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4 (1700-1725).djvu/119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六十卷目錄

 錢鈔部紀事三

 錢鈔部雜錄

 錢鈔部外編

食貨典第三百六十卷

錢鈔部紀事三

《老學庵筆記》:「建炎中,平江造戰船,略計其費四百料。 八艣戰船長八丈,為錢一千一百五十九貫;四艣海 鶻船長四丈五尺,為錢三百二十九貫。」

《宋史五行志》:「紹興二年七月,天雨錢,或從石甃中涌 出,有輪郭,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

《貴耳集》京下忽闕見錢,市間頗皇皇。忽一日,秦會之 呼一鑷工櫛髮,以五千當二錢犒之,諭云:「此錢數日 間有旨不使,早用了。」鑷工親得鈞旨,遂與外人言之, 不三日間,京下見錢頓出。此宰制天下之小術也。 《宋史高宗紀》:紹興十四年,四川宣撫司始取民戶稱 提錢,歲四十萬緡,以備軍費。

二十九年夏,禁權要豪民舉錢,軍中取息。

《儒林傳》:「程迥知進賢縣,境內有婦人傭身紡績舂簸, 以養其姑。姑感婦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額,仰天而祝 之。其子為人牧牛,亦乾飯以餉祖母。迥廉得之,為紀 其事,白於郡,郡給以錢粟。調信州上饒縣,歲納租數 萬石,舊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絕之。嘗曰:『令與 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橫斂虐』」 民,鬼神其無知乎?州郡督索經總錢甚急,迥曰:「斯錢 古之除陌之類,今其類乃三倍正賦,民何以堪?」 《食貨志》:孝宗隆興二年,淮東宣諭錢端禮言:商販長 引茶,水路不許過高郵,陸路不許過天長,如願往楚 州及盱眙界引貼輸翻引錢十貫五百文。

乾道二年,戶部言:「商販至淮北榷場折博,除輸翻引 錢,更輸通貨儈息錢十一緡五百文。」

《貴耳集》:德壽在南內,壽皇奉親之孝,極盡其意。德壽 好遊樂,壽皇一日醉中許進二十萬緡,久而不進。德 壽問吳后:北內曾許進二十萬緡,何不進來?吳后云: 「在此久矣。」偶醉中奏不知是銀是錢,未敢遽進。德壽 云:「要錢用耳。」吳后代進二十萬緡,壽皇感吳后之意, 調娛父子之歡,倍四十萬緡以獻。本朝女后之賢,皆 類此也。

《宋史·兵志》:乾道八年,樞密院言,「二月為始,諸軍七人 例以上二分錢三分、銀五分會子,五人例三分錢四 分、銀三分會子。」

《清波雜志》:「煇家舊藏《歷代錢譜》十卷,乃紹聖間李孝 美所著,蓋唐人顧烜、張台先有《纂說》,孝美重修也。周 秦後錢之品樣具著于帙,特見于形似爾。親黨洪子 予收古錢幣數十百種,自虞夏以降一無遺者,每出 示坐客,道所以然,皆有依據。大抵古錢輪郭皆重厚, 叩之有聲,雖王莽小錢,名徑六分釐一銖,然亦不致」 輕薄,豈上古鼓鑄,但求精緻,初不計銅齊耶?洪死,嘗 叩其子,云「悉舉入棺矣。」或言其家慮為勢力者攘取, 故為之辭。

元豐間,龐懋賢為主家郎,嘗著《文昌雜錄》,內一條以 不知得一順天錢鑄于何代為言。書成後,又言:近得 今朝士王儀家有《錢氏錢譜》,乃史思明所鑄,初以「得 一非長祚之兆,乃改順天,煇于洪氏,見二錢文皆漢 隸,徑寸四分,以一當開元通寶之百。而《李譜》復云:『思 明銷洛佛銅所鑄,賊平無所用,復以鑄佛。今所餘伊』」、 洛間甚多,視錢之譜為群,以是知誠有益于未聞。好 事者儻裒諸家所譜,更攷近世圜法沿革,萃為一帙, 板行於世,不亦善乎!

煇僦居毗陵,屋後臨河,地無尺許,俾僕治籬。方埋柱 去,浮土見成貫小錢,至露四環于外。僕亟手之,僅得 十三餘,隨縮入地。僕浮運鋤,了無一物,信知「無妄之 財不容鋤。」取十三錢寘于私室,尋失所在。

《宋史光宗紀》:「紹熙元年冬,潼川轉運判官王溉撙節 漕計,代輸并戶重額錢十六萬緡,詔獎之。」

《汪綱傳》:「綱字仲舉,黟縣人,簽書樞密院,勃之曾孫也。 以祖任入官,淳熙十四年中銓試,調鎮江府司戶參 軍。馬大同鎮京口,強毅自任,綱言論獨不詭隨。議者 欲以兩淮鐵錢交子行于沿江,廷議令大同倡率行 之,綱貽書曰:『邊面行鐵錢,慮銅寶洩於外耳。私鑄盛 行,故錢輕而物重。今若場務出納不以鐵錢取息,堅 守四色,請買舊制,冶鑄定額,不求餘羨,重禁以戢私 鑄,支散邊戍,與在軍中半者無異。不以鐵錢準折,則 淮民將自便之,何至以敝內郡邪』?」大同始悟。

《清尊錄》:興元民有得闌遺小兒者,育以為子,數歲美 姿首,民夫婦計曰:「使女也,教之歌舞,獨不售數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