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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斷遠近上禮。」

永泰元年議定冠婚禮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明帝永泰元年, 徐孝嗣議曰:「人倫之始,莫重冠婚,所以尊表成德,結 歡兩姓。年代汙隆,古今殊則,繁簡之儀,因時或異。三 加廢于王庶,六禮限于天朝。雖因習未久,事難頓改, 而大典之要,深宜損益。」案《士冠禮》,「三加畢,乃醴冠者, 醴則惟一而已,故醴辭無二。若不醴,則每加輒醮以 酒」,故醮辭有三。王肅云:「醴本古,其禮重;酒用時味,其 禮輕故也。」或醴或醮,二三之義,詳記于經文。今皇王 冠畢,一酌而已,即可擬古設醴,而猶用醮辭,實為乖 衷。尋《婚禮》實篚以四爵,加以合巹,既崇尚質之禮,又 象泮合之義。故三飯卒食,再酳用巹。先儒以禮成好 合,事終于三,然後用巹合。《儀注》先酳巹,以再以三,有 違旨趣。又《郊特牲》曰:「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太古之時, 無共牢之禮。三王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婦之始 也。今雖以方樏示約,而彌乖昔典。又連巹以鎖,蓋出 近俗,復別有牢燭,雕費采飾,亦虧曩制。方今聖政日 隆,聲教惟穆,則古昔以敦風,存餼羊以愛禮。沿襲之 規,有切治要。嘉禮實重,「宜備舊章。謂自今王侯已下, 冠畢,一酌醴,以遵古之義。醴即用舊文,於事為允。婚 亦依古。以巹酌終酳之酒,並除金銀連鎖,自餘雜器, 悉用埏陶。堂人執燭,足充焫燎。牢燭華侈,亦宜停省。 庶斲雕可期,移俗有漸。」參議並同。奏可。

武帝天監十四年皇太子冠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四年正月。皇太子冠。赦天 下。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頒賚各有差。停遠 近上慶禮 按《通典》。作十三年正月。冠太子于太極 殿。修前代之儀。

文帝天嘉六年皇太子加元服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六年春,皇太子加元服,王公 以下,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鰥 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

後主至德二年太子加元服

按《陳書後主本紀》:「至德二年秋七月,太子加元服,在 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各賜一級; 鰥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

北魏

高祖太和十九年皇太子冠于廟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太和十九年五月 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廟。丙申,高祖臨光極堂,太子入 見,帝親詔之。事在《恂傳》。六月,高祖臨光極堂,引見群 官。詔曰:「比冠子恂,禮有所闕,當思往失,更順將來。禮, 古今殊制,三代異章。近冠恂之禮有三失:一、朕與諸 儒同誤;二、諸儒違朕故令有三誤。今中原兆建,百禮 維」新,而有此三失,殊以愧歎。《春秋》,襄公將至衛,以同 姓之國,問其年幾而行冠禮。古者皆灌地降神,或有 作樂以迎神。昨失作樂至廟庭,朕以意而行拜禮,雖 不得降神,於理猶差完。司馬彪云:「漢帝有四冠:一緇 布,二進賢,三武弁,四通天冠。」朕見《家語冠頌》篇,四加 冠公也。《家語》雖非正經,孔子之言與經「何異?諸儒忽 司馬彪志,致使天子之子而行士冠禮,此朝廷之失。 冠禮朕以為有賓,諸儒皆以為無賓。朕既從之,復令 有失。孔所云『斐然成章,其斯之謂』。」《太子太傳》:穆亮等 拜謝,高祖曰:「昔裴頠作冠儀,不知有四,裴頠尚不知, 卿等復何愧?」 按《廢太子恂傳》,太和十七年七月癸 丑,立恂為皇太子。及冠恂于廟,高祖臨光極東堂,引 恂入見,誡以《冠義》曰:「夫冠禮表之百代,所以正容體, 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能正君臣, 親父子,和長幼。然母見必拜,兄弟必敬,責以成人之 禮。字汝元道,所寄不輕。汝當尋名求義,以順吾旨。」

肅宗正光元年帝加元服

按《魏書肅宗本紀》,「正光元年秋,帝加元服,內外百官 進位一等。」 按《禮志》,「正光元年秋,肅宗加元服,時年 十一,既冠,拜太廟,大赦,改元。」官有其注。

北齊

後主天統三年帝加元服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二月,帝加元服,大赦, 九州職人各進四級,內外百官普進二級。」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皇帝加元服,以玉帛告圓丘方 澤,以幣告廟。擇日臨軒。中嚴,群官位定,皇帝著空頂 介幘以出,太尉盥訖,升脫空頂幘,以黑介幘奉加訖, 太尉進太保之右,北面讀祝訖,太保加冕,侍中繫元 紘,脫絳紗袍,加袞服。事畢,太保上壽,群官三稱萬歲。 皇帝入溫室,移御坐,會而不上壽。後日,文武群官朝」 服上禮,酒十二鍾,米十二囊,牛十二頭。又擇日親拜 圓丘、方澤,謁廟。 皇太子冠,則太尉以制幣告七廟。 擇日臨軒,有司供帳于崇正殿中嚴。皇太子空頂幘, 公服出,立東階之南,西面;使者入,立西階之南,東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