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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按明德《馬皇后紀》,「后伏 波將軍援之小女也。顯宗即位,以后為貴人。時后前 母姊女賈氏生肅宗,帝以后無子,命令養之,遂立為 皇后。帝崩,肅宗即位,尊后曰皇太后。建初四年,寢疾, 至六月崩。在位二十三年,年四十餘,合葬顯節陵。」

章和二年帝崩葬敬陵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二年正月壬辰。帝崩於章 德前殿。年三十三。」遺詔無起寢廟。一如先帝法制 按《和帝本紀》。章和二年春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于 敬陵。

敬陵,在洛陽城東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周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和帝永元九年秋閏八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九月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東觀記》曰:「改殯承光宮,儀比敬園。」初,后葬有闕,竇后崩,後乃議改葬。

按章德《竇皇后紀》:「梁貴人,梁竦之女也。建初四年,生 和帝。后養為己子,欲專名外家,而忌梁氏。八年乃作 飛書以陷竦,竦坐誅,貴人姊妹以憂卒。自是宮房惵 息,后愛日隆。及帝崩,和帝即位,尊后為皇太后。皇太 后臨朝,尊母泚陽公主為長公主,益湯沐邑三千戶。 兄憲弟篤景,並顯貴,擅威權。後遂密謀不軌,永元四」 年,發覺被誅。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貴人姊嫟上 書,陳貴人枉歿之狀。太尉張酺、司徒劉方、司空張奮 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太后尊號不宜合葬 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 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 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 亦無降黜,其勿復議。」于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帝 以貴人酷歿,斂葬禮闕,乃改殯于承光宮。上尊諡曰 恭懷皇后,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 陵,儀比敬園。

元興元年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殤帝延平元年三月葬和帝于慎陵八月帝崩葬康陵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延平元年春三月甲申。葬孝和 皇帝于慎陵。秋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 年二歲」 按《安帝本紀》。延平元年九月丙寅。葬孝殤 皇帝於康陵。

安帝永初元年秋九月庚午詔三公明申舊令禁奢侈無殫財厚葬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元初三年初聽大臣刺史終喪三年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三年「冬十一月丙戌,初聽 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

文帝遺詔,以日易月,于後大臣遂以為常。至此復遵古制也。

按《劉愷傳》,愷性篤古貴,處士每有徵舉,必先巖穴,論 議引正,辭氣高雅。永初六年,代張敏為司空。元初二 年,代夏勤為司徒。舊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 年喪。自是內外眾職,並廢喪禮。元初中,鄧太后詔長 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不得典城選舉。時有上言牧 守宜同此制,詔下公卿,議者以為不便。愷獨議曰:「詔 書所以為制服之科者,蓋崇化厲俗,以弘孝道也。今 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師,職在辯章百姓,宣 美風俗,尤宜尊重典禮,以身先之。而議者不尋其端, 至於牧守,則云不宜,是猶濁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 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后從之。

建光元年春三月癸巳皇太后鄧氏崩丙午葬和熹皇后冬十一月庚子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和熹鄧皇后紀》,「后諱 綏,太傅禹之孫也。永元八年冬,入掖庭為貴人。十四 年,陰后廢,立為皇后。元興元年,帝崩,殤帝立,尊后為 皇太后,太后臨朝。及殤帝崩,太后定策立安帝,猶臨 朝政。永寧二年二月,寢疾漸篤,三月崩。在位二十年, 年四十一,合葬順陵。」

延光四年春三月丁卯幸葉帝崩于乘輿庚午還宮發喪少帝立夏四月葬恭陵冬十月少帝薨十一月順帝即位葬少帝以諸王禮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四年春三月庚申,幸宛。帝 不豫。辛酉,令大將軍耿寶行太尉事,祠章陵園廟,告 長沙、零陵太守,祠定王、節侯、鬱林府君。乙丑,自宛還。 丁卯,幸葉,帝崩于乘輿,年三十二,祕不敢宣,所在上 食,問起居如故。庚午,還宮。辛未夕,乃發喪。尊皇后為 皇太后,太后臨朝,以后兄大鴻臚閻顯為車騎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