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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嶠《後漢書》:樂崧家貧,為郎,無被食糟,自此詔給太 官食。

《三國魏志李通傳》:「通生禽黃巾大帥吳霸而降。其屬 遭歲大饑,通傾家賑施與士分糟糠,皆爭為用,由是 盜不敢犯。」

《虎苑》:魏世祖時,有獻虎者,問虎何食,曰:「食肉。」詔曰:「下 民饜糟糠,何忍以肉飼虎。」命虎賁射殺之。

《清異錄》:孟蜀尚食,掌食典一百卷,有賜緋羊,其法以 紅麴煮肉,緊卷石鎮,深入酒骨,淹透,使如紙薄乃進。 注云:「酒骨,糟也。」

《卻掃編》:邵博公濟言:呂文靖公為相,其夫人馬氏因 時節朝宮中,慈聖謂曰:「今歲難得糟淮,白夫人家有 之乎?」對曰:「有之,容妾還家進入。」既歸,索其家所有,得 二十合,列之廡下。文靖歸,問何所用,夫人對以中宮 之言。文靖命止進一合,餘並留之。夫人曰:「臣庶之家, 自相餉遺,猶欲豐腆,奈何靳之?」文靖曰:「此雖微物,而 禁中偶乏,而吾家乃有如許之多可乎?吾非靳也。」 《春渚紀聞》:宗汝霖尹開封,盡禁私釀,出令敢私造酒 麴者,捕至不問多寡,並行處斬。於是傾糟破觚者不 勝其數。

《東京夢華錄》:十二月二十四日,都人至,以酒糟塗抹 竈門,謂之「醉司命。」 《宋史食貨志》:大觀四年,以兩浙轉運司之請,官監鬻 糟錢,別立額比較。政和四年,以湖南路諸務糟酵錢 分入提舉司,令斤增錢三,為直達糧綱水工之費。建 炎三年,總領四川財賦趙開遂大變酒法,凡官糟四 百所,私店不與焉。

《五行志》:「紹興十八年冬,浙東、江淮郡國多饑,紹興尢 甚,民乃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

《玉匣記》:「太常博士李處厚知廬州梁縣,嘗有毆人死 者。處厚往驗傷,以糟薄之,都無傷跡。」

糟部雜錄

《韓子·五蠹篇》:「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

《淮南子主術訓》:「肥醲甘脆,非不美也,然民有糟糠菽 粟不接于口者,則明主弗甘也。」

《鹽鐵論》:當今世非,「患無旃罽橘柚,患無狹廬糟糠也。」 《論衡量知》篇:「飯黍粱者饜,餐糟糠者飽。雖俱曰食,為 腴不同。」

《抱朴子·酒誡》篇:「糟丘酒池,辛癸以亡。」

《歸有園麈談》:「宕子成名,必棄糟糠之婦。」

《偶談》「若乃孌童幼女,酒池糟丘,吟風直作捕風,弄月 翻為捉月。」

醬部彙考

《禮記》:

《曲禮》

凡進食之禮,膾炙處外,醯醬處內。

殽,胾之外內也。近醯醬,食之主。正義曰:「醯醬」,徐音作「海」,則醢之與醬,兩物各別。依《昏禮》及《公食大夫》禮,醬在右,醢在左。此醯醬處內,亦當醬在右,醯在左也。按《公食大夫禮》:「宰夫自東房授醢醬,公設之。」鄭注云:「以醯和醬也。」又《周禮·醯人》:「祭祀共齊菹醯物。」則醯醬共為一物也。今此經文若作「醯」字,則是一物也。醢之為醯,其義皆通,未知孰是。但鄭註《蔥㳿》云「處醯醬之左」,則醯醬一物為勝云。

《內則》

濡魚卵。《醬實》蓼。

卵醬魚子為醬也,用醬以調和其汁耳。

魚膾,芥醬,麋腥,醢醬。

麋腥,生麋肉也。食生麋肉之時,還以麋醢配之。

醬齊視秋時。

醬宜涼也。

《周禮》

《天官》

《膳夫》:「凡王之饋食,醬用百有二十罋。」

醬,謂醯醢也。王舉則《醢人》共醢六十罋,以五齏、七醢、七葅、三臡實之,《醯人》共齏葅醯物六十罋。

《范子計然》

《三醬》

三醬,出東海,上價斤二百,中百,下三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