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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惟天子能安天下而不撓居,則守此圭以保其國,不可以不知守之之道也。能守其圭,可以君天下而朝萬國。

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 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鄭鍔曰:「受於天子,而天子以策命之,使執是圭,故曰命圭。命如《春秋》錫命之命。其九寸者,琢為桓楹之象,曰桓圭。公於國家如柱石然,故執桓圭。其七寸者,或琢為人身之伸者,曰信圭;或琢為人身之屈者,曰躬圭,則侯與伯守之。蓋侯比於伯,其禮為稍伸;而伯視於侯,其勢為稍屈故也。能守之,然後可以保其國 。」 趙氏曰:「桓圭,琢刻雙直,文在圭上。」 注云:「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 蓋公抒屏王室,以桓為象者,《禮書》謂取強直不撓,以安上為己任之意 。鄭康成曰:「命圭者,王所命之圭,朝覲執焉,居則守之 。」 王昭禹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其禮儀各視其命之數,故其圭有九寸七寸之差 。」 王氏《詳說》曰:「天子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厚薄,以《宗伯》《內鎮》之文,則知廣四寸、厚一寸矣。諸侯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廣厚,以《雜記》之文,則知廣三寸、厚半寸矣 。」 王昭禹曰:「《大宗伯》作六瑞,則制其度數,執之以行禮,故皆言執;《行人》成六瑞,則奉其成事,用之以合符,故皆言用;《玉人》斲玉以為器,器以藏禮而守之以保其國」 ,故皆言「守 。」 鄭鍔曰:「《玉人》則作之而已,或成其信,或著其禮,皆非所知也。蓋作在此,守在彼。」

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

趙氏曰:「冒,所以冒諸侯圭,以齊信瑞,方四寸,邪刻之。蓋冒圭之制,邪刻其下以為驗,其形則方正,其大則四寸。天子命臣為諸侯,則班瑞玉與之,使守之以為寶;及其來朝,則輯而合之以為驗。故諸侯瑞圭則邪銳其首;天子冒圭,則邪刻其下。以邪銳之圭首,合天子之冒,一則表君德之無不覆,一則驗諸侯之無僭禮,相踰以四寸者;或謂象德冒四方;或謂取其形之方正,以上率下,當方正也;或謂天子以貴臨賤,常患於驕;以尊接卑,常患於亢。故諸侯之圭或九寸,或七寸,而天子朝諸侯之圭則四寸,示其以少為貴,而屈己以接下也。」 此乃新意,兼本注說極好 。鄭康成曰:「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蓋天下 。」 鄭鍔曰:「『鎮玉,大圭或尺二寸,或三尺,而冒圭特以四寸為度者,蓋有以大為貴者,亦有以小為貴者。以大為貴,使諸侯不得以並其尊;以小為貴,則四寸以示其冒四方之意。與《書》所謂『丕冒、海隅出日』之冒』同 。」 陳用之曰:「天子諸侯之玉,用則執之,居則守之。或言守,或言執,相備也。」

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

鄭鍔曰:「此言祼圭也。天子之祼圭,則全用玉以為之龍。以前注瓚以成鬯,將以執持,凡此三者,用一玉而俱成,故謂之全。蓋天子之德純而不雜,故用全以崇其德之純也。若夫公、侯伯而下,則其德殺於天子矣,故其用玉亦從而降殺。上公用祼器之龍,如天子之龍用玉,其瓚其將,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侯用祼器之瓚,如天子之瓚用玉,其龍其將」 ,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伯用祼器之將,如天子之將用玉,其龍其瓚」 ,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以器言之,龍處其首,瓚處其中,將處其後。以德言之,公居其上,侯居其中,伯居其後,則次第不為無意也。蓋不貫三而為一,無以表天子之德之純;不裂一以為三,無以見諸侯之德之虧,尊卑隆殺之義明矣。康成云「全純色也」 ,其說是矣。乃謂「龍瓚將為雜名,而言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不知此非論其輕重也。王安石之說亦然,皆未之思也。其曰「用龍」 者,如《記》言「夏后氏以龍」 也;「用瓚」 者,如《經》言「祼圭有瓚」 也;「用將」 者,如《詩》言「祼將于京」 也。將,圭柄也。惟柄可以執而用,故曰「將。」 不言子男所用者,《大行人》言子男不酢則不用祼器,此所以不言也 。王氏《詳說》曰:「此四句疑在《宗祝》以前馬之下。」

繼子男:「執皮帛。」

趙氏曰:「帛以表其道,足以衣被人,皮以表其有炳蔚之文章 。」 鄭鍔曰:「有天子之孤,有諸侯之孤。」 《大宗伯》曰:「孤執皮帛者,天子之孤也。《典命》曰:『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者,諸侯之孤也。二者皆執皮帛,特所用以飾之,皮異耳。飾以虎皮者,天子之孤;飾以豹皮者,諸侯之孤。天子之孤,不當繼子男之後,故康成以』」 為此公之孤也。然《典命》又有「諸侯適子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之文,則公之孤與諸侯適子之未誓者,皆執皮帛而列子男之後歟?此文獨立上無所承,意其斷簡失次也。

天子圭,《中必》。

鄭康成曰:《必》讀如《鹿車》。之。謂以組約其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