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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為之功業,因賜以人臣所不得用之禮樂,則妄也。人」

臣豈有不能為之功業哉?借使功業有大於周公,亦 是人臣所當為爾。人臣而不當為,其誰為之?豈不見 《孟子》言事親,若曾子可也,曾子之孝亦大矣,孟子纔 言可也。蓋曰,子之事父,其孝雖過於曾子,畢竟是以 父母之身做出來,豈是分外事?若曾子者,僅可以免 責爾。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也。臣之能立功業者,以 君之人民也,以君之勢位也。假如功業大於周公,亦 是以君之人民勢位做出來,而謂人臣所不能為,可 乎?使人臣恃功而懷怏怏之心者,必此言矣。

《禮樂》

朱子曰:「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 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葺,竟無全書,其頗存者, 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 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 疏耳。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 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也。 古」禮繁褥,後人於禮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禮, 亦恐情文不相稱,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禮中刪修,令 有節文度數等威足矣。古樂亦難遽復,且如今樂中 去其噍殺促數之音,并攷其律呂,令得其正。更令掌 詞命之官製撰樂章,其間略述教化訓戒及賓主相 與之情,及如人主待臣下恩意之類,令人歌之,亦足 以養人心之和平。

北溪陳氏曰:「禮樂有本有文。禮只是中,樂只是和,中 和是禮樂之本。然本與文二者,不可缺一。禮之文,如 俎豆玉帛之類,樂之文,如聲音節奏之類。須是有這 中和,而文以玉帛俎豆與聲音節奏,方成禮樂。 就心上論,禮只是個恭敬底意,樂只是個和樂底意, 本是裡面有此敬與和底意,然此意何自而見?須於 賓客」祭祀時,將之以玉帛,寓之於籩豆,播之於聲音 節奏間。如此,則內外本末相副,方成禮樂。

禮樂亦不是判然二物,不相干涉。禮只是箇序,樂只 是個和。纔有序便順而和,失序便乖戾而不和。如父 子夫婦兄弟,所以相戕相賊,相怨相仇。如彼其不和 者,都先緣無父子君臣兄弟夫婦之禮,無親義序別, 便如此。

禮樂無所不在,所謂「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何 離得!如盜賊至無道,亦須上下有統屬,此便是禮底 意。纔有統屬,便自相聽從,自相和睦,這便是樂底意。 又如行路人,兩箇同行,纔存個長少次序,長先少後, 便相和順而無爭。其所以有爭鬥之心,皆緣是無個 少長之序,先自亂了,安得有和順底意!

人徒見升降裼襲有類乎美觀,鏗鏘節奏有近乎末 節,以為禮樂若無益於人者。抑不知「釋回」「增美」,皆由 於禮器之大備,而好善聽過皆本於樂節之素明。《禮》 以治躬,則莊敬不期而自肅;樂以治心,則鄙詐不期 而自銷。蓋接於視聽者,所以養其耳目,而非以娛其 耳目;形於舞蹈者,所以導其血氣,而非以亂其血氣。 則禮樂之用可知矣。

西山真氏曰:「敬者禮之本,制度威儀者禮之文;和者 樂之本;鐘鼓管磬者樂之文。禮樂二者,缺一不可。《記》 曰:『樂由陽來,禮由陰作,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 行焉;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故禮屬陰,樂屬 陽。禮樂之不可闕一,如陰陽之不可偏勝。禮勝則離, 以其太嚴而不通乎人情,故離而難合。樂勝則流,以』」 其太和而無所限節,則流蕩忘返。所以有禮須用有 樂,有樂須用有禮。此禮樂且是就性情上說,然精粗 本末,亦初無二理。

禮中有樂,樂中有禮。朱文公謂:「嚴而泰,和而節。」 五峰胡氏曰:「等級至嚴也,失禮樂則不威;山河至險 也,失禮樂則不固。禮乎樂乎,天下所日用,不可以造 次顛沛廢焉者乎?」

朱子語類

《論禮樂》

《禮》樂廢壞二千餘年,若以大數觀之,亦未為遠,然已 都無稽考處。後來須有一箇大大底人出來,盡數拆 洗一番,但未知遠近在幾時?今世變日下,恐必有箇 「碩果不食」之理。

周世宗天資高,於人才中尋得箇王朴來用,不數年 間,做了許多事業。且如《禮》《樂》、律歷等事,想他見都會 得,故能用其說成其事。如本朝太祖,直是明達,故當 時創法立度,其節拍一一都是,蓋緣都曉得許多道 理故也。

山堂考索

《魯僭禮樂》

《漢儒禮記》曰:「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於天下,故賜魯 世,祭以天子之禮樂,後世信之。」或曰:「此魯惠公時,周 平王命史角賜以郊廟之禮。史角留為魯後,為墨氏 之學。」然則二說孰是?

謂「魯用天子禮樂」,其說皆非也。夫周至成王而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