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云「庶襚」 者,謂朋友兄弟之等來襚者也。云「紟不在算」 者,案《喪大記》「紟五幅無紞」 ,鄭云:「今之單被也。」 以其不成稱,故不在數內。
東方之饌,「兩瓦甒,其實醴酒,角觶,木柶,毼豆兩,其實 葵菹,芋,蠃醢,兩籩,無縢,布巾,其實栗,不擇,脯四脡。」
〈注〉此饌但言東方,則亦在東堂下也。毼,白也。齊人或名全菹為芋。縢,緣也。《詩》云:「竹柲緄縢。」布巾。籩,巾也。籩,豆具而有巾盛之也。特牲饋食禮有籩巾。今文蠃為蝸,古文縢為甸。
奠席在饌北,斂席在其東。
〈注〉大斂:「奠而有席,彌神之。」〈疏〉云「彌神之」者,以其小斂奠無巾,大斂奠有巾,已是神之。今於大斂奠又有席,是彌神之也。
「掘肂」見「衽。」
〈注〉肂,埋棺之坎也。掘之於西階上。衽,小要也。《喪大記》曰:「君殯用輴攢,至於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攢,至於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幃之。」又曰:「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
《棺人》、主人不哭,升棺用軸,蓋在下。
〈注〉軸,輁軸也。輁狀如床,軸其輪輓而行。
熬黍稷各二筐,有魚腊,饌于西坫南。
〈注〉熬所以惑蚍蜉,令不至棺旁也。為舉者設盆盥於西。
陳三鼎于門外,北上。豚合升,魚鱄鮒九,腊左胖,髀不 升,其他皆如初。
〈注〉「合升」,合左右體升於鼎。「其他皆如初。」謂豚體及匕俎之陳。如《小斂》時,合升四鬄,亦相互耳。〈疏〉云「其他皆如初」,謂豚體及匕俎之陳,「如小斂時」者,謂豚七體之等,一依前斂時也。
燭俟于饌東。
〈注〉燭,燋也。饌東方之饌。有燭者,堂雖明,室猶闇,火在地曰燎,執之曰燭。
祝徹,盥于門外,入,升自阼階,丈夫踊。
〈注〉祝徹,祝與有司「當徹小斂之奠者。小斂設盥於饌東,有巾。大斂設盥於門外,彌有威儀。」
祝徹巾、授執事者以待。
〈注〉授執巾者於尸東,使先待於阼階下,為大斂奠,又將巾之,祝還徹醴也。
徹饌,先取醴酒,北面。
〈注〉北面立,相待俱降。
其餘「取先設者,出于足,降自西階。婦人踊,設于序西, 南當西榮,如設于堂。」
〈注〉「為求神於庭」,孝子不忍使其親須臾無所憑依也。堂,謂尸東也。凡奠設於序西南者,畢事而去之。
醴酒位如初。執事豆北,南面東上。
〈注〉「如初」者,如其醴酒,北面西上也。執醴尊,不為便事變位。
乃設饌。
〈注〉東方之新饌。〈疏〉以其將設大斂,新饌於室,故知是新饌也。
帷堂:
〈注〉徹事畢。
婦人尸西,東面。主人及親者升自西階,出于足,西面, 袒。
〈注〉袒,《大斂》變也。不言髽免、髺髮,《小斂》以來自若矣。〈疏〉知袒為大斂變者,前將小斂袒,今言袒,下文即行大斂事,故知為大斂變也。云「不言髽免髺髮,小斂以來自若矣」者,決前小斂袒,男有髺;髮免,婦人有髽。今大斂袒不言者,自小斂以來有此,至成服乃改。若,如也。自如常有,故不言之也。
士盥位如初。
〈注〉亦既盥,並立西階下。〈疏〉言「亦」者,亦如《小斂》時士盥,二人並立於西階下,以待遷尸也。
布席如初。
〈注〉亦下莞上簟,鋪於阼階上,於楹間為少南。
商祝布絞紟衾衣,美者在外,君襚不倒。
〈注〉至此,乃用君襚,主人先自盡。
有大夫則告。
〈注〉「後來者則告以方斂,非斂時則當降拜之。」
士舉遷尸,復位,主人踊無算。卒斂,徹帷,主人馮如初, 主婦亦如之。
〈疏〉「士舉遷尸。」謂從戶外夷床上,遷尸於斂上。
主人奉尸斂于棺,踊如初,乃蓋。
〈注〉棺在肂中,斂尸焉,所謂殯也。《檀弓》曰:「殯於客位,
主人降拜,大夫之後至者,北面視肂。」
〈注〉北面於西階東。
眾主人復位,婦人東復位。
〈注〉阼階,上下之位。〈疏〉眾主人與婦人於賓無事,故殯後即向東。阼階,上下之位也。
設熬旁一筐,乃塗踊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