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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帷荒,前赤後黑,因以為飾,左右面各有前後。齊,居柳之中央,若今小車蓋上蕤矣。以三采繒為之,上朱中白,下蒼,著以絮。元士以上有貝。疏:此並飾車之事。其「柩車」即《周禮》「蜃車」也,四輪迫地,其轝亦狀如長床,兩畔豎軨子,以帷繞之,上以荒一池,縣於前面,荒之爪端,荒上中央加齊。

設披。

披輅柳棺,上貫結於戴,人君旁牽之,以備傾。《喪大記》曰:「士戴前纁後緇,二披用纁。」今文披皆為藩

屬引。

屬猶著也。引所以引柩車在軸輴曰紼,古者人引柩,《春秋傳》曰:「坐引而哭之。」三

陳明器於《乘車》之西。

明器,藏器也。《檀弓》曰:「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者異於生器,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鐘磬而無筍簴,陳器於乘車之西,則重之北也。

折橫覆之。

折猶庪也。《方鑿》連木為之,蓋如床,而縮者三,橫者五,無簀窆事畢,加之壙上,以承抗席。橫陳之者,為苞筲,以下䋫於其北,便也。覆之見善面也。

抗木橫三縮二。

抗,禦也。所以禦止土者,其橫與縮,各足掩壙,

加抗席三。

席所以禦塵。

加茵用疏布緇翦,有幅亦縮二橫三。

茵,所以藉棺者。翦,淺也。幅緣之。亦者,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今文翦作淺。

器西南上綪。

器,目言之也。陳明器以西行南端為上。綪,屈也。不容則屈而反之。云「器,目言之也」者,器與下為目,即下文《苞》以下是也。

茵。

茵在《抗木》上,陳器次而北也。茵非明器而言之者,陳器從此,茵鄉北為次第,故言之,故鄭云「茵在抗木上,陳器次而北」是也。

《苞》二。

所以裹奠羊豕之肉。下文既設遣奠,而云「苞牲」,取下體,故知苞二,所以裹奠羊豕之肉也。

「筲三,黍、稷麥。」

筲畚,種類也,其容蓋與簋同一觳也。

罋三,醯醢、屑、冪,用疏布。

罋,瓦器。其容亦蓋一觳。屑,薑桂之屑也。《內則》曰:「屑桂與薑。冪覆也。」今文冪皆作密。

甒二醴酒冪,用《功布》。

甒亦瓦器。古文甒皆作「廡。」「謂二者,所盛須繼罋三而陳之」,言亦瓦器,承上罋三也。

皆木桁。久之。

桁,所以庪苞筲罋甒也。久當為「灸」,灸謂以蓋案塞其口,每器異桁。云「皆木桁久之」者,則自苞筲以下,皆塞之置於木桁也。若然,既皆久塞,而罋甒獨云冪者,以其苞筲之等燥物,宜苞塞之而無冪。罋甒濕物,非直久塞其口,又加冪覆之。

用器:「弓矢,耒耜,兩敦,兩杅,槃匜。」匜實於槃中,南流。

此皆常用之器也。杅,盛湯漿。槃、匜,盥器也。流,匜口也。今文杅為。謂常用之器,弓矢兵器,耒耜農器,敦杅食器,槃匜洗浴之器,皆象生時而藏之也。

無祭器。

「士禮略也。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也。

有燕樂器可也。

與賓客燕飲,用樂之器也。言「可」者,許其得用,故云可也。云「與賓客燕飲,用樂之器也」者,則升歌有琴瑟,庭中有特縣,縣磬也。

役器,甲冑干笮。

此皆師役之器,甲,鎧、冑,兜鍪,干楯,笮,矢箙。此役器中有干笮,無弓矢,示不用,故不具。上「用器」是常用之器,故具陳之也。

燕器,杖笠、翣。

燕居安體之器也。笠竹蓋也。翣,扇。云「燕居安體之器也」者,以杖者所以扶身,笠者所以禦暑,翣者所以招涼,而在燕居用之,故云燕居安體之器也。

徹奠巾、席,俟於西方,主人要《節》而踊。

巾席俟於西方。祖奠將用焉,要節者,「來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婦人踊。」徹者,由明器北,西面。既徹,由重南,東,不設於序。西南者,非宿奠也。宿奠必設者,為神馮依之久也。自此盡《入復位》,論還車為祖奠之事。此徹遷祖奠者,為將還遷車,更設祖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