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5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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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之教,勃焉以興。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年,太 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參議置 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王儉 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薨殂, 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載,猶 復未畢。建武四年,引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令徐 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永元中,孝嗣於此遇禍,又 多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 將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 外,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天監元 年,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 地初革,庶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 併還尚書儀曹。詔旨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 以時修定,以為永准。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 進。其掌知者,以貴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 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 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 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 漢《石渠》、後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 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 之掌凶禮;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 征虜記室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褧掌嘉 禮,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以鎮北諮 議參軍伏暅代之,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凶禮。暅尋 遷官,以《五經》博士繆昭掌凶禮,復以「禮儀深廣,記載 殘缺,宜須博論,共盡其致。更使鎮軍將軍、丹陽尹沈 約、太常卿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奉別敕,總 知其事,末又使中書侍郎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豫參 知。」若有疑義所掌學士當職先立議,通諮《五禮》。舊學 士及參知各言同異,條牒啟聞,決之制旨。疑事既多, 歲時又積,制旨裁斷,其數不少,莫不網羅經誥,玉振 金聲,義「貫幽微,理入神契,前儒所不釋,後學所未聞。 凡諸奏決,皆載篇首,具列聖旨,為不刊之則。洪規盛 範,冠絕百王;茂實英聲,方垂千載。寧孝宣之能擬,豈 孝章之足云。五禮之職,事有繁簡,及其列畢,不得同 時。」《嘉禮儀注》以天監六年五月七日上《尚書》,合十有 二帙,百一十六卷,五百三十六條;《賓禮儀注》以天監 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尚書,合十有七帙,一百三十三 卷,五百四十五條;《軍禮儀注》以天監九年十月二十 九日上尚書,合十有八帙,一百八十九卷,二百四十 條;《吉禮儀注》以天監十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尚書,合 二十有六帙,二百二十四卷,一千五條;《凶禮儀注》以 天監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尚書》,合四十有七帙, 五百一十四卷,五千六百九十三條,大凡一百二十 帙,一千一百七十六卷,八千一十九條。又列副祕閣 及《五經》典書各一通,繕寫校定。以普通五年二月始 獲洗畢。竊以撰正履禮,歷代罕就,皇明在運,厥功克 成。周代三千,舉其盈數;今之八千,隨事附益。質文相 變,故其數兼倍,猶如八卦之爻,因而重之,錯綜成六 十四也。昔文武二王,所以綱紀周室,君臨天下,公旦 修之,以致太平龍鳳之瑞,自斯厥後,甫備茲日。《孔子》 曰:「其有繼周,雖百代可知。」豈所謂齊功比美者歟?臣 以庸識,謬司其任,淹留歷稔,久當斯責。兼勒成之初, 未遑表上,實由才輕務廣,思力不周,永言慚惕,無「忘 寤寐。自今春輿駕將親六師,搜尋軍禮,閱其條章,靡 不該備,所謂郁郁文哉,煥乎洋溢,信可以懸諸日月, 頒之天下者矣。愚心喜忭,彌思陳述,兼前後聯官,一 時皆逝。臣雖幸存,耄已將及,慮皇世大典,遂闕騰奏, 不任下情,輒具載撰修始末,并職掌人所成卷帙條 目之數,謹拜表以聞。」詔曰:「經禮大備,政典載弘,今詔 有司,案以行事也。」又詔曰:「勉表如此。因革允釐,憲章 孔備,功成業定,於是乎在。可以光被八表,施諸百代, 俾萬世之下,知斯文在斯。主者其按以遵行,勿有失 墜。」

武帝永定元年命諸禮准梁舊隨時取捨

按《陳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隋書禮儀志》,「陳武克平 建業,多准梁舊。仍詔尚書左丞江德藻、員外散騎常 侍沈洙、博士沈文阿、中書舍人劉師知等,或因行事, 隨時取捨。」

按《玉海》,「陳制,永定元年,武帝所定乘輿服御,皆採梁 舊制。以天下初定,務惟節儉。至天嘉中,乃一依梁天 監舊事。」

文帝天嘉元年尚書儀曹郎張崖撰五禮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張崖傳》,「天嘉元年,崖為 尚書儀曹郎,廣沈文阿儀注,撰五禮。」

北魏

道武帝天興元年冬十有一月詔儀曹郎中董謐撰郊廟社稷朝覲饗宴之儀

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天興二年。秋七月。詔禮官備撰眾儀。著於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