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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曄傳》:「曄弟玩,玩子納,字祖言,少有清操,貞厲絕俗。 初辟鎮軍大將軍、武陵王掾,州舉秀才。太原王述雅 敬重之,引為建威長史。累遷黃門侍郎、本州別駕、尚 書吏部郎,出為吳興太」守。將之郡,先至姑孰,辭桓溫, 因問溫曰:「公致醉可飲幾酒?食肉多少?」溫曰:「年大來, 飲三升便醉,白肉不過十臠。卿復云何?」納曰:「素不能 飲,止可二升,肉亦不足言。」後伺溫閑,謂之曰:「外有微 禮,方守遠郡,欲與公一醉,以展下情。」溫欣然納之。時 王坦之、刁彝在坐,及受禮,唯酒一斗,鹿肉一柈,坐客 愕然。納徐曰:「明公近云飲酒三升,納止可二升,今有 一斗,以備杯杓餘瀝。」溫及賓客,並嘆其率素。更敕中 廚設精饌,酣飲極懽而罷。頃之,徵拜左民尚書,徙吏 部尚書,加奉車都尉。衛將軍謝安嘗欲詣納,而納殊 無供辦,其兄子俶不敢問之,乃密為之具。安既至,納 所設唯茶果而已,俶遂陳盛饌,珍羞畢具。客罷,納大 怒曰:「汝不能光益叔父,乃復穢我素業邪?」於是杖之 四十。其舉措多此類。

《苻堅載記》:堅從兄子朗善識味,鹹酢及肉皆別所由。 會稽王司馬道子為朗設盛饌,極江左精餚,食訖,問 曰:「關中之味孰若此?」荅曰:「皆好,惟鹽味小生耳。」既問 宰夫,皆如其言。或人殺雞以食之,既進,朗曰:「此雞棲 恆半露。」檢之皆驗。又食鵝肉,知黑白之處,人不信,記 而試之,無毫釐之差,時人咸以為知味。

《齊諧記》:「江夏郡安陸縣,隆安之初,有一姓郭名坦,兄 弟三人,其大兒忽得時行病,病後遂大能食,一日食 斛餘米,其家供給五年乃至罄貧,語曰:『汝當自覓食。 後至一家行乞,腹大飢不可忍,後門有三畦韭大蒜, 因噉兩畦,須臾大吐,吐一物似龍出地,漸漸大,主人 持飯出腹不能食,遂撮飯著向所出吐物上,即消成』」 水。此人於此。病遂得差。

崔鴻《南燕錄》:濟南尹鸞,身長九尺,腰帶十圍,貫甲跨 馬,不據鞍由蹬。慕容德見而奇其魁偉,賜之以食,一 進斛餘。德驚曰:「所噉如此,非耕能飽,且才貌不凡,堪 為貴人,可以一縣試之。」於是拜逄陵長,政理修明,大 收民譽。

《世說》:劉真長、王仲祖共行,日旰未食,有相食小人貽 其飧者,肴案甚盛,真長辭焉,言曰:「小人都不作緣。」 《宋書·謝景仁傳》,桓元篡位,景仁領驍騎將軍,高祖為 桓修撫軍中兵參軍,嘗詣景仁諮事,景仁與語悅之, 因留高祖共食。食未辦而景仁為元所召。元性促急, 俄頃之間,騎詔續至,高祖屢求去,景仁不許,曰:「主上 見待,要應有方。我欲與客共食,豈當不得?待竟,安坐 飽食,然後應召。」高祖甚感之。

景仁愛其弟甝而憎述,嘗設饌請高祖希命,甝豫坐, 而高祖召述,述知景仁夙意,又慮高祖命之請急不 從。高祖馳遣呼述,須至乃懽。

《南史宋劉穆之傳》:穆之少時,家貧誕節,嗜酒食,不修 拘檢,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見辱,不以為恥。其妻江嗣 女,甚明識,每禁不令往。江氏後有慶會,屬令勿來,穆 之猶往。食畢求檳榔,江氏兄弟戲之曰:「檳榔消食,君 乃常饑,何忽須此?」妻復截髮市殽饌,為其兄弟以餉 穆之,自此不對穆之梳沐。及穆之為丹陽尹,將召妻 兄弟,妻泣而稽顙以致謝。穆之曰:「本不匿怨,無所致 憂。」及至醉,穆之乃令廚人以金柈貯檳榔一斛以進 之。

《宋書劉穆之傳》:穆之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輒為十人 饌。穆之既好賓客,未嘗獨餐,每至食時,客止十人以 還者,帳下依常下食,以此為常。嘗白高祖曰:「穆之家 本貧賤,贍生多闕。自叨忝以來,雖每存約損,而朝夕 所須,微為過豐,自此以外,一毫不以負公。」

《江夏文獻王義恭傳》:「義恭幼而明穎,高祖特所鍾愛。 高祖為性儉約,諸子食不過五醆盤,而義恭愛寵異 常,求須果食,日中無笇,得未嘗噉,悉以乞與傍人。」 《南史劉湛傳》:「廬陵王義真出為車騎將軍、南豫州刺 史,湛為長史。義真時居武帝憂,使帳下備膳,湛禁之。 義真乃使左右人買魚肉珍羞,於齋內別立廚帳,會 湛」人,因命臑酒炙車螯。湛正色曰:「公當今不宜有此 設。」義真曰:「旦甚寒,杯酒亦何傷?長史事同一家,望不 為異。」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處 人。」

《宋書謝弘微傳》:「弘微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 味,盡其豐美。兄曜歷御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 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積時,哀戚過禮,服雖除,猶 不噉魚肉。沙門釋慧琳詣弘微,弘微與之共食,猶獨 素食。慧琳曰:『檀越素既多疾,頃者肌色微損,即吉之 後,猶未服膳。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於得理』。弘微答」 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之哀,實未能已。」遂廢食 感咽,歔欷不自勝。上以弘微能營膳羞,嘗就求食。弘 微與親故經營。既進之後,親人問上所御,弘微不答, 別以餘語酬之。

《朱修之傳》:修之為寧蠻校尉,徵為左民尚書,性儉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