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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

弟則稱其兄。

弟:宗子母弟。釋曰:知此弟是宗子同母弟者,以上支子謂庶昆弟,稱其宗子命使者,故知此弟宗子同母弟也。

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婿見,曰:「某以得為外昏 姻,請覿。」

「女氏稱昏,婿氏稱姻。」覿,見也。釋曰:上已言親迎,自此已下至篇末,論婿不親迎過三月,及婿往見婦父母事也。必亦待三月者,亦如三月婦廟見,一時天氣變,婦道成,故見外舅姑。自此至「敢不從」,並是婿在婦家大門外,與擯者請對之辭。「女氏稱昏,婿氏稱姻」者,《爾雅·釋親》文。所以別男女,則男曰昏,女曰姻者,義取婿昏時往娶,女則因之而來,及其親,則女氏稱「昏。」男氏稱「姻。」義取送女者。昏時往男家。因得見之故也。

主人對曰:「某以得為外昏姻之數,某之子未得濯溉 於祭祀,是以未敢見。今吾子辱請吾子之就宮,某將 走見。」

主人,女父也。以白造《緇》曰「辱。」釋曰:云「某之子未得濯溉于祭祀」者,前祭之夕,濯溉祭器,以其自此以前,未廟見,未得祭祀,故未敢相見也。云「請吾子之就宮」者,使婿還就家,是欲往就見也。云「以白造緇曰辱」者,謂以潔白之物,造置於緇色器中,是汙白色,猶今賓至己門,亦是屈辱,故云以白造緇曰辱也。

對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

非他故彌親之辭,「命」謂將走見之言。今文無終賜。釋曰:此婿對擯者辭。云「非他故,彌親之辭」者,上擯云得為外昏姻,是相親之辭,今又云「非他故」,是為婿而來見,彌相親之辭也。

對曰:「某以得為昏姻之故,不敢固辭,敢不從?」

《不言外》,亦彌親之辭。

主人出門左,西面。婿入門,東面。奠摰,再拜,出。

「出門,出內門。入門,入大門。」出內門,不出大門者,異於賓客也。「婿見於寢,奠摰」者,婿有子道,不敢授也。摯,雉也。釋曰:云「出內門,入大門」者,以大夫士迎賓皆於大門外,故此決之也。云「婿見於寢」者,《聘禮》凡見賓客及士親迎皆於廟,《聘禮》敬賓客,故在廟。親迎在廟者,以先祖之遺體許人,故在廟。此婿見外舅姑,非賓非親迎,故知在適寢也。云「奠摯者,婿有子道,不敢授也」者,凡執摯相見,皆親授受,此獨奠之,象父子之道質,故不親授,奠之而已。云「摯雉也」者,以其士執雉,是其常也。

擯者以摯出請受。

欲使以賓客禮相見。釋曰:按《聘禮》「賓執摯,入門右,從君臣禮辭之,乃出,由門左西向北面,從賓客禮。」此亦然,故知所請受者,請退從賓客相見受之。

婿禮辭,許,受摯,入。主人再拜受,婿再拜送出。

出已見女父。釋曰:云「受摯入」者,亦如《聘禮》受摯,乃更西入也。云「出已見女父」者,以其相見訖,擬出更與主婦相見也。

見主婦,主婦闔扉,立于其內。

「主婦」,主人之婦也。見主婦者,兄弟之道,宜相親也。「闔扉」者,婦人無外事,扉左扉。釋曰:云「見主婦者,兄弟之道,宜相親也」者,《爾雅》母與妻之黨為兄弟,故知主婦於婿者,兄弟之道也,故云宜相親也。云「闔扉者,婦人無外事」者,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踰閾,是無外事也。云「扉,左扉」者,《士喪禮》卜葬云:「闔東扉,主婦立于其內。」既言東扉,即是左扉,故是左扉也。

婿立于門外,東面。主婦一拜,婿答再拜,主婦又拜,婿 出。

「必先一拜」者,婦人于丈夫必俠拜。

主人請醴,及揖讓入。醴以一獻之禮。主婦薦,奠酬。無 幣。婿出,主人送,再拜。

「及,與也。無幣」,異於賓客。釋曰:訓「及」為「與」者,以主人與婿揖讓而入寢門,升堂醴婿,故訓及為「與」也。云「無幣,異于賓客」者,《士冠禮》醴賓,酬之以幣;《昏禮》饗賓,酬以束錦;《燕禮》《大射》酬賓客皆有幣。此無幣,故云異於賓客也。

成王三十三年命王世子釗如房逆女房伯祈歸于宗周

按:《竹書紀年》云云。

桓王十六年祭公逆王后于紀使魯侯主婚

按《春秋》,魯桓公八年「冬,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祭公》,諸侯為天子三公者,王使魯主婚,故祭公來受命而迎也。天子無外,故因稱王。后卿不書,舉重略輕。

桓王十七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