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8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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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何祥草,故隱蔽,不聽外人窺視。有一羌人姓姚 名馥,字世芬,充廐養馬,妙解陰陽之術,云「此草以應 金德之瑞。」馥年九十八,姚襄即其祖也。馥好讀書嗜 酒,每醉,歷月不醒,於醉時好言帝王興亡之事,善戲 笑,滑稽無窮。常歎云:「九河之水,不足以漬麴糵,八藪 之木,不足以作薪蒸,七澤之麋,不足以充庖俎。凡人 稟天地之精靈,不知飲酒者動肉含氣耳,何必土木 之偶而無心識乎。」好啜濁嚼糟,常言渴于醇酒,群輩 常弄狎之,呼為渴羌。及晉武踐位,忽思見馥立于階 下,帝奇其倜儻,擢為朝歌邑宰。馥辭曰:「氐羌異域之 人,遠隔山川,得游中華,已為殊幸。請辭朝歌之縣,長 充養馬之役,時賜美酒,以樂餘年。」帝曰:「朝歌,紂之故 都,地有酒池,故使老羌不復呼渴。」馥于階下高聲而 對曰:「馬圉老羌,漸染皇化,溥天夷貊,皆為王臣。今若 歡酒池之樂,受朝歌之地,更為殷紂之民乎?」帝撫《玉 几》大悅,即遷為酒泉太守。地有清泉,其味若酒。馥乘 醉而拜受之,遂為善政,民為立生祠。後以府地賜張 華,猶有草在,故茂先《金䔲賦》云:「擢九莖于漢廷,美三 株于茲館。貴表祥乎全德,名比類而相亂。」至惠帝元 熙元年,三株草化為三樹,枝葉似楊樹,高五尺,以應 三楊擅權之事。時有楊駿、楊瑤、楊濟三弟兄,號曰三 楊。馬圉《醉羌》所說之驗。

《晉書王戎傳》:戎嘗與阮籍飲,時兗州刺史劉昶字公 榮在坐,籍以酒少,酌不及昶,昶無恨色。戎異之,他日 問籍曰:「『彼何如人也』?答曰:『勝公榮不可不與飲,若減 公榮則不敢不共飲,惟公榮可不與飲』。」

《劉伶傳》:伶放情肆志,常以細宇宙齊萬物為心,澹默 少言,不妄交游。與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㩦手入 林,初不以家產有無介意。嘗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 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酒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 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當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 肉。」妻從之,伶跪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 五斗解酲。婦兒之言,慎不可聽。仍引酒御肉,隗然復 醉。嘗醉與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奮拳而往。伶徐曰:「雞 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伶雖陶兀昏放,而機 應不差,未嘗意文翰,惟著《酒德頌》一篇,其辭曰:「有 大人先生,以天地為一朝,萬期為須臾,日月為扄牖, 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無室廬,幕天席地,縱意所 如,止則操卮執觚,動則挈榼提壺,惟酒是務,焉知其 餘?有貴介公子,搢紳處士,聞吾風聲,議其所以,乃奮 袂攘襟,怒目切齒,陳說禮法,是非鋒起。先生于是方 捧甖承槽,銜杯」漱醪,奮髯箕踞,枕麴藉糟。無思無慮, 其樂陶陶。兀然而醉,怳爾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 熟視不睹泰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俯觀萬物,擾擾焉,若江海之載浮萍;二豪侍側焉,如 蜾蠃之與螟蛉。嘗為建威參軍,泰始初對策,盛言無 為之化,時輩皆以高第得調,伶獨以無用罷,竟以壽 終。

《唐彬傳》:彬遷弋陽太守,以母喪去官,益州監軍。位缺, 朝議用武陵太守楊宗及彬。武帝以問散騎常侍文 立,立曰:「宗彬俱不可失,然彬多財欲,而宗好酒,惟陛 下裁之。」帝曰:「財欲可足,酒者難改。」遂用彬。

《庾純傳》:「純歷中書令、河南尹。初,純以賈充姦佞,與任 敳共舉充西鎮關中,充由是不平。充嘗宴朝士,而純 後至,充謂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後』?純曰:『且有 小市井事不了,是以來。後世言純之先嘗有伍伯者, 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純以此相譏焉。充自以位隆望 重,意殊不平。及純行酒,充不時飲。純曰:『長者為壽,何 敢爾乎』』!」充曰:「父老不歸供養,將何言也!」純因發怒曰: 「賈充!天下兇兇,由爾一人!」充曰:「充輔佐二世,蕩平巴、 蜀,有何罪而天下為之兇兇?」純曰:「高貴鄉公何在?」眾 坐因罷充左右欲執純,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佑之, 因得出。充慚怒,上表解職。純懼,上河南尹、關內侯印 綬。上表自劾曰:「司空公賈充,請諸卿校并及臣。臣不 自量,飲酒過多,醉亂行酒,重酌于公,公不肯飲,言語 往來,公遂訶臣父老不歸供養,卿為無天地」,臣不服 罪自引,而更忿怒,厲聲名。公臨時諠譊,遂至荒越。《禮》, 八十月制,誠以衰老之年,變難無常也。臣不惟生育 之恩,求養老父,而懷祿貪榮,烏鳥之不若。充為三公, 論道興化,以教養責「臣是也。而以枉錯直,居下犯上, 醉酒迷荒,昏亂儀度。臣得以凡才,擢授顯任。《易》戒濡 首,《論》誨酒困,而臣聞義不服,過言盈庭,黷慢台司,違 犯憲度,不可以訓。請臺免臣官,廷尉結罪,大鴻臚削 爵土。敕身不謹,伏須罪誅。」御史中丞孔恂劾純請免 官。詔曰:「先王崇尊卑之禮,明貴賤之序,著溫克之德, 記沈酗之禍,所以光宣道化,示人軌儀也。」昔廣漢陵 慢宰相,獲犯上之刑;灌夫託醉肆忿,致誅斃之罪。純 以凡才,備位卿尹,不惟謙敬之節,不忌覆車之戒。陵 上無禮,悖言自口,宜加顯黜,以肅朝倫。遂免純官。又 以純父老,不求供養,使據禮典,正其臧否。太傅何曾、 太尉荀顗、驃騎將軍齊王攸議曰:「凡斷正臧否,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