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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得之,有一窖數十餅者,予亦買得一餅。

《物類相感志》,「金遇鉛則碎。」

《癸辛雜識》:廣西諸洞產生金,洞丁,皆能淘取,其碎粒 如蚯蚓泥,大者如甜瓜子,故世名「瓜子金。」其碎者如 麥片,則名麩皮金。金色深紫,比之尋常金色,復加二 等,此金之絕品也。銀之品有紋如羅甲者,有松紋者, 有中窪而郭高者,皆為精銀。其絕品則色青,故官品 有金紫銀青之目。蓋金至於紫,銀至於青,為絕品也。 《野客叢談惠帝紀》云:「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鄭氏 曰:「四十金,四十斤金也。」晉灼曰:「近上二千石,賜錢二 萬。」此言四十金,實金也。下凡言黃金,真金也,不言黃 金錢也。《食貨志》:「黃金一斤,直萬錢也。」《後漢》何休注《公 羊》,「百金之魚」,亦謂一金萬錢。《緗素雜記》引一金萬錢 以證晉王導所市練布之價,則是一金萬錢,不但秦 漢為然,自三代至晉,莫不皆然,何千百年間金價一 律如此,今日之價,視古又何倍蓰邪?

《日知錄》:漢時黃金上下通行,故文帝賜周勃至五千 斤,宣帝賜霍光至七千斤。而武帝以公主妻欒,大至 齎金萬斤。衛青出塞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 餘萬斤。梁孝王薨,藏府餘黃金四十餘萬斤。館陶公 主近幸董偃,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錢 滿百萬,帛滿千匹。」乃白之王莽,禁列侯以下不得挾 黃金輸御府受直。至其將敗,省中黃金萬斤者為一 匱,尚有六十匱,黃門鉤盾藏府中,尚方處處各有數 匱。而《後漢·光武紀》言,「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 粟一斛。」是民間亦未嘗無黃金也。董卓死,塢中有金 二三萬斤,銀八九萬斤。昭烈得益州,賜諸葛亮、法正、 關羽、張飛金各五百斤,銀千斤。《南齊書。蕭穎冑傳》,「長 沙寺僧業富沃,鑄黃金為龍數千兩,埋土中,歷相傳 付,稱為下方黃鐵,莫有見者。穎冑起兵,乃取此龍以 充軍實。」《梁書。武陵王紀傳》,黃金一斤為餅,百餅為簉, 至有百簉,銀五倍之。自此以後,則罕見於史。《尚書疏》, 漢魏贖罪,皆用黃金,後魏以金難得,令金一兩,收絹 十匹,今律乃贖銅。宋太宗問學士杜鎬曰:兩漢賜予 多用黃金,而後代遂為難得之貨,何也?對曰:「當時佛 事未興,故金價甚賤。」今以目所睹記及《會典》所載國 初金價推之,亦大略可考。《會典》鈔法卷內云:洪武八 年造大明寶鈔,每鈔一貫,折銀一兩。每鈔四貫,易赤 金一兩。是金一兩當銀四兩也。徵收卷內云:洪武十 八年「令,凡折收稅糧,金每兩准米十石,銀每兩准米 二石,是金一兩當銀五兩也。三十年,上曰:『折收逋賦, 欲以蘇民困也。今如此其重,將愈困民』。」更令金每兩 准米二十石,銀每兩准米四石,然亦是金一兩當銀 五兩也。永樂十一年,令金每兩准米三十石,則當銀 七兩五錢矣。又令交趾召商中鹽,金一兩給鹽三十 引,則當銀十兩矣。豈非承平以後,日事侈靡,上自宮 掖,下逮勳貴,用過乎物之故與?幼時見萬曆中赤金 止七八換,崇禎中十換,江左至十三換矣。投珠抵璧 之風,將何時而見與?《漢書食貨志》:「黃金重一斤,直錢 萬。」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他銀一 流直千。是金價亦四五倍於銀也。《元史》:至大銀鈔一 兩,準至元鈔五貫,白銀一兩,赤金一錢。是金價十倍 於銀也。《史記平準書》:「一黃金一斤。」臣瓚曰:「秦以一鎰 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是漢之金已減於秦矣。《漢 書。食貨志》:「黃金重一斤,直錢萬。」《惠帝紀》注:「師古曰:『諸 賜金不言黃者,一斤與萬錢』。」古來用金之費,如《吳志 劉繇傳》,「笮融大起浮圖祠,以銅為人,黃金塗身,衣以 錦采,垂銅盤九重。」《何姬傳》注引《江表傳》:「孫皓使尚方 以金作華燧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著以相撲,朝 成夕敗,輒出更作。」《魏書釋老志》:「興光元年,敕有司於 五緞大寺內,為太祖已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 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天安中,於天宮寺 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 斤。」《齊書。東昏侯本紀》:「後宮服御,極選珍奇,府庫舊物, 不復周用,貴市民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京邑酒租, 皆折使輸金,以為金塗,猶不能足。」《唐書。敬宗紀》:詔度 支進銅三千斤,金薄十萬,翻修清思院新殿及昇陽 殿圖障。《五代史閩世家》:「王昶起三清臺三層,以黃金 數千斤,鑄寶皇及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像。宋真宗作 玉清昭應宮,甍栱欒楹,全以金飾,所費鉅億萬,雖用 金之數,亦不能全計。」《金史海陵本紀》:「宮殿之飾,遍傅 黃金,而後間以五采,金屑飛空如落雪。」《元史世祖本 紀》:「建大聖壽萬安寺,佛像及窗壁,皆金飾之,凡費金 五百四十兩有奇,水銀二百四十斤。」又言「繕寫金字 藏經,凡糜金二千二百四十四兩,此皆耗金之繇也。」 杜鎬之言,頗為不妄。《草木子》云:「金一為箔,無復再還 元矣。」故《南齊書。武帝紀》,禁不得以金銀為箔。而《太祖 實錄》言:上出黃金一錠示近臣曰:「此表箋袱盤龍金 也。」令宮人洗滌銷鎔得之。嗚呼,儉德之風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