟹胥》,雖非常物,進之孝也。
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獸。
《喪紀》,喪事之祭。謂虞祔也。禽獻,獻禽于賓客。獻,古文為獸,杜子春云:「當為獸。」
凡令禽獻,以灋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令,令獸人也。禽獸不可久處,賓客至,將獻之,庖人乃令獸人取之,必書所當獻之數與之。及其來致禽,亦以此書校數之。至于獻賓客,又以此書付使者,展而行之。《掌客》乘禽于諸侯,各如其命之數。《聘禮》:「乘禽于客日,如其饔餼之數,士中,日則二雙。」
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 犢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羶。
「用禽。獻」 ,謂煎和之以獻王。鄭司農云:「膏香,牛脂也,以牛脂和之。腒乾雉,鱐乾魚。膏臊,豕膏也,以豕膏和之。」 杜子春云:「膏臊,犬膏。膏腥,豕膏也。鮮,魚也。羽,雁也。膏羶,羊脂也。」 元謂:「膏腥,雞膏也。」 羔、豚,物生而肥,犢與麛物成而充,腒鱐暵熱而乾,魚、雁水涸而性定,此八物者,得四時之氣尤盛,為人食之弗勝,是以用休廢之「脂膏,煎和膳之。牛屬司徒,土也。雞屬宗伯,木也。犬屬司寇,金也。羊屬司馬,火也。」
歲終則會,唯王及后之膳禽不會。
膳禽,四時所膳禽,獻加,世子可以會之。
《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 肉物」,辨百品之物。
割肆,解肉也。亨,煮也。煎,和齊,以五味體名,脊、脅、肩、臂、臑之屬。肉物,胾燔之屬。百品味,庶羞之屬。言百,舉成數。
「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
「取于鑊以實鼎,取于鼎以實俎。」 實鼎曰「脀」 ,實俎曰「載。」
《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
先進食之時,恆選擇其中御者。
共后及世子之膳羞。
《膳夫》掌之,是乃共之。
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 羶,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視而交睫 腥,馬黑脊而般臂螻。」
腥臊羶香,可食者是別。其不可食者,則所謂者皆臭味也。《泠毛》,毛長總結也。皫,失色不澤美也。沙,澌也。交睫腥腥當為星,聲之誤也。肉有如米者,似星般臂,臂毛有文。鄭司農云:「庮,朽木臭也。螻,螻蛄臭也。」 杜子春云:「盲視,當為望視。」
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 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掌共,共當為具。羞,庶羞也。脩,鍛脯也。胖如脯而腥者。鄭司農云:「刑膴謂夾脊肉,或曰膺肉也。骨鱐謂骨有肉者。」 元謂刑鉶羹也。膴,䐑肉大臠,所以祭者。骨,牲體也。鱐,乾魚。
凡王之好賜《肉脩》,則饔人共之。
《好賜》,王所善而賜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脩、刑膴,陳其鼎俎,實 之牲體魚腊。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
飧,客始至之禮。饔,既將幣之禮。致禮于客,莫盛于饔。
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
孤子者,死王事者之子也。士庶子,衛王宮者,若今時之饗衛士矣。《王制》曰:「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
《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
獻謂酌其長帥
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謂「《喪事》之奠祭。」
《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
鑊,所以煮肉及魚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齊多少之量。
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
職,主也。爨今之竈,主于其竈煮物。
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大羹肉湆。鄭司農云:「大羹不致五味也,鉶羹加鹽菜矣。」
食醬:「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
和調也
凡食齊視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