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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四十九卷目錄

 錢鈔部彙考五

  宋三寧宗慶元三則 嘉泰三則 開禧三則 嘉定十四則 理宗寶慶一則 紹定

  五則 端平三則 嘉熙三則 淳祐九則 寶祐五則 開慶一則 景定五則 度宗咸

  淳三則

  金一海陵貞元一則 正隆三則 世宗大定十八則 章宗明昌五則 承安四則

  泰和七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食貨典第三百四十九卷

錢鈔部彙考五

宋三

寧宗慶元元年命臣僚集議江南行鐵錢利害立會子界額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元年三月「癸丑,命侍從、臺諫、 兩省集議江南沿江諸州行鐵錢利害。」 按《食貨志》: 「元年詔會子界以三千萬為額。」

慶元三年,禁銷錢為銅器者。

按《宋史寧宗本紀》:三年閏六月「甲戌,內出銅器,付尚 書省毀之。」命申嚴私鑄銅器之禁 按《食貨志》:「三年 復禁銅器,期兩月鬻於官,每兩三十。湖州舊鬻監,至 是官自鑄之。」

二年,禁銷錢為銅器者,以「違制論,爐戶決配海外。」

復神泉監,以所括銅器鑄《當三》大錢,隸工部。舊額內 帑歲收新錢一百五萬。

江池饒建四監

「而每年退卻六十萬,三年一郊,又以三百萬輸三司。 是內帑年纔得十一萬六千餘緡,而左藏得九十三 萬三千餘緡。」今歲額止十五萬,而隸封椿者半,內藏 者半,左藏咸無焉。又自置市舶於浙、於閩、於廣,舶商 往來,錢寶所由以泄,是以自臨安出門,下江海,皆有 禁。

慶元四年,詔「兩淮第二界會子更展一界。」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四年詔「兩淮第 二界會子限滿,明年六月更展一界。」

嘉泰元年八月丙戌復詔侍從臺諫兩省集議沿江八州行鐵錢利害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泰三年,出交子收鐵錢,罷同安等處鑄錢,命毀私 錢改鑄。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三年夏四月丙午,「出封樁庫 兩淮交子一百萬,命轉運司收民間鐵錢。秋七月壬 午,權罷同安、漢陽、蘄春三監鑄錢。九月癸酉,命阬冶 鐵冶司毀私錢改鑄。」 按《食貨志》,「三年,罷舒蘄鼓鑄。 嘉泰 年,兩界會子出放凡五千三百餘萬緡」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會子,嘉泰末,兩 界出放凡五千三百餘萬緡」,通三界出放益多矣。

開禧二年春正月辛亥詔阬戶毀錢為銅者不赦仍籍其家著為令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開禧三年,復舒、蘄鼓鑄。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開禧 年,以歲用不足為「小會。」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禧末,餉臣陳 咸以歲用不足,嘗為小會,卒不能行。」

嘉定 年以會子不行出金銀度牒收回半界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會子,嘉定初,每 緡止直鐵錢四百以下。咸乃出金銀度牒一千三百 萬,收回半界,期以歲終不用。然四川諸州去總所遠 者千數百里,期限已逼,受給之際,吏復為姦。於是商 賈不行,民皆嗟怨,一引之直,僅售百錢。」制司乃諭人 除易一千三百萬引,三界依舊通行。又檄總所取金 銀就成都置場收兌,民心稍定。自後引直鐵錢五百 有奇,若關外用銅錢,引直五百七十錢而已。

嘉定元年十二月庚午,四川初行當五大錢。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嘉定元年。即利 州鑄當五大錢。」

嘉定二年,以會子數多,撥封椿庫金及度牒收易,以 舊會之二易新會之一,又聽兩淮民行鐵錢。

按《宋史寧宗本紀》:二年二月壬午,以會子折閱日甚, 詔侍從兩省以下,各疏奏所見。八月甲子,聽兩淮諸 州民行鐵錢。 按《食貨志》:「二年,以三界會子數多,稱 提無策會,十一界除已收換,尚有一千三百六十萬 餘貫,十二界、十三界除燒毀尚有一萬二百餘萬貫。」

十二界,四千七百萬餘貫。《十三》界,五千七百萬餘貫。

詔「封樁庫撥金一百五萬兩。」

兩為錢四十貫

度牒七千道。

每道為錢一千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