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九十六卷目錄
茶部紀事二
茶部雜錄
食貨典第二百九十六卷
茶部紀事二
《宋史毋守素傳》:「守素,河中龍門人。父昭裔,偽蜀宰相。 守素弱冠起家,偽授祕書郎,累遷戶部員外郎,知制 誥。蜀亡入朝,授工部侍郎,籍其蜀中莊產茶園以獻。 詔賜錢三百萬以充其直,仍賜第於京城。」
《河渠志》:「開寶五年正月,澶州修河卒賜以錢、鞋,役夫 給以茶。」
《清異錄》:開寶中,竇儀以新茶飲予,味極美,奩面標云: 「龍陂山子茶。」龍陂是顧渚山之別境。
《宋史樊知古傳》:「知古授江南轉運使。先是,江南諸州 官市茶十分之八,復征其餘分,然後給符,聽其所往, 商人苦之。知古請蠲其稅,仍差增所市之直,以便於 民。」
《李虛己傳》:「虛己累遷殿中丞,提舉淮南茶場,召知滎 州。未行,改遂州。」
《劉蟠傳》:「蟠遷左諫議大夫,卒。嘗受詔巡茶淮南,部民 私販者眾,蟠乘羸馬,偽稱商人,抵民家求市茶,民家 不疑,出與之,即擒寘於法。」
《補筆談》:忠定張尚書宰鄂州崇陽縣,崇陽多曠土,民 不務耕織,唯以植茶為業。忠定令民伐去茶園,誘之 使種桑,自此茶園漸少,而桑麻特盛於岳鄂之間。至 嘉祐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於茶租,獨崇陽茶租最 少。民監他邑,思公之惠,立廟以報之。民有入市買菜 者,公召諭之曰:「邑居之民,無地種植,且有他業,賣菜 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種,而費錢買菜,笞而 遣之。」自後人家置圃,至今謂蘆菔為張知縣菜。 《東軒筆錄》:陳晉公為三司使,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 人,俾各條利害。晉公閱之為第三等,語副使宋太初 曰:「吾觀上等之說,取利太深,此可行於商賈,而不可 行於朝廷。下等固滅裂無取。唯中等之說,公私皆濟。 吾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為三等稅法,行之數年,貨 財流通,公用足而民富實。世言三司使之才,以陳公 為稱首。後李侍郎諮為使,改其法而茶利浸失。後雖 屢變,然非復晉公之舊法也。
《宋史何蒙傳》:「蒙通判廬州,巡撫使潘慎修薦其材敏, 驛召至京,因面對,訪以江淮茶法,蒙條奏利害稱旨, 賜緋魚及錢十萬。」
《夢溪筆談》:古人謂「貴人多知人」,以其閱人物多也。張 鄧公為殿中丞,一見王城東,遂厚遇之,語必移時。王 公素所厚惟楊大年,公有一茶囊,唯大年至,則取茶 囊具茶,他客莫與也。公之子弟但聞取茶囊,則知大 年至。一日,公命取茶囊,群子弟皆出窺大年,及至,乃 鄧公。他日公復取茶囊,又往窺之,亦鄧公也。子弟乃 問公:「張殿中者何人?」公待之如此。公曰:「張有貴人法, 不十年當據吾座。」後果如其言。
《宋史李若谷傳》:「若谷知宜興縣,官市湖洑茶,歲約戶 稅為多少,率取足貧下。若谷始置籍備勾檢。茶惡者 舊沒官,若谷使歸之民,許轉貿以償其數。」
《索湘傳》:「湘為河北轉運使。先是,邊州置榷場,與蕃夷 互市,而自京輦物貨以充之,其中茶茗最為煩擾,復 道遠多損敗,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 中,既免道途之耗,復有征筭之益。」
《李溥傳》:「溥領順州刺史,遷獎州團練使。溥自言江淮 歲入茶,視舊額增五百七十餘萬斤。會溥當代,詔留 再任,特遷宮苑使。初,譙縣尉陳齊論榷茶法,溥薦齊 任京官。御史中丞王嗣宗方判吏部銓,言齊豪民子, 不可用。真宗以問執政,馮拯,對曰:『若用有材,豈限貧 富』?帝曰:『卿言是也』。因稱溥畏慎小心,言事未嘗不中」 利害,以故任之益不疑。
《姚仲孫傳》:「仲孫知建昌縣。初,建昌運茶抵南康,或露 積於道間,為霖潦所敗,主吏至破產不能償。仲孫為 券,吏民輸山木,即高阜為倉,邑人利之。」
《王鬷傳》:鬷為三司鹽鐵副使,時龍圖閣學士馬季良 方用事,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 置務收市之。季良挾章獻婣家,眾莫敢迕其意,鬷獨 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耶。」擢天章閣待制。
《方偕傳》:「偕知建安縣,縣產茶,每歲先社日,調民數千, 鼓譟山旁,以達陽氣,偕以為害農,奏罷之。」
《李允則傳》:允則累遷供備庫副使、知潭州。初,馬氏暴 斂,州人出絹,謂之地稅。潘美定湖南,計屋輸絹,謂之 屋稅。營田戶給牛,歲輸米四斛,牛死猶輸,謂之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