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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四十七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十一

  晉一武帝泰始七則 咸寧二則 太康二則 太熙一則 惠帝永平一則 元康一

  則 永康一則 太安一則 光熙一則

禮儀典第四十七卷

喪葬部彙考十一

晉一

武帝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乙亥詔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寧終喪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杜佑《通典》,「晉武帝泰始元年,詔諸將吏二千石已 下遭三年喪者,聽歸終寧,庶人復除徭役。」

按《宋書禮志晉令》曰:「乘傳出使,遭喪以上,即自表聞, 聽,得白服乘騾車,到副使攝事。」徐廣《車服》注:傳聞騾 車者,犢車裝而馬車轅也。又車無蓋者曰科車。晉武 帝時,護軍將軍羊琇乘羊車,司隸校尉劉毅奏彈之, 詔曰:「羊車雖無制,猶非素者所服,江左來無禁也。」 泰始二年春三月,吳人來弔祭。秋八月,有司請帝改 服進膳,不許。冬,十月,詔停徙近陵居人。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熙二年,立為晉王太子。八月,文 帝崩,升壇受禪。泰始二年三月戊戌,吳人來弔祭,有 司奏為答詔。帝曰:「昔漢文、光武懷撫尉佗、公孫述,皆 未正君臣之儀,所以羈縻未賓也。」皓遣使之始,未知 國慶,但以書答之。初,帝雖從漢、魏之制,既葬除服,而 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喪者。秋八月戊辰,有司 奏改服進膳,不許。遂禮終而後復吉。及太后之喪亦 如之。冬十月丁未,詔曰:「昔舜葬蒼梧,農不易畝;禹葬 成紀,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簡之旨,所徙陵十里內 居人,動為煩擾,一切停之。」 按《禮志》,「五禮之別,二曰 凶。自天子至于庶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其理既均, 其情亦等。生則養,死則哀。故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達 禮者也。」漢禮,天子崩,自不豫至于登遐及葬,喪紀之 制,與夫三代變易,魏晉以來,大體同漢。然自漢文革 喪禮之制,後代遵之,無復三年之禮。及魏武《臨終遺 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百官當臨中者,十五舉 音,葬畢便除。其將兵屯戍者,不得離部。魏武以正月 庚子崩,辛丑即殯,是月「丁卯而葬」,是為不踰月也。及 宣帝、景帝之崩,並從權制。文帝之崩,國內服三日。武 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然猶深衣素冠,降席撤 膳。太宰司馬孚、太傅鄭沖、太保王祥,太尉何曾,司徒 領中領軍司馬望、司空荀顗,車騎將軍賈充、尚書令 裴秀,尚書僕射武陔,都護大將軍郭建、侍中郭綏、中 書監荀勗、中軍將軍羊祜等奏曰:「臣聞禮典軌度,豐 殺隨時,虞、夏、商、周,咸不相襲,蓋有由也。大晉紹承漢、 魏,有革有因,期于足以興化而已,故未得皆返太素, 同規上古也。陛下既以俯遵漢魏降喪之典,以濟時 務,而躬踴大孝,情過乎哀,素冠深衣,降席撤膳,雖武 丁行之于殷世,曾閔履之於布衣,未足以踰。方今荊 蠻未夷,庶政未乂,萬機事殷,動勞神慮,豈遑全遂聖 旨,以從至情。臣等以為陛下宜割情以康時濟俗」,輒 敕御府易服,內者改坐,太官復膳。諸所施行,皆如舊 制。詔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終苴絰於草土,以存此 痛,況當食稻衣錦,誠詭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 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止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 從已多,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事紛紜也。言及 悲殺,奈何奈何!」孚等重奏:「伏讀聖詔,感以悲懷,輒思 仲尼所以抑宰我之問,聖思所以不能以已,甚深甚 篤。然今者干戈未戢,武事未偃,萬機至重,天下至眾。 陛下以萬乘之尊,履布衣之禮,服麤席槁,水飲蔬食, 殷憂內盈,毀悴外表。然而躬勤萬機,坐而待旦,降心 接下,仄不遑食,所以勞力者如斯之甚。是以臣等悚 息不寧,誠懼神氣用損,以疚大事,輒敕有司,改坐復 常,率由舊典。惟陛下察納愚款,以慰皇太后之心。」又 詔曰:「重覽奏議,益以悲剝,不能自勝。奈何奈何!三年 之喪,自古達禮,誠聖人稱情立哀,明恕而行也。神靈 日遠,無所訊告,雖薄于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 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禮終 三年。後居太后之喪,亦如之。泰始二年八月,詔曰:「此 上旬,先帝棄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煢煢當復何時 一得敘人子之情邪?思慕煩毒,欲詣陵瞻侍,以盡哀 憤。主者具行備太宰安平王孚、尚」書令裴秀、尚書僕 射武陔等奏:「陛下至孝蒸蒸,哀思罔極,衰麻雖除哀 毀,蔬食有損神和。秋節尚有餘暑,謁見山陵,悲感摧 傷,群下竊用竦息,以為宜降抑聖情,以慰萬國。」詔曰: 「孤煢忽爾,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無逮及。欲瞻奉山 陵,以敘哀憤,體氣自佳耳。又已涼便當行,不得如所