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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復其所。

十七年,宋華閱卒。華臣弱皋比之室,使賊殺其宰華 吳。賊六人,以鈹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左師懼,曰:「老 夫無罪。」賊曰:「皋比私有討於吳。」遂幽其妻,曰《𢌿余》而 大璧。

十八年,晉侯伐齊,將濟河,獻子以朱絲係玉二玨而 禱曰:「齊環怙恃其險,負其眾庶,棄好背盟,陵虐神主, 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其官臣偃實先後之。苟捷 有功,無作神羞。官臣偃無敢復濟,唯爾有神裁之!」沈 玉而濟。

《拾遺記》:夫子未生時,有麟吐玉書於闕里,文云:「水精 之子,係衰周而素王。」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十一月,齊求崔杼之尸,將戮之, 不得。叔孫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亂臣十人,崔杼其 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既崔氏之臣曰:「與我其拱璧, 吾獻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齊人遷莊公殯 於大寢,以其棺尸崔杼於市。國人猶知之,皆曰「崔子 也。」

三十年秋七月,鄭游吉如晉,還,聞難不入,復命於介。 八月甲子,奔晉。駟帶追之,及酸棗,與子上盟,用兩珪 質於河。

三十一年,公薨於楚宮。叔仲帶竊其拱璧以與御人, 納諸其懷而從取之,由是得罪。

《呂氏春秋》:魯郈成子聘於晉,過衛,右宰穀臣觴之,陳 樂而不樂,乃送之以璧。成子曰:「觴我以酒,勸我也。陳 樂而不樂,告我憂也。送我以璧,寄託之也。衛其有亂 乎?」背衛三十里,聞甯殖之難作,右宰穀臣死之,乃使 人迎其妻子,隔宅居之,分祿食之。其子長而反其璧。 《左傳昭公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齊求之也。癸巳,齊 侯次于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聽命?先君之 敝器,請以謝罪。」公孫晳曰:「受服而退,俟釁而動,可也。」 二月戊午,盟于濡上。燕人歸燕姬,賂以瑤罋、玉櫝、《斝 耳》,不克而還。

八年冬,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

十三年。初,楚共王無冢適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 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請神擇于五人者,使主社稷。」 乃遍以璧見于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 違之?」既乃與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齊而 長入拜。康王跨之,靈王肘加焉,子干、子晳皆遠之,平 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厭紐《鬥韋》、龜屬成然焉。且曰:「棄 禮違命,楚其危哉。」

十六年春,韓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宣子謁諸鄭伯, 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 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 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鬥其間,鬼神而助之, 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于一環,其以取憎 于大國也,盍求而與之?」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 將終事之,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 難,立而無令名之患。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 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于小國而皆 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大。大國之求 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若韓 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 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 賈罪,不亦銳乎?」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 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 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請。」子 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 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 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爾有利市 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今吾 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 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若大 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 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 罪,敢辭之。」

夏,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 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 以拜!」

二十四年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於河。 甲戌,津人得諸河上。陰不佞以溫人南侵,拘得玉者, 取其玉將賣之,則為石。王定而獻之,與之東訾。 二十九年,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遂入《羔 裘》。齊侯喜,與之陽穀。《龍輔》玉名。正義曰:《周禮》「使 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簜輔之。」杜子春云:「簜謂以 函器盛。」此節謂鑄金為龍,以玉為函輔。盛龍節,謂之 龍輔。此獻函不獻節,故直云「獻龍輔。」元卿云「盛龍節 之玉函」耳。按《說文》云:「龍,禱旱玉也。」為龍文。又《玉人》云: 「上公用龍。」今輔與龍連文,故云「龍輔,玉名。」蓋用此意。 三十二年冬十二月,公疾,遍賜大夫,大夫不受。賜子 家子雙琥、一環、一璧,輕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賜。己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