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四十二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六
周六〈儀禮士喪禮下〉
禮儀典第四十二卷
喪葬部彙考六
周六
按儀禮士喪禮既夕哭
〈註〉既,已也。謂出門哭止,復外位時。〈疏〉此經論既夕哭請啟期之事。夕哭者,是主人朝夕哭,在殯宮阼階之下。禮將請啟殯之時,主人於夕哭訖,出寢門,復外位,故鄭云「謂出門哭止,復外位時也。」鄭知復外位時者,見上篇《卜日禮》云「既朝哭皆復外位」,朝夕之哭,其禮並同,明知此請啟期,亦在復外位時。若然,上篇《卜日禮》云「既朝哭皆復外位」,此不於既朝哭而待既夕哭者,謂明日之朝始啟殯,又不可隔夕哭,故於既夕請也。但復外位之時,必有弔賓來,亦在外位,故請期,因告賓也。
請啟期,告於賓。
〈註〉將葬當遷柩於祖,有司於是乃請啟肂之期於主人以告賓,賓宜知其時也。今文「啟」為「開」
夙興,設盥於祖廟門外。
〈注〉祖,王父也。下士「祖禰共廟。」〈疏〉自此盡《階間》,論豫於祖廟陳饌之事。
陳鼎皆如殯。「東方之饌亦如之。」
〈注〉「皆」,皆三鼎也。「如殯」,如大斂既殯之奠。
夷床,饌於階間。
〈注〉「夷」之言尸也,朝正柩用此床。
二燭俟於殯門外。
〈注〉早闇以為明也。燭用蒸。〈疏〉自此盡「夷衾」,論啟殯及變服之事。「二燭」者,以其發殯宮二者,下云「燭入」,註云「炤徹與啟肂者」,故於此豫備之。云「燭用蒸」者,案《周禮·甸師氏》云「以薪蒸役外內饔」,註:「大曰薪,小曰蒸。」又案《少儀》云:「主者執燭抱燋。」鄭云:「未。」�曰:燋:燋即蒸,故云「燭用蒸」也。
「丈夫髽散帶垂」,即位如初。
〈注〉為將啟變也。此互文以相見耳。髽,婦人之變。《喪服小記》曰:「男子免而婦人髽,男子冠而婦人笄,如初。朝夕哭門外位。」
婦人不哭。主人拜賓,入即位,袒。
〈注〉此《不蒙如初》者,以男子入門不哭也。不哭者,將有事止讙囂也。
商祝免袒,執功布入,升自西階,盡階不升堂,聲三啟, 三命哭。
〈注〉功布,灰治之布也。執之以接神,為有所拂仿也。《聲三》三,有聲存神也。《啟三》三,言啟告神也。舊說以為聲。噫,興也,今文免作絻。
燭入。
〈注〉炤徹與《啟肂》者。〈疏〉上云「二燭」,此鄭云「炤徹與啟肂」,則一燭入室中,炤徹奠,一燭於堂炤,開殯肂也。
祝降,與夏祝交於階下,取銘置於重。
〈注〉「祝降」者,祝徹宿,奠降也,與夏祝交事相接也。夏祝取銘置於重,為啟肂遷之,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今文銘皆作名。〈疏〉此祝不言商、夏,則周祝也。燭既入室時,周祝從而入室,徹宿奠降。降時,夏祝自下升取銘,降置於重,為妨啟殯故也。
踊無算。
〈注〉主人也。〈疏〉下文云「商祝拂柩,則踊無算」,當知開棺柩之時,以其踊為哀號之已甚,故知主人也。
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
〈注〉拂去塵也。覆之為其形露。〈疏〉開柩已出時,是棺南首。夷衾本擬覆柩,故斂時不用。今得覆棺,於後朝廟及入壙,雖不言用夷衾,又無徹文,以覆棺言之,當隨柩入壙矣。
《遷於祖》,用軸。
〈注〉遷,徙也。徙於祖朝,祖廟也。《檀弓》曰:「殷朝而殯於祖,周朝而遂葬。」蓋象平生時,將出必辭尊者。軸,輁軸也。軸狀如轉轔,刻兩頭為軹,輁狀如長床,穿桯前後著金而關軸焉。大夫諸侯以上有四周,謂之輴,天子畫之以龍。〈疏〉自此盡「《由足》西面」,論以柩朝廟之事。
重先,奠從,燭從,柩從,燭從,主人從。
〈注〉《行之序》也,「主人從者,丈夫由右,婦人由左」,以服之親疏為先後,各從其昭穆,男賓在前,女賓在後。〈疏〉此論「發殯宮鄉祖廟之次序。」
升自西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