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紬、絹、絲、綿、綾、羅」用咸淳二年起截中數拘催,錢、關、會 子二千四百九十五萬八千七百四十八貫,銀一十 六萬九千六百四十三兩,紬四萬一千四百三十八 匹,絹七十三萬七千八百六十匹,絲九萬五千三百 三十三兩,綿一百五萬七千九百二十五兩,綾五千 一百七十九匹,羅七千三百五十五匹。戶部遍牒諸 路,視今所減定額起催。
金
宣宗貞祐三年詔服御匹帛以官紆付太府監織之勿復擾民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十一月庚辰,上謂宰臣 曰:「舊例,點檢左右將軍、近侍局官、護衛承應人,秩滿 皆賜匹帛。雖所司為之製造,然不免賦取於民,近亦 罷之,止給寶券。至於朕所服御,亦以官紆付太府監 織之,自今勿復及民也。」
元
世祖中統二年立局掌御用織造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十二月壬寅,立異樣局 達魯花赤,掌御用織造,秩正三品,給銀印。」
至元七年閏六月戊辰禁繒段織日月龍虎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九年,以籍沒幣帛入內帑,分常課匹段隸左 藏庫。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冬十月丙申,敕籍沒 幣帛入內帑,禁中出納,分三庫,常課衣段、綺羅、縑布, 隸左藏庫。」
至元二十五年九月庚子,從桑哥請,營「五庫」禁中,以 貯幣帛。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六年五月己亥,罷永盈庫,以所貯上供幣 帛入太府監及萬億庫。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文宗至順二年三月癸未割外府幣帛各千匹輸之中宮以供需用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