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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東平陵歷城 《泰山》、

臨淮。鹽瀆堂邑  桂陽。

漢中:沔陽    犍為:武陽南安

蜀:「臨卭,       瑯琊, 漁陽。」漁陽    右「北平。」夕陽

遼東:平郭    隴西。

膠東。郁秩    《魯》。

楚。彭城     廣陵:

中山。北平    東平。

城陽。     涿。

昭帝始元六年議罷鹽鐵榷酤

按《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六年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 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按《食貨志》: 「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 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 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 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宣帝地節三年增置鹽鐵官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華陽國志》。地節三年,「穿 臨邛蒲江鹽井二十所,增置鹽鐵官。」

元帝初元五年夏四月詔罷鹽鐵官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元帝即位,天下 大水,關東郡十一尢甚。二年,齊地饑,穀石三百餘,民 多餓死,琅邪郡人相食。在位諸儒多言鹽鐵官及北 假田官、常平倉可罷,毋與民爭利。上從其議,皆罷之。」

永光三年復鹽鐵官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三年冬,復鹽鐵官博士弟子 員,以用度不足,民多復除,無以給中外徭役。」 按《食 貨志》,「元帝時嘗罷鹽鐵官,三年而復之。」

成帝綏和二年以翟方進奏請增益鹽鐵變更無常賜冊切責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翟方進傳》:「方進為丞相, 綏和二年,上召見,賜冊曰:『百僚用度各有數,君不量 多少,一聽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請增益鹽鐵,變更無 常。朕既不明,隨奏許可。後議者以為不便,制詔下君, 君何持容容之計?無忠固意,將何以輔朕?帥道群下, 而欲久蒙顯尊之位,豈不難哉!方進即日自殺』。」

孺子嬰初始三年即王莽始建國二年新莽命官賣鹽鐵器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之二年初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 按食貨志羲和魯匡言名山大

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斡在縣官。於是置命士督, 五均六斡。郡有數人,皆用富賈。洛陽薛子仲、張長叔、 臨菑姓偉等,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姦,多 張空簿,府臧不實,百姓愈病。莽知民苦之,復下詔曰: 「夫鹽,食肴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曰農之本。 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卬以給。」 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此六者,非編戶齊 民所能家作,必卬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 賈,即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為設科 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姦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

後漢

光武帝建武二年彭寵以鹽鐵貿穀詔徵之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彭寵傳》,「寵行漁陽 太守事,有舊鹽鐵官,寵轉以貿穀,積珍寶,益富強。朱 浮與寵不相能,浮數譖搆之。建武二年春,詔徵寵。」

章帝建初六年議復鹽鐵官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鄭眾傳》,「建初六年,眾 代鄧彪為大司農。是時肅宗議復鹽鐵官,眾諫以為 不可,詔數切責,至被奏劾,眾執之不移,帝不從。」

章和二年和帝即位罷鹽鐵之禁縱民鑄煮入稅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 夏四月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 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和 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 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 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 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鑄煮,入稅縣官如故事。 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 使明知朕意。」

和帝永元十五年秋七月丙寅復置涿郡故鹽鐵官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續漢書》曰:「其郡縣有鹽官、鐵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也。」

獻帝建安十九年劉備定益州置鹽府校尉較鹽鐵之利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十九年五月,劉備破劉璋, 據益州。」

按:《三國蜀志呂乂傳》:「先主定益州,置鹽府校尉,較鹽 鐵之利。」

南齊

高帝建元 年後宮器物欄檻改用鐵為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