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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博士曹褒睹斯詔也,知上有制作之意,乃上疏求 定諸儀。以為「漢禮終於休廢,寢而不行;及魏、晉之日, 修而不備。伏惟陛下無為以恭己,使賢以御世,方鳴 和鸞以陟岱宗,陪群后以升中岳,而三禮闕於唐辰, 象舞替於周日。夫君舉必書,古之典也;柴望之禮,帝 王盛事。」臣今以為有其時而無其禮,有其德而無其 樂。史闕封石之文,工絕清頌之饗,良由禮樂不興,王 政有缺致也。臣聞樂由禮,所以象德;禮由樂,所以防 淫。五帝殊時不相沿,三王異世不相襲。事與「時並,名 與功偕故也。臣識昧儒先,管窺不遠,謂宜修禮正樂, 以光大聖之治。」詔令公卿集議,會高宗崩,遂寢。

宣武帝正始四年詔定禮樂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正始四年,公孫崇 表言:「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邁隆周,功超鴻漢,頌聲 廟樂,宜有表章。右僕射臣高肇宜委之監就,以成皇 代典謨之美。」詔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禮作樂,以宣風 化,以通明神,理萬品,贊陰陽,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 詳之。可令太常卿劉芳亦與主之。」

北齊

後齊「太常掌禮樂之事。」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太常,掌陵廟群祀禮樂、儀制、 天文術數、衣冠之屬。其屬官有博士四人,掌禮制;協 律郎二人,掌監調律呂音樂。八書博士二人等員。統 諸陵,掌守衛山陵等事。太廟,掌郊廟社稷等事。太樂, 掌諸樂乃行禮節奏等事。衣冠,掌冠幘舄履之屬等 事。鼓吹,掌百戲鼓吹樂人等事。太祝,掌郊廟贊祝祭」 祀衣服等事。廩犧掌養犧牲、供祭群祀等事。太宰掌 諸神祀烹宰、行禮事等署令、丞。而太廟兼領郊祠掌 五郊群神事。崇虛掌五岳、四瀆神祀在京及諸州道 士簿帳等事。二局丞。太樂兼領清商部丞、掌清商音 樂等事。鼓吹兼領黃戶局丞,掌供樂人衣服。

孝昭帝皇建 年命王晞等錄歷代禮樂

按《北齊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王晞傳》,乾明元年八 月,昭帝踐祚。九月,除晞散騎常侍,仍兼吏部郎中。後 因奏事罷,帝從容曰:「比日何為自同外客,略不可見。 自今假非局司,但有所懷,隨宜作一牒,候少隙,即徑 進也。」因敕尚書陽休之、鴻臚卿崔劼等三人,每日本 職務罷,並入東廊共舉錄歷代廢禮墜樂、職司廢置、 朝「饗異同,輿服增損,婚葬儀軌,貴賤齊衰,有不便於 時而古今行用不已者,或自古利用而當今毀棄者, 悉令詳思,以漸條奏,未待頓備,遇憶續聞,朝晡給與 御食,畢景聽還。」

北周

武帝保定四年五月丁亥改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大司樂為樂部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隋制,太常寺統禮樂之官。

按《隋書百官志》:「隋制,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協律郎 二人,奉禮郎十六人。統郊社、太廟、諸陵太祝衣冠、太 樂、清商、鼓吹、太卜、稟犧等署,各置令。」

唐制,禮部及太常掌禮樂內則,尚儀總之。

按《舊唐書職官志》:「禮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禮儀 祭享之政令。郎中員外郎之職,掌貳尚書侍郎,舉其 儀制而辨其名數。凡五禮之儀一百五十有二:一曰 吉禮,其儀五十有五。二曰賓禮,其儀有六;三曰軍禮, 其儀二十有三。四曰嘉禮,其儀五十;五曰凶禮,其儀 一十有八。凡元日大陳設於含元殿,服袞冕臨軒,展」 宮懸之樂,陳歷代寶玉、輿輅,備黃麾仗。二王後及百 官朝集使、皇親並朝服陪位。大會之日,陳設如初。凡 冬至大陳設,如元正之儀。其異者,無諸州表奏、祥瑞 貢獻。凡元正、冬至大會之明日,百官朝集使等皆詣 東宮慶賀。凡千秋節,御樓設《九部》之樂,百官褲褶陪 位。凡京司文武職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參;五品已 上及供奉官、員外郎、監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參。凡 諸蕃國來朝,皆設宮懸之樂及黃麾仗。若蕃國使,則 減黃麾之半。凡冊皇后、太子、太子妃、諸王、諸王妃、公 主,並臨軒冊命,陳設如冬正之儀。訖,皆拜太廟。凡祥 瑞,皆辨其名物,有大瑞、上瑞、中瑞,皆有等差。凡太陽 虧,所司預奏。其日,置五鼓五兵於太社,而不視事,百 官各素服守本司,不聽事,過時乃罷。月蝕,則擊鼓於 所司。若五岳、四鎮、四瀆崩竭,皆不視事三日。凡二分 之月,三公巡行山陵,則太常卿為之副。凡百官拜禮 各有差。致敬之士,若非連屬應敬之官,相見或自親 戚者,各從其私禮。凡國有五聲、八音、六律、六呂,陳四 懸之度,分二舞之節,以和人倫,以調節氣,以享鬼神, 以序賓客。凡私家不得設鐘磬,三品已上得備女樂, 五品女樂不得過三人。居大功已上喪,受冊及之官, 雖有鼓樂,從而不作。凡太廟、太社及諸宮殿門,東宮 及一品已下諸州,施戟有差。凡內外百官皆給銅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