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4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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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中家以下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 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 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 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率破民偷甘食好 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 饒矣。元帝時,貢禹奏曰:「古者不以金錢為幣,專意於 農。今漢家鑄錢及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銅鐵, 一歲功十萬人以上,中農食七人計之,是七十萬人 常受其饑也。」鑿地數百丈,銷陰氣之精,地藏空虛,不 能含氣出雲,斬伐林木,亡有時禁。水旱之災,未必不 由此也。自五銖錢起,已來七十餘年,民坐盜鑄錢被 刑者眾,而富人積錢滿室,猶亡厭足。商賈求利,東西 南北,各用智巧,「冀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稅。農人暴露 中野,捽草把土,手足胼胝,已奉穀租,又出豪稅。鄉部 私求,不可勝供。故民棄本逐末,雖賜之田,猶賤賣以 賈,窮則起為盜賊。何者?末利深而惑於錢也,疾其末 者絕其本。宜罷採珠玉金銀鑄錢之官,亡復以為幣, 勿販賣。除租銖之律,租稅祿賜,皆以布帛穀,使百姓」 一意於農桑便。而議者以為交易待錢而後通,布帛 非可以尺分寸裂而用之。禹議雖志於古而近本,然 膠而難行。王莽變漢制,以周錢子母相權,於是造大 錢,造契刀、錯刀,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已篡漢,以書 「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而更作金銀 龜貝錢布之品,凡五物六名二十八品,行之而民便 安,五銖錢私市買如故。於是詔「敢挾五銖錢者為惑 眾,投四裔。」而貨貝憒亂,終莫之能行。於是農商失業, 食貨俱廢,自公卿大夫至庶人,用錢禁抵罪者,不可 勝數也。莽又數以其意改作,而貨布所由無常,民莫 知所守,陷刑辟甚眾愁苦。而公孫述在蜀,廢五銖錢, 置鐵官,鑄鐵錢,民亦怨嗟之,為之語曰:「黃牛白腹,五 銖當復。」及莽、述卒受誅而漢復。建武初,復五銖而百 姓便安。桓帝時,天下大抵用不足而民困,有上書請 改鑄大錢者,下四府群僚及太學博士議。太學生劉 陶議,以為:「當今之憂,不在貨寡,在乎民饑。是以先王 觀象育物,敬授民時,使男不逋畝,女不下機。誠以民 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饑,故食者有國之所寶,百 姓之至貴也。比年以來,良苗盡於螟蝗,杼柚空於求 取,所急朝夕之食,所患米鹽之物,豈謂錢之厚薄,銖 兩之輕重哉!」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冶鑄之便,欲 因緣行詐,以賈國利,造鑄之姦,於是乎生。此猶養魚 沸鼎之中,棲鳥焚火之上,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 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足無厭之求也。蓋萬 人鑄之,一人奪之,然且不給,況令一人鑄而萬人奪 之乎?欲阜民財,在止力役,禁爭奪,國可不勞而足也。」 事得寢。至獻帝,作五銖錢,而有四道連於邊緣。有識 者尢之曰:「豈京師破壞,此錢四出也?」及董卓尋戈,火 焚宮室,乃劫鸞駕西幸長安。悉壞五銖錢,更鑄小錢, 盡取長安及洛陽銅人、飛廉之屬,以充鼓鑄。又錢無 輪郭,文章不便。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 鑄銅人。卓,臨洮人也。興毀不同,凶訛相類。魏武為相, 於是罷之,還用五銖。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 更無增益,故穀賤無已。及黃初二年,魏文帝罷五銖 錢,使百姓以穀帛為市。至明帝世,錢廢穀用既久,人 間巧偽漸多,競濕穀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 嚴刑,而不能禁也。司馬芝等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 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鑄五銖錢,則國豐刑省,於事為 便。明帝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孫權 嘉平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赤烏元年又鑄當」千錢。 故呂蒙定荊州,孫權賜錢一億。錢既大貴,但有空名, 人間患之。權聞,百姓不以為便,省息之,鑄為器物,官 勿復出也。私家有者,並以輸藏,平畀其直,勿有所枉。 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 者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吳興沈充又鑄小錢,謂 「沈郎錢。」錢既不多,由是稍貴。安帝元興中,桓元輔政, 議欲廢錢用穀帛。孔琳之曰:「《洪範》八政,貨為食次,豈 不以交易之所資,為用至要乎?若使百姓用力於為 錢,由是妨為生之業,禁之可也。今農自務穀,工自務 器,各隸其業,何嘗相妨?故聖王制無用之貨,以通有 用之財,既無毀敗之費,又省運致之苦,此錢所以嗣 功龜貝,歷代不廢者也。穀帛本充於衣食,今分以為 貨,則致損甚多,又勞毀於商販之手,耗棄於割截之 用。」此司馬芝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以省刑也。據今 用錢之處不為貧,用穀之處不為富。《語》曰:「利不百,不 易業。」況又錢便於穀耶?宋元嘉中鑄四銖錢,輪郭形 制,俱倣古五銖,不為盜鑄者所利,而頗剪鑿以取銅。 江夏王義恭建議,請鑄大錢,一當兩以坊之。右僕射 何尚之曰:「不可。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貨數少則幣 重,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於濟用一也。豈宜以一當 兩,崇虛價哉!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貨自倍,貧者彌困。」 梁京師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後錢陌益少,至於末 年,遂以三十五為百云。陳初承梁喪「亂之後,鐵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