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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十五卷目錄

 冠禮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惠帝一則 景帝一則 昭帝元鳳一則 宣帝五鳳一則 元帝竟寧一則

  後漢和帝永元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順帝永建一則 桓帝建和一則 靈帝建寧

  一則 獻帝興平一則 建安一則

  魏齊王芳正始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咸寧一則 惠帝永平一則 成帝咸康一則 穆帝升平一則 孝

  武帝太元一則 安帝隆安一則

  宋文帝元嘉二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明帝建武一則 永泰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後主至德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肅宗正光一則

  北齊後主天統一則

禮儀典第十五卷

冠禮部彙考一

古者二十而冠。周制,「大宗伯掌之,以親萬民。」

按《禮記曲禮》:「二十曰弱冠。」

孔疏「二十曰弱冠」者,二十成人,初加冠禮,體猶未壯,故曰「弱」也。至二十九,通得名「弱冠」,以其血氣未定故也。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嘉禮親萬民,以昏冠之 禮親成男女。」

訂義鄭鍔曰:「昏者禮之本,冠者禮之始,昏則親男女之情,冠則成男女之德也。」

按:《儀禮士冠禮》

「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元冠朝服」,則是仕於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積。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為士冠禮于《五禮》屬嘉禮。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為士身加冠。又《大戴禮公冠》篇及下「諸侯有冠禮」,亦據諸侯身自加冠。「二十而冠」者,鄭據《曲禮》「二十曰弱冠」,故云「年二十而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訖,五十乃爵命為大夫,故大夫無冠禮。若諸侯,則十二而冠。故《左傳》襄九年,「晉侯與諸侯伐鄭還,公送晉侯以公宴於河上,問公年。季武子對曰:『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註云:「沙隨在成十六年。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是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與諸侯同十二而冠,故《尚書金縢》云:「王與大夫盡弁。」時成王年十五,云「王與大夫盡弁」,則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又《大戴禮》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云:「冠而生子,禮也。」是殷之諸侯亦十二而冠。若夏之天子諸侯,與殷天子亦十二而冠可知。若天子之子,則亦二十而冠。天子諸侯冠,自有天子諸侯冠禮,故《大戴禮》有《公冠篇》。天子自然有《冠禮》,但《儀禮》之內亡耳。士既三加,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禮三加,若天子諸侯禮,則多矣。故《大戴·公冠篇》云:「公冠四加」者,緇布皮弁、爵弁,後加元冕。天子亦四加,後當加袞冕矣。案下文云:「天子之元子猶士,天子無生而貴者。」則天子之子雖早冠,亦用士禮而冠。案《家語·冠頌》云:「王太子之冠擬冠。」則天子元子亦擬諸侯四加。若然,諸侯之子不得四加,與士同三加可知。

筮于廟門。

「冠必筮日于廟門」者,重以成人之禮成子孫也。廟謂禰廟。不于堂者,嫌蓍之靈由廟神。

主人元冠、朝服、緇帶,素韠,即位于門東,西面。有司如 主人服,即位于西方,東面北上。筮與席所卦者,具饌 于西塾,布席于門中,闑西閾外,西面。筮人執筴,抽上 韇兼執之,進受命於主人。宰自右少退,贊命。筮人許 諾,右還,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卒筮,書卦,執以示主 人。主人受眡,反之。筮人還,東面。《旅》占,卒進告吉。若不 吉,則筮遠日,如初儀。徹筮席,宗人告事畢。

主人將冠者之父兄也。元冠,委貌也。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衣不言色者,衣與冠同也。緇帶,黑繪帶也。士帶博二寸,再繚四寸,屈垂三尺。素韠,白韋韠也,長三尺,上廣一尺,下廣二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三寸。「有司群吏有事」者,謂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也。筮,所以問吉凶,謂蓍也。「所卦」者,所以畫地記爻。饌,陳也。具,俱也。西塾門外西堂也。闑,門橛也。閾,閫也。筮人有司主三《易》者。韇,藏筴之器也。宰,有司主政教者也。贊,佐也。命,告也。佐,主人告,所以筮也。即,就也。東面受命,右還北行就席。卦者有司,主畫地識爻者也。旅,眾也。還與其屬共占之。遠日旬之外。宗人有司主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