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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 海之內合敬同愛矣。

臣按: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禮樂形而下者也,鬼神形而上者也,上下無異形,幽明無二理,是以自古聖人之制作禮樂於昭昭之表,所以妙契鬼神於冥冥之中,無愧於此,即無愧於彼也。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樂》者,異文合愛者也。《禮》《樂》之情 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

臣按:先儒曰「有是時則有是事,有是事則有是功」 ,聖人觀其會通以行典禮,固未嘗執一以廢百,亦未嘗循末以忘本。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 謂聖,述者之謂明,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臣按:理之深者謂之情,知則洞達其本原精蘊者也。理之顯者謂之文,識則通曉其源委節目者也。知之悉故能創新開始,識之詳故能襲舊成終。創物之始,非聖人不能成物之終,雖明哲之士亦可能也。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 序故群物皆別。」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 則暴。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

臣按:聖人之禮樂與天地之陰陽相為流通,故「始也法陰陽而為禮樂,終也以禮樂而贊陰陽。」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 與遍同者,其禮具。

臣按:樂以象功者也,禮以飾治者也,功成而作樂,功大然後所作之樂備,治定而制禮,治辯然後所制之禮具。苟功不成、治不定,或功與治未至於大與辯,而彊為之聲容制度,無其本根而徒事其枝節,終歸於廢棄也已矣。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臣按:三王而專言禮,五帝而專言「樂」 ,互文以見義也。夫禮樂之不可沿襲者,其聲容制度耳,若夫和敬之本原根於人心之固有,出乎天理之自然者,雖百世不易也。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 化」,而《樂》興焉。

真德秀曰:「《易》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此禮之制,因乎自然之序也。又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殷薦上帝,以配祖考』。此樂之作,因乎自然之和也。天高而居上,地卑而居下,物生萬類,有大有小,分散而差殊,聖人因之,制為之禮,君父在上,臣子在下,即天高地下之象。昆弟夫婦,師友賓主,下及於輿臺皂隸,等級分明,不相混亂,即萬物散殊」 之象,此禮制之所自行也。陰陽五行之氣,流行於天地之間,未嘗止息,相摩相盪,若雷霆之鼓動,風雨之散潤,二氣和合,故能化生而不窮。聖人因之作為之樂,有五聲,有十二律,角徵陽也,商羽陰也,六律陽也,六呂陰也,混合無間而樂成焉。故能與天地之「和相應」 ,此樂之所由興也。知乎此,然後識禮樂之原矣。

臣按:朱熹《嘆樂記》此數句意思極好,可見聖人之制作禮樂皆是自然合當如此,真德秀亦云:「知乎此然後識禮樂之原,後之有志於禮樂之制作者,請玩心於此。」 二十有五言云: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 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臣按:《樂記》此章與《易繫辭》大同小異,記者引之,言聖人制禮其本於天地自然之理者如此,但彼以《易》象言,此以禮制言耳。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 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 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真德秀曰:詳悉前章之旨,自「天尊地卑」 ,至「貴賤位矣」 ,是言天高地下之義也。自「動靜有常」 ,至「在地成形」 ,是言萬物散殊之義也。「地氣上齊」 ,至「百化興焉」 ,是言流而不息,合同而化之義也。合二章而觀,其理煥然矣。

臣按:禮樂之制作於聖人,非聖人所自為也,因天地自然之形氣而為之耳。大率禮以地制,而其制也本其自然之形;樂由天作,而其作也因其自然之氣,氣得其順則天亦應之以順,形得其常則地亦示之以常,苟不本夫自然之和序而為非禮之禮、非樂之樂,是天之有怪風盲雨、地之有息壤洪流,其致逆氣之應,異象之垂,有必然者矣。其為治道累,夫豈小哉。

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 也。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故聖人曰:「禮樂」云。

臣按:乾元之氣運行之初而無以加,所謂「大始」 也,而樂之為樂則根著乎是焉。坤元之形凝定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