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3 (1700-1725).djvu/43

此页尚未校对

銅部紀事

《拾遺記》:「炎帝神農氏採峻鍰之銅以為器。峻鍰,山名 也。下有金井,白氣冠其上,人升於其間,雷霆之聲在 於地下,井中之金柔弱,可以緘縢也。」

《史記封禪書》:「黃帝采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鼎既成, 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真誥》:「顓頊鑄羽山之銅為寶鼎。」

《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 於朝,然後聽之。」訂義鄭康成曰:「劑,今券書也。使獄者各 齎券書。」劉迎曰:「鈞金三十斤,銅也。金百鍰,三百鍰則 罰於赦刑之後。鈞金三十斤,蓋入於未聽之前,若今 先立罪賞以信其辭,使不敢輕犯,所謂禁民獄也。」鄭 鍔曰:「獄以堅為主,金之為物至堅入金,所以明其堅。 不入金,是自服其獄之不堅矣。入而不堅,又從沒入 於官以罰之,如是」可致民於無獄。

《左傳》:僖公十八年春,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 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史記趙世家》:「趙襄子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以食代 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 遂興兵平代地。」

《戰國策》:智伯陰結韓魏將以伐趙。趙襄子之晉陽,至, 行城郭,案府庫,視倉廩,召張孟談曰:「吾城郭之完,府 庫足用,倉廩實矣。無矢奈何?」張孟談曰:「臣聞董子之 治晉陽也,公宮之垣皆以荻蒿苫楚廧之,其高至丈 餘,君發而用之。」於是發而試之,其堅則箘簬之勁不 能過也。君曰:「矢足矣。吾銅少若何?」張孟談曰:「臣聞董 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之室皆以鍊銅為柱質。請發而 用之,則有餘銅矣。」

《拾遺記》:「昆吾山,其下多赤金,色如火。昔黃帝伐蚩尢, 陳兵於此地,掘深百丈,猶未及泉,惟見火光如星。地 中多丹,鍊石為銅,銅色青而利,泉色赤,山草木皆劍 利土亦鋼而精。至越王勾踐使工人以白馬白牛祠 昆吾之神,採金鑄之,以成八劍之精。一名掩日,以之 指日,則光晝暗。金陰也,陰盛則陽滅;二名斷水,以之」 劃水,開即不合。三名轉魄,以之指月,蟾兔為之倒轉。 四名懸翦,飛鳥遊過,觸其刃如斬截焉。五名驚鯢,以 之泛海,鯨鯢為之深入。六名「滅魂」,挾之夜行,不逢魑 魅。七名「卻邪」,有妖魅者見之則伏。八名真剛,以切玉 斷金,如削土木矣,以應八方之氣鑄之也。

《史記。刺客傳》:「荊軻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銅柱。」 《秦始皇紀》:「始皇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 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正義曰:《漢書五行志》 云:「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 十二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謝承《後漢書》 云:「銅人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云:「聚天下兵器,鑄銅 人十二,各重二十四萬斤。漢世在長樂宮門。」《魏志·董 卓傳》云:「推破銅人十及銅礦,以鑄小錢。」《關中記》云:「董 卓壞銅人十二枚,徙清門裡。魏」明帝欲將詣洛,載到 霸城,重不可致。後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入長安 而銷之。《英雄記》云:「昔大人見臨洮而銅人鑄,至董卓 而銅人毀也。」

《酉陽雜俎》:「咸陽宮中有鑄銅人十二枚,坐皆三五尺, 列在一筵上。琴、筑、笙竽各有所執,皆組綬花彩,儼若 生人。筵下有銅管,吐口高數尺,其一管空,內有繩大 如指。使一人吹空管,一人紉繩,則琴瑟竽筑皆作,與 真樂不異。」

《越絕書》:「若耶涸而出銅,歐冶因為純鉤之劍。」

《漢書律歷志》:「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八八為伍, 其法皆用銅,職在太樂,太常掌之。」

《史記。平準書》:「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於 三官。」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鐘官、辨銅,今所謂 「上林三官」也。

《漢書吳王濞傳》:「高帝立濞於沛為吳王。吳有豫章郡 銅山,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

《食貨志》:賈誼曰:「上收銅勿令布,則民不鑄錢。」

《賈誼新書》:「太子生而泣,太師吹銅曰,聲中某律。」 《漢書佞幸傳》:鄧通官至上大夫,文帝使善相人者相 通,曰:「『當貧餓死』。上曰:『能富通者在我,何說貧』?」於是賜 通蜀嚴道銅山,得自鑄錢。景帝立,有告通盜出徼外 鑄錢,盡沒入之,一簪不得著身,寄死人家。

《史記封禪書》:「今上即位,李少君以卻老方見上,上有 故銅器,問少君,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年陳於柏寢』。 已而案其刻,果齊桓公器。」

《漢書韓延壽傳》:「延壽為東郡太守,取官銅物,候月蝕, 鑄作刀劍鉤鐔,放效尚方事。」

《酉陽雜俎》:「漢元帝竟寧元年,長陵銅駝生毛,毛端開 花。」

《漢書王莽傳》,「莽親之南郊,鑄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 銅為之,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勝眾兵。既成,令 司命負之,莽出在前,入在御旁。鑄斗日,大寒,百官人 馬有凍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