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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成讀獻為莎獻即祼獻之獻,何必改字 ?劉執中曰:「鬱齊惟祼用之,于獻最重,故曰獻酌 。」 王昭禹曰:「九獻之禮,始于鬱齊,故曰獻酌 。」 鄭康成曰:「《禮運》曰:『元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以五齊次之,則醆酒盎齊也 』。」 賈氏曰:「鬱鬯尊,不用三酒,而用五齊中盎齊差清者,和鬱鬯泲之,故云涗于醆酒 。」 愚案:《注疏》以此「鬱齊獻酌」 ,即《郊特牲》「汁獻涗干醆酒」 也。

醴齊縮酌。

賈氏曰:「醴齊濁,還用事,酒之清明者。和醴齊,然後用茅泲之,使可酌,故為明酌 。」 鄭鍔曰:「《左傳》所謂『包茅不入,無以縮酒』,《記》曰『縮酒用茅,明酌也』。正謂是也。」

盎齊涗酌。

鄭康成曰:「盎齊差清和,以清酒泲之而巳 。」 賈氏曰:「醆酒即盎齊,盎齊差清亦不言,縮則不用。」 茅愚案:《注疏》以此盎齊涗酌即《郊特牲》「醆酒涗于清」 也 。王昭禹曰:「《記》曰『凡涗新之也』。」 又曰:「醆酒涗于清以盎,其色蔥白而尤清,故涗以酒 。」 鄭司農曰:「涗酌者,挩拭勺而酌也。」

凡酒修酌。

王昭禹曰:「三酒則人所飲,故曰:凡酒用以羨尸,而尸飲焉,則尤宜修治之以致其味,故曰修酌 。」 鄭鍔曰:「修治使人之明潔,然後可酌 。」 鄭康成曰:「修讀如滌濯之滌,滌酌以水和而泲之。今齊人命浩酒曰滌 。」 鄭司農曰:「修酌者,以水涗勺而酌 。」 《易氏》曰:「以修視涗,則凡酒為味;以涗視縮,則盎酒為清;以縮視鬱,則醴齊為淳。」 蓋宗廟之中,始以人道求之,終以神道事之,愈近則愈親故爾 。鄭康成曰:「凡此四者,祼用鬱齊,朝用醴齊,饋用盎齊,諸臣自酢用。凡酒,唯大事于太廟備五齊三酒 。」 王昭禹曰:「『獻用五齊』。此言醴、盎、二齊者,蓋泛齊從醴齊,用于朝踐;緹齊涗齊從盎齊,用于饋食。祭用五齊。三酒者,五齊最薄,所以致其義」 ;三酒致味所以效其實。以神事焉,故用五齊;以人養焉,故用三酒。黃氏曰:「案《司尊彝》掌器耳,鬱鬯、鬱人和而實之,則五齊、三酒之當泲者,皆酒人共奉之。《司尊彝》明其器用,使世婦掌之。」

大喪存奠彝。

王昭禹曰:「朝奠夕徹,不即去焉,故謂之存 。」 鄭景望曰:「不知神之所享,弗忍徹也 。」 鄭康成曰:「存,省也 。」 賈氏曰:「大喪之奠有彝,尊盛鬱鬯,唯祖廟厥明將向壙,為大遣奠時有之,奠徹之早晚無文。」 案《檀弓》:「朝奠日出,夕奠逮日,則朝奠至夕徹之,夕奠至朝乃徹。大遣亦然。」

《大旅》亦如之。

王昭禹曰:「有大故而祭,亦以喪禮悲哀祈于神,故亦存之,不即徹 。」 鄭景望曰:「若曰俟神之答。」

文帝初即位赦天下賜民酺

按《史記漢孝文帝本紀》:「詔書曰:『朕初即位,其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

文穎曰:「漢律,三人已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今詔橫賜得令會聚飲食五日。《索隱》曰:「《說文》云:『酺,王者布德,大飲酒也。出錢為醵,出食為酺』。」又按趙武靈王滅中山,酺五日,是其所起遠也。

十六年,得玉柸,令天下大酺。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六年「秋九月,得玉柸,刻曰『人主 延壽,令天下大酺』。」

《應劭》曰:「新垣平詐令人獻之。」

後元年,詔「戒為酒醪以靡穀。」

按《漢書文帝本紀》:「後元年春三月詔曰:『間者數年,比 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 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 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致 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 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 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 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穀者多,六 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其與丞 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 遠思,無有所隱』。」

景帝中三年夏旱禁酤酒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師古曰:「酤謂賣酒也。」

後元年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武帝元光二年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朔三年秋令民大酺五日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