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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上「即位後,後宮器物欄檻以銅

為飾者,皆改用鐵。」

後主禎明二年東冶鑄鐵飛出燒民家

按《陳書後主本紀》:「禎明二年五月甲午,東冶鑄鐵,有 物赤色,如數斗,自天墜鎔所有聲隆隆如雷,鐵飛出 牆外,燒民家。」

北齊

文宣帝天保十年廢帝即位停罷諸銅鐵工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天保十年「十一月癸卯,即帝位 于晉陽。庚戌,詔銅鐵諸雜作工,一切停罷。」

後主武平六年閏月辛巳以軍國資用不足稅山澤鹽鐵有差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元宗開元元年詔姜師度強循檢校鹽鐵之利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開元元年十 二月,左拾遺劉彤《上鹽鐵表》曰:「臣聞漢孝武之時,外 討戎夷,內興宮室。殫費之甚,十倍當今。然而古費多 而貨有餘,今費少而財不足者,何也。豈非古取山澤 而今取貧人哉?取山澤則公利厚而人歸於農,取貧 人則公利薄而人去其業。故先王作法也,山海有官, 虞衡有職,輕重有術,禁發有時,一則專農,二則饒國。 夫煮海為鹽,採山鑄金,伐木為室,農餘之輩也。寒而 無衣,飢而無食,傭賃自資者,窮苦之流也。若能收山 海厚利,奪農餘之人;寬調斂重徭,免窮苦之子,所謂 損有餘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謂然乎?臣願陛下 詔鹽鐵、伐木等官,收興利貨於人,則不及數年,府有 餘儲矣。然後下寬大之令,蠲窮獨之徭,可以惠群生, 可以柔荒服。雖戎狄未服,堯湯水旱,無足虞也。」元宗 令宰相議其可否,咸以鹽鐵之利,甚益國用。遂令將 作大匠姜師度、戶部侍郎強循俱攝御史中丞,與諸 道按察使檢責海內鹽鐵之課。

開元十年敕「諸川鹽鐵官課,令使人勾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十年八月十 日敕:「諸川所造鹽鐵,每年合有官課,此令使人勾當, 除此一無別求,在外不細委知。如聞稱有侵剋,宜令 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檢校,依令式收稅,如有落帳欺 沒,仍委按察糾覺奏聞。其姜師度除蒲州鹽池以外, 自餘處更不須巡檢。」

德宗貞元二十一年正月丙申順宗即位二月乙丑罷鹽鐵使月進

按《唐書順宗本紀》云云。 按《王播傳》:「播領鹽鐵,嗜權 利,不復初操,重賦取以正額,月進為羨餘,歲百萬緡。」

按《李絳傳》:王播為鹽鐵使,而事月進,絳曰:「比禁天」

下正賦外,不得有他獻而播妄名。「羨餘不出祿稟家 貲,願悉付有司。」帝曰:「善。」訖,絳在位,獻不入禁中。 按《文獻通考》:二十一年,停鹽鐵使月進。舊鹽鐵錢總 悉入正庫,以助給費,而主北務者,稍以時市珍玩時 新物,充進獻,以求恩澤。其後益甚,歲進錢物,謂之羨 餘,而給入益少。及貞元末,逐月有獻,謂之月進,及是 而罷。

憲宗元和 年天下歲采鐵二百七萬斤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元和 年。獨孤朗奏用觀察使領鹽鐵。不聽。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獨孤及傳》:「及子朗,元和 中擢右拾遺,建言宜用觀察使領本道鹽鐵,罷場監 管榷吏,除百姓之患,不聽。」

宣宗大中 年增鐵山七十一天下歲率鐵五十三萬斤有奇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宣宗增河湟戍 兵衣絹五十二萬餘疋。鹽鐵轉運使裴休請復歸鹽 鐵使,以供國用。增鐵山七十一,天下歲率鐵五十三 萬二千斤。」

後唐

明宗長興二年十二月甲寅朔除鐵禁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云云。

後漢

高祖   年峻立鹽鐵之禁

按《五代史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漢高祖入 汴之年,屬戎虜猾夏之後,國用尤窘,故鹽鐵之禁甚 峻。明年,李守貞叛於河中,傳檄於鄰藩,以疏漢之不 道云:鹹鹺不通,從銖兩者遭刑;農器不行,務耕耘者 束手。」則漢之立法可知矣。

太祖五年冬十月戊午置鐵冶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坑冶則自太祖 始併室韋,其地產銅鐵金銀,其人善作銅鐵器。又有 曷朮部者多鐵。曷朮,國語鐵也。部置三冶,曰柳濕河, 曰三黜古斯,曰手山。神冊初平渤海,得廣州,本渤海 鐵利府,改曰鐵利州,地亦多鐵。東平縣,本漢襄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