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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右古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一分,重十銖,面有兩字,

不可識,肉好皆有周郭,皆夷漫如半兩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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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古文》錢,徑一寸,重四銖五參,背文夷漫,面肉坦平, 微有輪郭,頗類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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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三字錢》,徑寸一分,重三銖,三參,面、背肉形皆平,外 無周郭,製作簡古,字畫夷漫叵辨,亦圜法別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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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千字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六分,重十銖,面文右 邊有一『千』字,體如遼錢」,疑其同出而未得依據,肉好 皆有周郭,背文亦如半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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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興錢。董逌曰:「文曰『太興平寶』」,疑五代僭偽之所 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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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黃河錢。《舊唐書》曰:「元和元年,靈武李欒奏黃河岸 塌處得古錢三千三百,其錢形小,方孔三足。」

《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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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帝錢。宗懍《荊楚歲時記》曰:「《道書》云:『牽牛娶織女, 天帝借二萬錢下禮。久不還,被驅在營室中』。」《晉書天 文志》曰:「北落師門,西北有十星,曰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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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寶錢。《頂生經》曰:「其王是漫陁多王,頂上而生,後為 輪王,以福力故,天雨寶錢,滿國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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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陽錢。任昉《述異記》曰:「周成王時,咸陽雨錢,終日 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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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金、五銖錢。任昉《述異記》曰:「漢世,潁川民家雨金、五 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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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銖錢。任昉《述異記》曰:「王莽時,未央宮中雨五銖 錢,既而至地,悉為龜兒。」

《刀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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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白金三品。《前漢書食貨志》曰:「武帝又造銀錫白金, 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 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其文龍,名曰撰,直三千;二曰以 重羌小方之,其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撱之,其文龜,直 三百。」後既盜鑄多,又鑄赤仄錢,白金稍賤,民弗寶用, 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張湯傳》曰:「山東」 水旱,貧民流徙,皆卬給縣官。縣官空虛,湯承上指,請 造白金五銖錢,籠天下鹽鐵。《史記索隱》曰:「白金三品: 其一龍文隱起,肉好皆圜,又作雲霞之象;其二肉好 皆方,隱起馬形,在好之下。又有連珠文者;其三肉圜 好方,皆為隱起龜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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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契刀。《前漢·食貨志》曰:「王莽造契刀,其環如大錢,身 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荀悅《漢紀》曰:「居攝二 年夏四月,更造契刀,一直五百,與五銖並行。」張晏曰: 「其文左曰契,右曰刀,無五百字也。」顧烜曰:「契刀五百, 非勒刀,為此四字。刀上但有『契刀』二字,而直五百。」張 台曰:「台有此錢,但薄於錯刀柄上,文曰五百。」張、顧二 「說並未見有柄者,其文鋪成,若錯刀之陷金也。」李孝 美曰:「嘗得此錢,其形製正如張台所說,但其文鑄成, 非陷金也。且《食貨志》白云:錯刀,以黃金錯其文,則此 非陷金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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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漢刀。《前漢食貨志》曰:「王莽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