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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禮具。《干戚》之舞,非備樂也;孰亨而祀,非達禮也。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樂極則憂, 禮粗則偏矣。及夫敦樂而無憂、禮備而不偏者,其惟 大聖乎!

陳注干戚之舞,武舞也,不如《韶》樂之盡善盡美,故云「非備樂也。」熟烹牲體而薦,不如古者血腥之祭為得禮意,故云「非達禮」也。若奏樂而欲極其聲音之娛樂,則樂極悲來,故云「樂極則憂。」行禮粗略而不能詳審,則節文之儀必有偏失而不舉者,故云「禮粗則偏」矣。惟大聖人則道全德備,雖敦厚於樂,而無樂極悲來之憂,其禮儀備具而無偏粗之失也。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 化」,而樂興焉。「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仁近於 樂,義近於禮。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 而從地。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 天地官矣。

陳注「物,各賦物而不可以強同」,此造化示人以自然之禮制也;絪縕化醇而不容以獨異,此造化示人以自然之樂情也。合同者春夏之仁,故曰「仁近於樂。」散殊者秋冬之義,故曰「義近於禮。」敦和厚其氣之同者,別宜辨其物之異者,率神所以循其氣之伸居,鬼所以斂其氣之屈伸,陽而從天,屈陰而從地也。由是言之,則聖人禮樂之精微寓於制作者,既明且備,可得而知矣。官,猶主也。言天之生物,地之成物,各得其職也。劉氏曰:「此申明禮者天地之序,樂者天地之和,高下散殊者質之具,天地自然之序也,而聖人法之則禮制行矣。周流同化者氣之行,天地自然之和也,而聖人法之則樂興焉。春作夏長,天地生物之仁也;氣行而同和,故近於樂。秋斂冬藏,天地成物之義也;質具而異序,故近於禮。」此言效法之所本也。「敦和」者,厚其氣之同;「別宜」者,辨其質之異。神者,陽之靈;鬼者,陰之靈。率神以從天者,達其氣之伸而行於天;居鬼而從地者,斂其氣之屈而具於地。蓋樂可以敦厚天地之和,而發達乎陽之所生;禮可以辨別天地之宜,而安定乎陰之所成。故聖人作樂以應助天之生物,制禮以配合地之成物。禮樂之制作,既明且備,則足以裁成其道,輔相其宜,而天之生,地之成,各得其職矣。此言成功之所合也。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 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陳注言聖人制禮,其本於天地自然之理者如此。「定君臣之禮」者,取於天地尊卑之勢也。「列貴賤之位」者,取於山澤卑高之勢也。小者不可為大,大者不可為小,故小大之殊,取於陰陽動靜之常也。此小大為《論語》「小大由之」之義,謂小事大事也。方,猶道也,聚,猶處也。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各有其道,則各以其類而處之,所謂「方以類聚」也。物,事也。行禮之事即謂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行之不止一端,分之必各從其事,所謂物以群分也。所以然者,以天所賦之命與人所受之性,自然有此三綱五常之倫,其間尊卑厚薄之等,不容混而一之也,故曰「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如衣與旗常之章著為日月星辰之象也。「在地成形,如宮室器具,各有高卑大小之制,是取法於地也。」由此言之,禮之有別,非天地自然之理乎?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 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 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陳注應氏曰:此即所謂「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

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 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 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樂著太始而禮居成物。著不 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 故聖人曰:「禮樂」云。

陳注朱子曰:「乾知太始,坤作成物。」知者,管也。乾管卻太始,太始即生物之始。乾始物而《坤》成之也。應氏曰:「及,至也。言樂出於自然之和,禮出於自然之序,二者之用充塞流行,無顯不至,無幽不格,無高不屆,無深不入,則樂著乎《乾》,知太始之初,禮居乎《坤》,作成物之位。」而昭著不息者,天之所以為天;昭著不動者,地之所以為地。「著不動」者,藏諸用也。「著不息」者,顯諸仁也。天地之間,不過一動一靜而已,故聖人昭揭以示人,而名之曰「禮樂」也。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 禍也。是故先王因為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 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故酒食 者所以合歡也,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綴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