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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十八卷目錄

 冠禮部總論一

  禮記曾子問 郊特牲 雜記 冠義

  孔子家語冠頌

  說苑修文

  白虎通紼冕

禮儀典第十八卷

冠禮部總論一

禮記

《曾子問》

《曾子問》曰:「將冠子,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衰大功之 喪,如之何?」孔子曰:「內喪則廢,外喪則冠而不醴,徹饌 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則廢。」

陳注冠者,賓與贊禮之人也。大門內之喪,則廢而不行,以冠禮行之於廟,廟在大門之內,吉凶不可同處也。若是大門外之喪,可以加冠,但《冠禮》三加之後,設醴以禮新冠之人。今值凶事,止三加而止,不醴之也。初欲迎賓之時,醴及饌具皆陳設,今悉徹去,又埽除冠之舊位,使淨潔更新,乃即位而哭。

如將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齊衰大功小功之喪,則 因喪服而冠,除喪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賜諸侯大 夫冕弁服於大廟,歸設奠,服賜服。」于斯乎有冠醮,無 冠醴,父沒而冠,則已冠埽地而祭于禰,已祭而見伯 父,叔父而后饗冠者。

陳注未及期日,在期日之前也。「因喪服而冠」者,因著喪之成服,而加喪冠也。此是孔子之言。曾子又問:「他日除喪之後,不更改易,而行吉冠之禮乎?」孔子答云:「諸侯及大夫,有幼弱未冠,總角從事,至當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于大廟中,賜冕服弁服,其受賜者,榮君之命,歸即設奠告廟,服所賜之服矣。于此之時,惟有冠之醮,無冠之醴。醮是以酒為燕飲,醴則獨禮受服之人也。其禮如此,安得有除喪改冠之禮乎?父沒而冠」,謂除喪之後,以吉禮禮冠者,蓋齊衰以下可因喪服而冠,斬衰不可。《疏》曰:「吉冠是吉時成人之服,喪冠是喪時成人之服。謂之醮者,酌而無酬酢曰醮。醴重而醮輕者,醴是古之酒,故為重。醮之所以異於醴」者,三加之後,總一醴之醮,則每一加而行一醮也。

《郊特牲》

《冠義》:始冠之,緇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齊則緇之。其緌 也,孔子曰:「吾未之聞也。冠而敝之可也。」

集說鄭氏曰:「始冠三加,先加緇布冠也。大古無飾,非時人緌也。」《雜記》曰:「『大白緇布之冠不緌』。大白即大古白布冠,今喪冠也。齊則緇之者,鬼神尚幽闇也。唐、虞以上曰大古,冠而敝之,此重古而冠之耳。三代改制,齊冠不復用,以白布冠質,以為喪冠。」孔氏曰:「此總論初冠之義。以《儀禮》有士冠禮,此說其義,故云冠義。下篇有」《燕義》、昏義,與此同。大古之時,其冠唯用白布,常所冠也。若其齊戒,則染之為緇。今始冠重古,故先冠之也。古禮布冠,不合有緌,而後世加緌,故記者云其緌也。引孔子之言,謂未聞緇布冠,有緌之事。「冠而敝之」者,言緇布冠初加,暫用冠之,罷冠則敝棄之可也。以其古之齊冠,後世不復用也。下云「三王共皮弁素積。」故鄭注云:「唐、虞以上曰大古」,與《易》之大古別也。皇氏曰:「鄭云『《雜記》『緇布冠無緌』,而《玉藻》云『緇布冠繢緌』者,此經所論,謂大夫、士故緇布冠無緌;諸侯則位尊盡飾,故有緌也』。」延平周氏曰:「齊則緇之以幽思也。末世緇布冠加之以緌,孔子以為吾未之聞。然非天子不議禮,雖孔子亦不得不從當世之所尚。則冠之加緌,雖非禮,但冠而棄之可也,故曰『冠而敝之可也』。蓋敝有棄意。」嚴陵方氏曰:「緇布之冠,大古尚質,未聞有緌;末世寖文,乃加緌爾。《玉藻》言『緇布冠繢,緌者,兼末世言之也。孔子未嘗聞其緌者,指盛世言之也』。」馬氏曰:「冠者禮之始,而嘉事之重者也。其數見於《士。冠禮》於此則言」其義也,故曰:《冠義》。緌者,冠之飾。山陰陸氏曰:「據此有兩《冠義》,《冠禮》亦取此篇。然則後所謂《冠義》,又其後人拾其餘也。」陳注《冠義》,言冠禮之義也。冠禮三加,先加緇布冠,是太古齊時之冠也。緇布為之,不用笄,用頍以圍髮際,而結於項中,因綴之以固冠耳,不聞有垂下之緌也。此冠後世不復用,而初冠暫用之,不忘古也。冠禮既畢,則敝棄之可矣。《玉藻》云:「緇布冠繢緌。」是諸侯位尊,盡飾故也。然亦後世之為耳。石梁王氏曰:「冠一段,當附冠」義。

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彌 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集說鄭氏曰:「阼者,東序少北,近主位也,每加而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