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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蔡襄云:「冠、婚、喪、祭,禮之大者。冠禮今不復議,婚禮無

復有古之遺文,而喪」禮盡用釋氏,獨「三年日月」,則類 古矣。

司馬光云:「君子大復古,重變古,以聖人因時制宜,各 有法象意義,不可私智更也。用步卒而車戰法亡,開 阡陌而井地法亡,建郡縣而封建法亡,以日易月而 通喪之禮廢,從事鞍馬而轡軾之儀絕,參以胡服而 冕黻不復用,尚以盃案而簋席不復施,大抵視便利 為安,日趨苟簡,凡所施設,是今非古。如宣帝所謂『漢 家自有制度』」,可勝嘆哉!

王安石云:「知禮貴知禮之意」,而荀卿盛稱法度節奏 之美,至於言化,則以為偽也,亦烏知禮意哉?故禮始 於天而成於人,知天不知人則野,知人不知天則偽。 聖人惡其野而疾其偽,以是禮興焉。今荀卿以為聖 人化性而起偽,不知天之過也。

為《禮》者必詘其放傲之心,逆其嗜慾之性,莫不欲逸 而為尊者勞,莫不欲得而為長者讓。夫民於此,豈皆 有樂之心哉?患上惡己而隨之刑也。荀卿以為特劫 之法度之威為之於外耳。此亦不思之過也。

程子:聖人非不知箕踞而坐,不揖而入,便人情、適四 體之安也,將必使之回翔容與,不可馳驟,上自朝廷, 下至於民,其衣以黼黻文章,其食以籩豆簠簋,其耕 以井田,其進取選舉以學校,其治民以諸侯,嫁娶死 喪莫不有法,嚴之以鬼神,重之以四時,使民自尊而 不輕為姦。故曰「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也。」

《禮》者,人之規範,守禮所以立身也。

「《禮》之本」出於民之情,聖人因而利導之耳。「《禮》之器」,出 於民之俗,聖人因而節文之耳。

「《行禮》不可全泥古」,須當視時之風氣。

《張子禮》者,聖人之成法。

「觀會通以行典禮。」此則真義理也。行典禮而不達會 通。則非時中。

進人之速,無如《禮》學。

禮者,理也,知禮則能制禮。

「學者行禮,時人以為迂,彼以為迂,在我乃是捷徑。」 蘇軾論秦始皇、周公、孔子區區於升降揖讓間,丁寧 反覆而不敢失墜者,世俗所謂迂闊,而不知聖人之 權固在此也。帝王相承而不敢破,秦始皇以詐力并 諸侯,決壞聖人之籓籬,而以利器明示天下,天下惟 知求生避死之具,而以禮為無用贅龐之物,其意以 為生之無事乎禮也。苟生之無事乎禮,凡可以得生 者,無所不為矣。嗚呼,此秦之禍,至今未息歟!

胡寅云:「禮也者,人之急也,可終身蹈,不可須臾離也。 須臾離則慆慢之行臻焉,須臾忘則慆慢之心生焉, 況無禮而可以始終乎?」

《文公正義》:「禮不可駭俗,但不出戶庭親行之可也。 匏有苦葉不可食。濟有深涉不可渡。禮有禁法不可 越。」

時豐則禮隆,時儉則禮殺。遭時制宜,不可無禮。 考索觀周之治,文、武、成、康之世,上下輯睦,頤指如意, 則文之振也;昭穆而下,王室日衰,下多離叛,則文之 不振也。是以序《詩》者,以君臣上下動無禮文,為幽王 之亂;以「天下蕩蕩」無紀綱文章,為厲王之亂。

文者,古先聖王經世之道也。上古洪荒,斯人禽獸草 木如也,聖人為之紀綱、法度、典章、禮樂,以維持之,使 父子、君臣、夫婦、兄弟莫不得其正,故謂之「文。」

《聖學格物通》:湛若水曰:「宋儒司馬光云:『禮之為用大 矣,用之於身則動靜有法而百行備,用之於家則尊 卑有別而九族睦,用之於鄉則長幼有倫而風化美, 用之於國則君臣有敘而政治成,用之於天下則諸 侯賓服而紀綱正』。臣謂禮也者,理也,人君必先體天 理於心以為之本,而後由中應外,篤近舉遠,莫非禮」 之用矣。

禮者體也,與道為體者也。禮存則道存,道存則國存, 禮亡則道亡,道亡則國亡,是故先王之教務焉。聖祖 以禮為人道之紀綱,又曰「國之防範」,蓋深有見於是, 而鑒元氏之失矣。今重熙累洽之世,議禮而奉行之 者,可不謹哉!

「禮之為物也,聖人之所以飾人之情而閑其邪僻之 具也。其文物制度,皆因民以為節,而為大防而已。」是 禮者理也。必聖人在上,心純乎天理,故制為禮法,致 臣民於治化之中也。元入主中國,先王之禮法教化 蕩然矣。是以官民輕玩,以至僭亂踰越,貴賤等混,上 下分乖,莫有甚於此時也。天生皇祖,為中國禮樂綱 「常之主,復乎古而變乎今。命儒臣歷考舊章,上自朝 廷,下至臣庶,冠婚喪祭之儀,服舍器用之制,各有等 差,著為成書,使頒行遵守。貴賤之等,於是而嚴也;上 下之分,於是而正也;先王之禮教,於是而復明也。」是 固斟酌損益,以扶植萬世常行之道。但承平日久,民 心漸玩,僭踰之風,尚不能無也。申明舊制,防其漸而 遏其流,則治平之休,垂於無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